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原交通大厦(1-7层)招租交易公告
泰兴市原交通大厦(1-7层)招租公告
一、项目编号:32128301202411009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原交通大厦(1-7层)招租
三、项目信息:
1、坐落位置:长征路与大庆西路交界处(泰兴市车站路1号)。
2、房产证号:苏2024泰兴市不动产权第1092733号。
3、出租面积:约8000㎡,详情见评估报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现在正常使用。室内装修为现承租方装修,到期后现承租方将拆除可以拆除部分的附着物。
5、附属设施:设有发电机房、配电房、地下泵房、电梯(客梯2部、电梯1部)、中央空调,已运行约20年。
6、其他说明:该出租物非住宅,现为餐饮酒店。瑕疵说明:房屋内有部分漏水现象、设施设备较旧。可能存在现承租方延期交房的风险,承租方自行对经营项目进行评估,自行承担承租后的相关责任及后果。
四、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底价306万元/年,前三年的租金不变,以成交价结算,第四年起年租金逐年递增1%,即第四年租金为成交价的101%,第五年租金为第四年租金的101%,以此类推。意向承租方按照上述方式计算租金并报价,如出现报价和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有利于招租人的价格确定结果。
2、租期: 8年。
3、租金支付方式:年付,签订合同一周内,缴清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在合同签订日一周内缴清下一年度租金。
4、租赁押金:100万元现金,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五、交易方式: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六、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酒店管理或餐饮,且目前正在经营着建筑面积不小于8000平方米的餐饮酒店。
七、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90万元。
2、缴纳截至时间: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系统自动生成)。
3、注意事项:
(1)企业法人须从其企业银行账户缴纳;
(2)保证金未按系统提示缴纳,逾期未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承租者,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八、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起,2024年11月26日9时止。
2、报名地点: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登陆泰州市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注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③正在经营的酒店合同原件;
④承诺函(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九、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底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十、竞价: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登录泰州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3、竞价幅度:10万元。
4、竞价时长:10分钟,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有意向承租方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2分钟。
十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经出租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发布上网。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方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
十二、意向承租方须知:
1、本项目招租用途用于餐饮酒店经营,只接受整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不得将房屋转让、转借、联营、入股等。承租方不得在承租房屋从事违法行为。承租期内承租方禁止将出租标的的一切用于抵押、担保。如有上述行为,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承租方的装修装潢无偿归出租方,出租方不需给予任何补偿。
2、室内装修为现承租方装修,到期后现承租方将拆除可以拆除部分的附着物,而非现状。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否则视同认可本公告。凡参加竞租者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租赁物及租赁要求,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3、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务必了解项目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4、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方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需在竞价前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6、承租方在承租时经营项目若有涉及到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环评、稳评等时则必须自行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费用自理。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应承担上级下达的包括但不限于市容、创建、消防、治安等工作任务。
8、承租期内,承租方装修、改造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其产权归出租方所有。一旦发生周边居民的投诉和影响经营的行为,承租方自行解决。承租方自行承担工程改造费、物业管理费、公共能耗费、水电费、设备添置等费用,落实好各项经营安全措施,如发生火灾、伤亡等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法律、经济责任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意向承租方在交易平台竞价过程中,出现因不可抗力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租赁押金100万元现金,签订合同前交给招租人。租赁期满,如果承租方不偿还租赁物或不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如果承租方全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向出租方移交租赁资产后押金如数返还(不计利息)。
11、本项目不设装修过渡期,签署合同次日即起算承租时间。出租物已作为酒店使用约20年,出现部分漏水、设施设备老旧等情况,参加竞租者自行了解出租物,并承担因经营需要修缮而产生的费用,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12、租赁期满或承租方因政府实施市政设施修补、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中途退租的,出租方不对装修残值及费用进行补偿。房屋到期后,涉及装修的部分可移动的带走,不可拆除的部分不予补偿,出租方无需承担任何补偿。破坏性拆除不属于可移动部分。承租方于租赁期满或退租之日起将不破坏墙体结构的可移除物品自行清理,如未清理,出租方有权对该类物品处置。退租造成房屋损毁的,由承租方负责恢复原样。
13、因承租方原因提前退租,应提前三个月书面报告出租人,经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租赁押金按照剩余租赁期与总租赁期的比例扣除,否则租赁押金不予退还。
14、如因拆迁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无责任解除合同,承租人应在拆迁公告时间内无条件搬离,补偿由政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
(2)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
2、意向承租方对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问题可依据《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五、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泰兴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泰兴市济川南路西侧、同德路北侧地块
联系方式:0523-87012299
2.组织方信息
名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方式: 0523-8273503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泰兴市财政局
地 址:泰兴市曾涛路6号鑫泰大厦
联系方式:0523-87654126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8618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