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gdlx-sg-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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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供电段特种作业实训基地整修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DLX-SG-2023-19)
一、立项依据
本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快推进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规范完善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1〕97号)、《集团公司关于推动新时代铁路职工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呼铁党办〔2023〕49号)文件精神建设,经集团公司批准,由呼和供电段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通过实施,项目出资人代表为呼和供电段,建设资金来自呼和浩特供电段职教经费,项目计划安排,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出具,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
1.项目简况、建设地点、规模:
项目简况:呼和浩特供电段特种作业实训基地整修。
2.建设地点:集宁。
3.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特种作业实训室:铝合金方板龙骨吊顶128.8㎡、屋顶刮腻子乳胶漆285㎡、铺防静电地板95㎡、橡胶地板100㎡、内墙刮腻子乳胶漆145㎡、断桥铝合金平开窗68㎡、钢质防火门(成品)8个、钢质防盗门(成品)4.05㎡、成品木防火门44㎡、屋面保温层挤塑保温板690㎡、不锈钢玻璃门斗1处、卫生间整修1处、新风换气机组1套、室外硬化面328㎡、外墙、抹灰面涂料47㎡、信息系统布线、给排水、电照及拆除等。具体工程项目、工程量以施工图纸为准。
3.施工费:100.9万元(含其他费及税金)。
发生变更以实际费用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5.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按行业验收标准。安全目标:人身安全事故。
三、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要求实施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不少于三项,近三年具有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不低于本项目标准和规模的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申请单位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相应能力。
3.申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申请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9%。
6.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7.申请单位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8.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9.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申请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10月24日11:30时前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办公室或通过邮箱HHHTYWZ@126.com报名(报名表见附件1),并于2023年10月25日11:30前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外省市公司递交正式纸质申请文件可采取快递方式,时间以发出快递时间为准,但须在规定时间内发送电子版文件,电子版文件须与原件相同,纸质申请文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至呼和供电段的,可不需报送电子版申请文件)。未成功报名和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五、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1.申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申请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声明函。
6.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档案结果截图及承诺。
7.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8.申请人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网站”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结果截图及承诺。
9.响应采购项目相关要求的情况说明。
10.近三年类似铁路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
11.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近两年内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3.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14.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
六、申请文件书写要求
1.申请文件要求一式两份(正副本各一份,正本必须为原章)。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2.申请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申请文件的附件,但必须同申请文件一同胶粘成册。
3.申请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粘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图文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申请文件正副本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七、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科尔沁北路38号
邮编:010070
联系人:杨文忠 电话:0471-2246273 /13171027650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报 名 表
报名单位:(公章) 日期: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投标项目编号及包件号


其他




















附件2
申请承诺书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供电段:
我单位申请参加呼和浩特供电段特种作业实训基地整修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项目(公告编号:HGDLX-SG-2023-18),现对该项目作出以下承诺:
1.我单位郑重承诺同意合同约定付款方式进行付款。
2.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项目期限,按期完成,绝不恶意拖延。
3.我单位郑重承诺按照呼和供电段公告或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完成项目任务。
4.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发生未按照项目技术指标完成施工工作、未按照成交通知书签订日期内签订合同,均按照自愿放弃该项目处理。

申请单位: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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