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市江都区等五个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分包二(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jc-2023zb0708(s)-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招标联系人高冬025-83276019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
扬州市江都区等五个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分包二(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JJC-2023ZB0708(S)-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江都区等五个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分包二(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0708(S)-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扬州市江都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淮安市洪泽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2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①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②线上获取:登录【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平台,按照提示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25-58835827-0。平台登记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登记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文本制作费: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对扬州市江都区、淮安市洪泽区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注:各包投标报价超过分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为扬州市江都区等五个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分包二(重新公告),若供应商在扬州市江都区等五个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分包一中已经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仍然可以参与分包二(重新公告)的评审,但不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审核通过后。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供应商对多个分包投标时,可制作一套响应文件,并在封面注明所投所有分包,随最先开标的分包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不需重复提交。
8、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
联系人:高冬
电话:025-832760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郑工
电话:025-58835827-803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扬州市江都区等五个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分包二(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JJC-2023ZB0708(S)-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扬州市江都区等五个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分包二(招标项目编号:NJJC-2023ZB0708(S)-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扬州市江都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淮安市洪泽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2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3年07月25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①现场获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盖章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写字楼1栋高区29楼。 ②线上获取:登录【119.45.145.115/NJJCBaoMing/company/views/baominglist.html】平台,按照提示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支持电话:025-58835827-0。平台登记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邮箱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供应商登记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 文本制作费:500元/包,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纸质递交,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8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1、采购需求及最高限价:对扬州市江都区、淮安市洪泽区机关事业单位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等情况,具体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分包号 | 采购内容 | 标段总限价(万元) |
分包2 | 扬州市江都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淮安市洪泽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 16 |
注:各包投标报价超过分包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为扬州市江都区等五个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分包二(重新公告),若供应商在扬州市江都区等五个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专项审计服务-分包一中已经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仍然可以参与分包二(重新公告)的评审,但不被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审核通过后。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正本加盖公章、签字后形成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简写、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供应商对多个分包投标时,可制作一套响应文件,并在封面注明所投所有分包,随最先开标的分包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不需重复提交。
8、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24号
联系人:高冬
电话:025-832760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1栋29楼
联系人:郑工
电话:025-58835827-803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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