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11月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公开补充招募采购项目招募公告
公开市场创新业务公开补充招募云计算平台大数据物联网系统集成-ITO服务监控终端大屏类集成智慧城市智慧文旅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环保水利智慧金融智慧政务智能制造咨询设计服务网络安全监理服务通用IT设备ITO服务装修综合布线软件开发外包企业信息化解决方案特色小镇智慧园区专用安全产品集成服务硬件设备产品应用软件产品运营服务重要客户渠道挖掘拓展客户商机售前支撑售前方案的编写技术支持营销活动策划参与客户的交流沟通项目标书撰写应答交流项目述标项目施工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教据治理平台数据中台数据仓库数据可视化商业智能数据归集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数字化运营人工智能智能外呼智能客服RPA流程自动化A/算法自然语言处理智能机器人区块链数据应用数据接口数据模型AI数据安全物联终端设备连接平台设备管理平台应用平台提供相关产品集成交付服务软硬件产品大屏类产品大屏数字化展示服务智慧小镇未来社区专用硬件产品行业研究智慧制造信息安全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安全能力咨询安全运营保障服务等保测评密评容灾备份设备数据库软件中间件软件容灾备份软件通用IT产品相关集成交付服务设计咨询运维管理设备维保机房代维桌面运维平台维护业务运营多层次服务数据中心机柜UPS空调配电相线筑材料机电安装弱电智能化软件设计开发服务标准化软件产品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zt-2023-143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叶承力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雨卉151682129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5
公告正文

2023 年 11 月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公开补充招募采购项目招募公告(招标编号:ZJZT-2023-14329)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 年 11 月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公开补充招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联通”)及所 属各市县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数科”)、联通(浙 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产互”)改革创新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于浙江联 通政企客户,加快创新业务发展及落地,故公开引入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双方一起提供丰富 且有竞争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实现共赢;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0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包 1:云计算; (002)采购包 2:大数据; (003)采购包 3:物联网; (004)采购包 4:系统集成-监控及大屏类集成; (005)采购包 5:智慧城市(或园区); (006)采购包 6:智慧文旅; (007)采购包 7:智慧医疗; (008)采购包 8:智慧教育; (009)采购包 9:环保水利; (010)采购包 10:智慧金融; (011)采购包 11:智慧政务; (012)采购包 12:智能制造; (013)采购包 13:咨询设计; (014)采购包 14:网络安全; (015)采购包 15:监理; (016)采购包 16:系统集成-通用 IT 设备; (017)采购包 17:系 统集成-ITO 服务; (018)采购包 18:系统集成-装修及综合布线; (019)采购包 19:系统 集成-软件开发; (020)采购包 20:企业信息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采购包 1:云计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02 采购包 2:大数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03 采购包 3:物联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04 采购包 4:系统集成-监控及大屏类集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 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05 采购包 5:智慧城市(或园区))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 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06 采购包 6:智慧文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07 采购包 7:智慧医疗)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08 采购包 8:智慧教育)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09 采购包 9:环保水利)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10 采购包 10:智慧金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11 采购包 11:智慧政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12 采购包 12:智能制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13 采购包 13:咨询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14 采购包 14:网络安全)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 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15 采购包 15: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 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 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16 采购包 16:系统集成-通用 IT 设备)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 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 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 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17 采购包 17:系统集成-ITO 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 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
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18 采购包 18:系统集成-装修及综合布线)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 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 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19 采购包 19:系统集成-软件开发)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 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020 采购包 20:企业信息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 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31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看到主页左侧导航栏—招募项目管理—“寻找商机”信 息列表,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选择参与采购包 点击“保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
“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
七、其他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通 (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为满足工程、服务、物资的“采购、订单、物流、仓储、转资”全生命周期的运营模式,拟公开招募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作伙伴公开补充招募采购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供应链平台“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供应链平台上架的 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ZJZT-2023-14329。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 项目背景:为满足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联通”)及所属各市县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数科”)、联通 (浙江)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产互”)改革创新发展要求,更好地服务于浙 江联通政企客户,加快创新业务发展及落地,故公开引入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双方一起提供 丰富且有竞争力的产品及解决方案,实现共赢;
1.2 招募内容:协助浙江联通、浙江数科、浙江产互提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监控及 大屏类集成、特色小镇(或园区)、智慧文旅、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环保水利、智慧金融、智慧政务、智能制造、咨询设计、监理、系统集成-安全产品及集成服务、系统集成-通用 IT 设备、系统集成-ITO 服务、系统集成-装修及综合布线服务等方面所需的硬件设备产品、软 件产品,并提供运营服务及集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相关的重要客户渠道挖掘、拓展客 户商机、售前支撑、售前方案的编写、有力的技术支持、营销活动策划、参与客户的交流沟 通,提供项目标书撰写、应答交流、项目述标等支撑工作,并且还包括项目落地后的项目施 工;
1.3 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评审小组根据审查标准和程序,凡是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均 入围。
1.4 采购包划分:
采购包 1:云计算(提供云计算相关的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和云计算平台产品的供 应商,或提供相关产品集成交付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2:大数据(提供数据相关的各类教据治理平台、数据中台、数据仓库、数据可视化、商业智能、数据归集、数据共享、数据分析、数字化运营、人工智能、智能外呼、智能客服、RPA(机器人流程自动化)、A/算法、自然语言处理、智能机器人、区块链、数据应用、数据
接口、数据模型等产品的供应商,或提供各类大数据、AI、区块链、数据安全等相关服务的 供应商。);
采购包 3:物联网(提供物联网相关的各类物联终端设备、连接平台、设备管理平台、应用 平台、专用安全产品的供应商,或提供相关产品集成交付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4:系统集成-监控及大屏类集成(提供各类监控终端、监控相关的软硬件产品、大 屏类产品以及相关集成交付服务的供应商,或提供大屏数字化展示服务的软件开发供应商。)采购包 5:智慧城市(或园区)(提供智慧小镇、智慧园区、未来社区、数字乡村,智慧镇 街相关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产品、专用硬件产品和集成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6:智慧文旅(提供智慧文旅相关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产品、专用硬件产品、集成交 付服务或行业研究、咨询设计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7:智慧医疗(提供智慧医疗相关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产品、专用硬件产品、集成交 付服务或行业研究、咨询设计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8:智慧教育(提供智慧教育相关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产品、专用硬件产品、集成交 付服务或行业研究、咨询设计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9:环保水利(提供环保水利相关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产品、专用硬件产品、集成交 付服务或行业研究、咨询设计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10:智慧金融(提供智慧金融相关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产品、专用硬件产品、集成交 付服务或行业研究、咨询设计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11:智慧政务(提供智慧政务相关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产品、专用硬件产品 、集成 交付服务或行业研究、咨询设计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12:智能制造(提供智慧制造相关的各类行业应用软件产品、专用硬件产品、集成 交付服务或行业研究、咨询设计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13:咨询设计(提供各类行业研究、咨询、设计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14:网络安全(提供各类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相关的软硬件产品与服务的供应商,或提供信息安全系统集成与实施服务的供应商,或提供安全能力咨询、安全运营保障服务、等保测评和密评的供应商。);
采购包 15:监理(提供监理服务且具备国家相关资质的供应商。);
采购包 16:系统集成-通用 IT 设备(提供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容灾备份设备、数据库软件、中间件软件、容灾备份软件等通用 IT 产品和相关集成交付服务的供应商。);采购包 17:系统集成-ITO 服务(提供设计咨询、运维管理、设备维保、机房代维、桌面运
维、平台维护、业务运营、软件开发外包等多层次服务。);
采购包 18:系统集成-装修及综合布线(提供数据中心/楼宇/监控机房相关的机柜、UPS、空调、配电相及各类线筑、材料等产品供应商,或提供装修、机电安装、弱电智能化和综合 布线施工等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19:系统集成-软件开发(提供软件设计、开发服务的供应商,或提供标准化软件产 品服务的供应商)
采购包 20:企业信息化(提供企业信息化相关的各类应用软件产品、专用硬件产品和集成 服务的供应商。)
1.5 服务地点:浙江省。
1.6 采购周期/服务周期/工期/交货期/上线时间:不涉及。
1.7 项目类型:涉及(货物、施工、服务);
1.8 招募有效期:长期有效。
2.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申请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募 人和招募代理机构。
2.2 申请人应提供全套注册和资质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 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代表的授权文件,并加盖公章)。注:申请人 已按“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 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新版营业执照不能显示注册资金等信息,还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2.3 申请人必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 申请人提供至少 1 个近三年内(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与本项目对应采购包 类似的项目业绩且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或 1 个自然年度相同产品累计金额达 50 万 元)。(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项目名称、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框架 合同的以订单为准;如提供用户报告,还须提供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5 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1)为招募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在最近 三年内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7)招 募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8)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9)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关系,申请人不是招募人的附属机构(提供承诺函)。
2.7 申请人须承诺,与招募人委托的招募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申请人接受应答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提供承诺函)。
2.8 申请人未在工信部、联通“黑名单”的业务禁入期限内以及未违反浙江联通创新业务合 作伙伴规则暂停运营期限内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10 申请人须满足电子商城运营要求(含运营期间迭代后的新运营要求),具备商城运营支 撑能力、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承诺书(具体要求见招募文件附件 1:中国联通电子商城 浙江省分公司公开市场创新业务类产品运营规则 V2.1)。
3.招募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募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 时间,下同)。
(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①注册供应商(已有账号请直接登录):申请人打开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地址:http://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右上方点击注册,注册合作方—合作方角色 选择供应商—申请合作区域选择浙江—拟合作地市自选—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审核—完成 注册。
②登陆系统:申请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登录地址:
http://www.cuecp.cn/portal/index.jhtml,点击电子招标投标,选择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 采购中心。
③报名:供应商登录系统后,看到主页左侧导航栏—招募项目管理—“寻找商机”信息列表,选择要参与的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填写供应商相关信息,选择参与采购包点击“保 存”;
④缴费:招募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招募应答—购买招募文件,点击“购买 招募文件”按钮,然后勾选需要够购买的采购包点击“立即结算”, 点击“沃支付”跳转到 沃支付页面进行支付,跳转到沃支付页面进行支付操作,选择“个人用户登录”和“企业用 户登录”支付的请先注册“沃钱包”账号(已有账号请直接登录)。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 付进行招募文件费用支付。如有针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
400-688-9900。
⑤下载招募文件(.megp 格式):招募项目管理—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跟进—招募应答—下载招募文件,点击“下载”按钮,文件为.megp 格式。
⑥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下载“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 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⑦打开招募文件(.megp 格式):打开投标文件制作系统—点击登录(注意:验证码区分大 小写)—点击“快捷打开”,选择需制作的投标文件.megp 格式文件打开。
⑧下载电子版招募文件(.rar 格式):点击“浏览招标文件”,可以对电子版招募文件(.rar 格式)进行下载,根据电子版招募文件第六章招募申请文件格式制作。
注: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募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 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 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 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购买或过期等问题。
(3)招募文件各采购包售价:人民币 400 元,售后不退。支付方式:沃支付。网上支付进 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如有针 对对公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 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等登录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4)电子标书费发票(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生成后由招募代理机构将发票下载 链接推送至报名联系人邮箱及手机(短信形式)。
4.申请文件的递交
线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
(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递交,申请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11 月 15 日 13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联通合作方 门户网(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中国联通电子商城外网接入平台(www.unib.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 1336 号
联 系 人:叶承力
电 话:15657176833
电子邮件:yecl@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杭州市河东路 215 号
联 系 人: 孙雨卉
电 话: 15168212966
电子邮件: 5436485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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