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4160103110028560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762-366691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0
公告正文
2023-05-30 18:03:02
基本信息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06-20 11:00:00
开标时间 2023-05-30 06:03:02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6010311002856002001
公告发布责任人 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数据时间戳 2023-05-30 18:04:03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2023-06-20 13:30: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2023-05-30 17:30:00
公告标题 东江流域流田河控制单元水环境综合工程施工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3-05-30 18:03:02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交易系统标识码 12441600712392268K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12441600712392268K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网上下载 招标项目编号 E4416010311002856002
相关标段(包)编号 E4416010311002856002001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2-12441600712392268K-20230530-000005-8     平台编码 SYGNHY
https://14.215.227.219:8088/jsgc/004001/20230530/51ca09dd-95a6-4d95-8001-0fc718b9d3c3.html

公告内容
东江流域流田河控制单元水环境综合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东江流域流田河控制单元水环境综合工程施工,已由龙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龙发改[2022]10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东江流域流田河控制单元水环境综合工程施工
2.2项目代码:2212-441622-04-01-695729
2.3建设地点:
2.4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一生态缓冲带,长度约5km,包含生态护岸9233m、护栏9233m、植被护坡约18466㎡,并对河道重点区域进行环保清淤。
2.5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1206.49万元(其中建安费1176.49万元,预备费30万元)。
2.6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7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全部内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确定的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8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对于质量问题治理最新要求和完成环境保护目标绩效要求等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按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2011】218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提供配套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3.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注: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职责。若有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3.1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3.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选择开具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注: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5.4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5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提交中标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给招标人查验,并同时提交项目负责人任命书。
5.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招标人不接受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等级C级(当企业信用评分为70分及以下时,其信用等级降为C级)的企业参加投标。
5.8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和招标人)的建设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等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9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0中标人必须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在签订施工合同后30日内落实《条例》内容。一是落实实名制管理,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工地平台(实名制子平台)实行对接;二是落实分账制管理,以项目的名义开设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对接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中标人应当每月足额通过河源市智慧化工地平台(分账制子平台)发放工人工资;三是必须落实农民工工资担保制度。
5.11建设单位必须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人工费占施工总承包合同价格比例不低于20%。建设单位必须每月按上述比例将工资款(含预付款)拨付到中标人开设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12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3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5.14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15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6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如有)需清楚投标文件内容并在投标函内签字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1225/fb518caa-04e2-479f-a3d7-2f2fff7aa3e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1:0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6.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7.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其他注意事项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成果,请招投标当事人严格按照河源市防疫指挥部最新政策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7.4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须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源市生态环境局龙川分局
地址:老隆镇同福街27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62-6752332
 
招标代理机构:中盈永诚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大同路东边建设大道北边中心壹号1101A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62-3666919
 
交易中心: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川县分中心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沿江西岸水岸沁园首层
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762-689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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