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LHZB-C2022-001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南采计备﹝2022﹞1142 号
三、项目名称
南漳县长渠(白起渠)武安镇区域水体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36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75(万元)
服务类 |
名称:南漳县长渠(白起渠)武安镇区域水体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服务范围:根据提供的前期方案及相关资料,进行本项目的施工图纸设计和施工图纸预算的编制服务工作,提供相关成果。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及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并接到甲方提供的资料后在45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及施工图纸预算编制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设计相关规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先慧,傅磊,李伟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9-29
2、评审地点: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东漳凤凰城1栋1605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服务费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取费标准收取。
2、收费金额:1.12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漳县城关镇水镜大道618号
联系方式:0710-52402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联合众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南漳县城关镇东漳凤凰城1栋1605室
联系方式:027-88061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罡
电话:027-88061685
相关下载- 磋商文件-白起渠施工图设计(9.15定).docx磋商文件-白起渠施工图设计(9.15定).docx
函 号: | 南采计备﹝2022﹞1142 号 |
项目编号: | LHZB-C2022-001 |
项目名称: | 南漳县长渠(白起渠)武安镇区域水体污染治理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服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 |
采 购 人: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代理机构:武汉联合众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编制时间:2022年09月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2.1 | 采购人 | 南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2 | 监管部门 | 南漳县财政局 |
2.3 | 采购代理机构 | 武汉联合众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4.2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中标服务费将参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取费标准收取。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现金支付。 |
6.2 | 现场踏勘及答疑会 | 现场踏勘:不组织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
7.2 | 提疑截止时间 | 同报名截止时间 |
9.2 | 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包括但不限于:如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保障措施、违约罚则等相关资料。 |
11.2 | 报价方式 | 报价范围:包含投标人所投标包中全部采购内容,以及涉及的保险、税金、验收、管理费、知识产权使用和其他应缴纳的费用。采购人未增加采购内容的情况下,合同价格不予调整。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均按总价进行报价,据实结算。 |
12.1 | 备选方案 | 备选方案: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
13.1 | 联合体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1 | 应提交的其它资格证明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资格性审查表 |
15.1 | 证明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 | 详见第六章中《与本次招标有关的技术文件》相关内容 |
16.1 |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接受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及提交形式 |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
17.1 | 投标有效期 |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
18.1 |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 | 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 壹 份,副本 叁 份,同时单独递交一份法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其中开标一览表须密封提交。开标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原件、48小时核酸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48小时核酸证明参加开标。(未提供48小时核酸证明的人员将不能进入开标室)响应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正本保持一致响应文件电子版格式:word和PDF格式 |
19.4 | 提交及退还样品的规定 | 无 |
20.1 |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 按本文件第一章第四款要求 |
23.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按本文件第一章第四款要求 |
24.1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3 人组成,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24.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31.1 | 履约保证金 | / |
34.1 | 质疑期 |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
35.1 | 质疑回复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
九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接 受☑不接受 |
九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适用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 | 本项目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详 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需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投标提供制造商的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2〕19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其价格给予 10%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九 | 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 依据财库[2019]19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九 | 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 依据财库[2019]18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九 | 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 |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助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经营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融资,自愿选择试点金融机构、融资方式。具体政策要求可登录湖北省财政厅https://czt.hubei.gov.cn/查看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 |
十 | 其他要求 | / |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lOO-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l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lOOOO | 0.25% | 0.1% | 0.2% |
lOOOO-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序号 | 资格要求 | 须提供的资料 |
1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证照复印件):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
1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格式附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020年或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同时提供了书面承诺及声明、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1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
1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依由供应商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格式附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交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供应商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备注:如同时提供了书面承诺及声明、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任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
1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
1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由供应商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格式附后)。 |
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1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 |
1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
2 | 特定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及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要求 | 审查情况 |
1 | 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 |
2 | 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 |
3 |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或未提出投标有效期的 | |
4 | 服务期不能满足要求的 | |
5 | 实质性响应条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
6 | 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被视为无效投标其他条款的 |
政策支持 | |
中小企业 |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及企业相关数据资料。代理商投标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数据资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数据资料),如果数据资料与声明函不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要求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节能环保 |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在清单内,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将给予技术分总分加2分。加分为一次性加分,加之技术分得分满分为止。 |
监狱企业 |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
促进残疾人就业 |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评标项目 | 评标分项 | 分值 | 子项目及分值 |
价格评审(10分) | 投标报价 | 10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 (享受政府采购优惠后) 最低的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 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
商务评审(40分) | 类似业绩 | 20 | 磋商供应商近三年来(自2019年9月1日至今)每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除已纳入评分标准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外的业绩),最多得2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商务评审(40分) | 其他主要人员 | 12 | 供应商针对项目特点拟派项目人员的配备合理。(1)给排水专业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2)结构专业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3)电气专业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4)造价专业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个专业得 3 分,最多得 12 分。 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相应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 劳动合同、近三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
商务评审(40分)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8 | 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4分,最多得8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技术评审(50分) | 对本项目的理解及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以及应对措施 | 20 | 对本项目的建设背景、现状建设条件、排水现状、实施目标等理解透彻,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得当,应对措施合理,符合本项目场地条件和工程特点要求的得20分;可行,但技术措施制定不详细的得15分;基本可行,技术措施有重大缺陷得8分,完全不可行得0分。 |
技术评审(50分) | 设计方案 | 15 | 设计理念的阐述及整体思路清晰,工程规模、建设内容论证合理,且符合规划要求:对现状排水设施分析准确,截污管网、河道整治方案系统性强,经济合理,且便于后期实施及运行管理。有截污工程及河道整治工程部分设计图纸。设计内容完善,合理可行,得15分;设计内容基本完善,可行,得10分;设计内容不完善,部分可行,得5分。设计内容不完善,不可行,得0分。 |
技术评审(50分) | 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 5 | 根据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行性,方案科学、合理、有操作性得5分,方案科学、合理、较有操作性得3分,方案较可行得1分,方案不合理得0分。 |
技术评审(50分) | 质量保证 | 5 | 供应商对本项目服务质量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及组织措施,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内容完备、可行得3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不得分。 |
技术评审(50分) | 施工现场服务计划 | 5 | 投标人对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得5分;内容完备、可行得3分;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不得分。 |
合计 | 100 |
供应商名称 | |
项目名称 | |
投标报价(元) | |
服务期 | |
企业类别(中小微企业)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身份证号: |
优惠声明(如有) | (如优惠条件中有优惠金额或折扣比例,则投标总报价应为优惠、折扣后的报价) |
服务期承诺及处罚措施 | 承诺:处罚措施: |
付款方式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备注 |
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
供应商名称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箱 | |||||||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
营业执照 | 住所 | ||||||||
营业执照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 |||||||
营业执照 | 发证机关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 | 营业范围 | ||||||||
基本账户开户行 | 账号 | ||||||||
税务登记机关 | |||||||||
资质名称 | 类型 | 等级 | 证书号 | ||||||
资质名称 | |||||||||
体系认证名称 | 名称 | 证书号 | |||||||
体系认证名称 | |||||||||
备注 |
技术部分 |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 |||
商务部分 | |||
序号 |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 |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序号 | 行业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总资产(万元)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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