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本溪市早期棚改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河东环路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马骏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娟024-4388099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3/23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招标条件
    本溪市早期棚改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河东环路改造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备案。以本发改发【2018】32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本溪市市政设施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本溪市早期棚改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河东环路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本溪市溪湖区
    2.工程规模: 市政工程:  为本溪市早期棚改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河东环路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210101TP002009129001001
本溪市早期棚改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河东环路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
为本溪市早期棚改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河东环路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施工图纸界定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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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工期要求:2022年04月15日 开工至 2022年06月30日 竣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投标人必须经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财务能力状况及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4、企业近三年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经人社部门备案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原件(劳动合同无人社部门盖章的应附有人社部门盖章证明的备案手续原件)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8、本公告如与招标文件相抵触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9、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是
四、投标
    1.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8.0万元
    2.开标时间: 2022年04月07日 09:00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
    4.递交网址:通过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递交。
    5.开标方式:现场电子开标
    6.开标说明: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本人携带生成加密的CA锁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解密。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3月17日 17时00分至2022年03月23日 08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工作负责人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姓名:
马骏
姓名:
马骏
单位:
本溪市市政设施所
单位:
本溪市市政设施所
职务:

职务:

职称:

职称: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本溪市市政设施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清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北光路69号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胜街综合楼的地上第三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马骏
联系人:
于娟
电话:
024-47136501
电话:
024-43880997
传真:

传真:

异议联系人:
于娟
异议联系人电话:
024-4388099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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