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东佳苑一期安置小区配套工程供配电施工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940 | 项目名称 | 城东佳苑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940001001 | 标段名称 | 城东佳苑一期安置小区配套工程供配电施工 |
工程类型 | 施工 |
城东佳苑一期安置小区配套工程10KV供配电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城东佳苑(项目名称)已由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高铁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10KV供配电工程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城东佳苑小区一期
2.1.2建设规模: 约5189万
2.1.3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7月12日。
2.1.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并通过供电部门及相关部门验收。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标段内容:本工程为住宅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从施工准备、材料设备进场、至按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供电部门要求,完成所有规划红线范围内居配电工程(从小区前置环网柜开始),以及按用电规范和供电公司要求采购提供配电室所需的安全用电工具,负责材料设备的供应、现场安装、检测试验、保护、调试测试、供电接入、送电、验收等为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具体指以下两点(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但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9年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日期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10KV及以上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且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至少建设单位(或供电主管部门)、施工单位盖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须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满足下列情况之一:
(1)中标通知书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若没有备案,则须由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机构出具证明(证明材料须包含项目名称、金额、各主体单位名称等主要信息);
(2)合同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或交易中心备案,若没有备案,提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求进行信息要素归集的相关截图。
3.4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本项目的资质要求)。
√自 2021 年2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 2022 年 2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 2022年 11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 2018 年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2 月 3 日至 2023 年 2 月 24 日 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招投标平台。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
南通高铁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申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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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通市桃坞路2号友谊大厦10楼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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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沈红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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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89011009 |
2023年 2 月 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