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A3206010318000326 | 项目名称 |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项目 | ||||||||||||||||||||
标段编号 | A3206010318000326012001 | 标段名称 |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5月26日 | ||||||||||||||||||||
工程类型 | 材料设备采购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含医院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1套。 2.2交货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工地现场。 2.3供货及安装完成期限:120个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验收、保修等服务,即该招标范围内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5其他:合同估算价约2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水处理设备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05月26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05月26日09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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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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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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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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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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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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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采购与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爱德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统筹(含医院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1套。 2.2交货地点: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399号南通市妇幼保健院儿童综合大楼工地现场。 2.3供货及安装完成期限:120个日历天。 2.4招标内容:医用纯水中央分质供应系统的采购安装及质量保证等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货物的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及培训、验收、保修等服务,即该招标范围内的交钥匙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 2.5其他:合同估算价约23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水处理设备制造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未尽之处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至 2023年05月26日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 年05月26日09时 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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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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