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100000151038453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918301792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 招标项目编号:
  • e3100000151038453002
  • 公告标段(包)数量:
  • 1
  • 标段(包)编号:
  • e3100000151038453002001
  • 公告标题:
  • 康桥镇康桥月苑外墙修缮工程
  • 公告内容:

  • 资格预审公告
    报建编号: 2302PD0873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 康桥镇秀浦路3999弄1号
    招标项目名称: 康桥镇康桥月苑外墙修缮工程
    建设地点: 康桥镇康桥月苑
    工程规模描述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因小区建筑外保温空鼓导致的外墙渗漏问题,避免保温脱落形成对小区居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的隐患,故对外墙进行整体维修。主要建设内容为外墙面修缮、外墙排水管更换、防盗窗、排水管道、外露构件等拆装、外墙门窗边密封胶、空调移机复位等
    工程总投资: 4922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4154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41447200.00元人民币(4144.72万元)
    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
    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在施工投标时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与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注明的注册建造师一致,不得更换;2.本次资格预审办法采用合格制。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及其以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承包承接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大于8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业绩(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时间为 2018年10月至资格预审报名截止日前,并须提供能说明该项目规模的相关材料)。 备注:投标人可在业绩申请表中填报企业业绩的基本信息: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表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否 3. 其他: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单位不得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2021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 2)投标单位不得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情形。(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2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07日 00时00分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建融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91830179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招标文件工本费: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18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23日 00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1.同一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当同一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出现报名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会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2.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下级公司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招标人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拒收其上级公司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只接受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4.参加投标的单位信用分值需大于等于合格分60分;5.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评审,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3≤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招标人应确定其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选取7家的申请人入围参加投标;6.项目经理答辩暂停,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11-01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公告源URL:

  • https://ciac.zjw.sh.gov.cn/NetInterBidweb/GKTB/DefaultV2017.aspx?gkzbxh=194237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3-11-02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11-07 00:00: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邵磊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11-13 0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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