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苏商大厦酒店(结构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488005001
宿迁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苏商大厦酒店项目已经宿区行审备〔2024〕2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苏商大厦酒店(结构加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宿城区河滨街道太湖路309号
1.2 工程规模:
酒店面积约38112平方米。
1.3 工 期: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按月支付工程款,每月付至上月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第一次支付款项扣除预付款(若支付金额不是扣除预付款,不足部分延至下期付款扣除,直至扣完为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内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5%,工程工验收备案完成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无息)。注: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苏商大厦酒店(结构加固)工程,含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有内容。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97分;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二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9 分,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88%~100%。K2=95%。说明:1、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 1%扣 0.9分,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保留两位小数。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3、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投标总价合理性分析3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结构补强),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4.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4企业业绩: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5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结构加固施工业绩,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至少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不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建设单位名称、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多个竣工验收时间,以最后一次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量化指标(同一指标出现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工程内容等。(2)业绩证明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如相关单位信息前后不一致,则不予认可。(3)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诚信库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连续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有关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及投标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11日 09:00至2024年10月16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CA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宿迁市数据局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城市建设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40号建设大厦 |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C座14楼 |
联系人:蔡小奇 |
联系人:魏晓娜 |
电 话:18360023300 |
电 话:0527-81238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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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0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