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赛罕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赛罕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725.5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69
预算金额725.59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先生0471-3305650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5512119122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725.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
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69
公告标段(包)编号:D1500001304d00169x02001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赛罕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编号:D1500001304d00169x02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15日
一、评标情况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电厂至金桥技术开发区工业供汽项目(绕城高速赛罕区段)占用绿地移植树木恢复绿地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255979.81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2名:内蒙古天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10950214.31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第3名:内蒙古誉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1579588元,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情况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李建东,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冀1132021202300245。
内蒙古天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经理:陈瑞香,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蒙1152021202200083。
内蒙古誉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樊小龙,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蒙115202120230001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第1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提供了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廊坊)开发建设(二期)航空物流区基础建设项目生态环保工程EP总承包项目、北京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航空物流区生态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等 14个有效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内蒙古天勤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第2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提供了察哈尔高新技术开发区道路绿化工程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益武堂南片区藏红南路、平赛街道道路景观绿化栽植养护工程项目、乌兰察布市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项目(兴和县一标段)等4个有效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内蒙古誉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3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1.满足通用资格要求。2.资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3.业绩:提供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第办公区院内绿化改造项目、敕勒川乳液开发区国创西路道路两侧绿化工程等 2 个有效业绩。4.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本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将符合要求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rd2024@163.com\lb_liu@chng.com.cn(工作日、节假日均畅通);异议受理电话:15512119122(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3.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办法进行处理。
 
三、本次招标项目否决投标情形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业监督为土默特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办公地址: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敕勒川大街敕勒川大厦6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霍瑞峰
投诉受理电话:0471-8165903
投诉受理邮箱:6443402@qq.com
纪委举报电话:(0471)12388。邮箱:neimeng.12388.gov.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山第二热电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
联系人:(商务)郭先生、(技术)刘先生
电话:0471-3305650、15598231801
电子邮件:jsrd2024@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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