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440606-04-01-43742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06-440606-04-01-437424

投资项目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SD-I-05-02-02-30地块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SD-I-05-02-02-30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期、三期)

标段(包)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SD-I-05-02-02-30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期、三期)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标段招标内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部启动区SD-I-05-02-02-30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期、三期), 总用地面积3142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80217.97平方米(不含二期建筑面积97.68平方米内容),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2289.05㎡,地下建筑面积约7928.92㎡,建筑层数最高为17层,地下1层。公寓共两栋(1#、3#),建筑面积约72289.05平方米(1#约30258.51平方米,3#约42030.54平方米)。

招标内容

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地下室建筑与装饰工程、主体建筑与装饰工程、园建工程、绿化工程、装修工程(含软装部分)、幕墙工程、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工程、消防工程、能化工程、人防安装工程、室外海绵城市工程)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工期(交货期)

计划工期:7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审批的开工令记载的日期为准。如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总工期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承包人需按延误工期条款支付发包人相关违约金。总工期除不可抗力规定的天气、政府发文或通知外,不因天气、假期(含春节)及办理建设工程各方面所需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最高投标限价

¥365,687,239.44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指定牵头人。
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5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
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6 对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或以上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招标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 专职安全人员 3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 5 月至 2023 年 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对6.4、7款补充: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投标人可证明财产被冻结不影响其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目前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因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或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等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并限制其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8.7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业绩要求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竣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接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建安费不少于3.1亿元(含本数) 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6.4万平方米(含本数) 的房屋建筑类工程施工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①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的方为有效,如中标通知书无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则还必须提供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官网发布的中标公告(结果或公示) 网页截图或打印页,并提供网址查询】、②合同关键页、③有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书)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ggzy.foshan.gov.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6日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2.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须到场参加开标会。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解密。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7日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开标地点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以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显示为准。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发布的为准。

招标人

佛山顺诚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顺业东路33号盛越园1栋502-2之二

招标人联系人

潘先生

联系电话

0757-2221506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普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逢沙村委会萃智路1号车创置业广场一期13楼1308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何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

0757-22313232

招标监督机构

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673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承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机械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结算、包验收(合格或以上)、包资料移交(归档)、包垃圾(含建筑垃圾等)清运、包完工清场、包环境保护、包水电费用、包安装、包调试和联合调试、包检验、包工程保险、包检测(包含但不限于材料检测、防雷、燃气等)、以及其他相关评审费用、包高温补贴、规费、税金、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包含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当预见及可预见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
2.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并必须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或省级以上质量类奖项。本项目设有获奖奖罚机制,具体详见合同条款。
3.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确保无发生安全事故。
4.维稳目标:不出现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引发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如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2023年 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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