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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公告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年度授权(结构件第八批)采购项目询价
项目编号:BXSQ-202208-XJ0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项目编号:BXSQ-202208-XJ01)采购人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获批准并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网上询价。
*参与询价供应商应在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参与本次询价的非合格供方,成交后应配合采购人根据生产要求完成合格供应商的认定(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成交产品样件试制、认证及采购人需要成交人配合完成的其他认证准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商务资质、必要时提供原厂渠道证明等),未通过合格供应商评审的成交人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2.采购内容
*2.1批次要求:本项目涉及的全部物料生产批次须在近3年内,供货物料符合采购人标签粘贴要求,且必须为原厂生产的全新、未拆封合格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完全符合采购人要求,不接受任何偏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6)
2.2物料清单:详见附件1物料清单
2.3付款方式:
2.3.1 账期:3个月或6个月;
2.3.2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并收到按采购人要求开具的13%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入账后3个月或 6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货款,质保金为合同价款的5%,验收合格,且收到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入账后一年,且中标人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支付。若中标人存在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从中扣除。
2.4预计货期:发布成交结果通知书后6-8周,允许分批交货(详见附件1:物料清单);
2.5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
2.6交货地点及验收:
2.6.1交货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2.6.2验收:由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组织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及履行合同能力;
3.2供应商应在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同类产品合格供方名录内;
*3.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和本次采购内容相吻合;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运行正常;
*3.5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3.6具有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信用要求:供应商及制造商未在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处罚期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4.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2年7月15日09时00分到2022年7月19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询价的供应商,请在通购网(www.crscec.com)自行下载相关资料。
5.询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0日10时30分。
5.2递交方式:请供应商于2022年7月20日10时30分之前将密封后的询价响应文件(纸质版)采用邮寄(顺丰寄付)或直接递交至采购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未按指定方法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2.1 递交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招标组。
5.3受疫情影响,请供应商在询价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询价响应文件压缩后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须包含纸质版盖章询价单扫描件及可编辑的EXCEL版,缺一不可),邮件主题格式BXSQ-202208-XJ01+供应商名称。
5.3.1电子邮箱:857994770@qq.com。
*5.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并不得以明显高于正常成本的价格报价扰乱询价工作;经评审小组评审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格的、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不能满足最晚交货日期的,按否决其报价处理。
6.询价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
6.1 评审时间:2022年7月20日10时30分
6.2 评审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7.其他
7.1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7月15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7月19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
7.2 发布公告媒介:本次询价公告在中国通号采购电子商务平台(thzb.crsc.cn)、通购网(www.crscec.com)上发布。
7.3 本项目采购有关的时间,均以北京时间为准,逾期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7.4 不满足本项目中带“*”条款的报价和文件将被拒绝。
7.5 物料清单详见附件1,询价须知详见附件2。
8.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杰
联系电话:010-51214131
电子邮箱:857994770@qq.com
附:快递接收地址及联系人(发件人填写供应商公司简称)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狼垡四村456号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收件人:物资采购部招标组
电话:010-51214131
北京铁路信号有限公司
2022年7月
附件1:物料清单
包件号 | 物料 | 物料描述 | 单位 | 数量 | 货期要求 |
包件01 | 2000003760 | 接地支架WGTS06136.02.02北信 | PC | 1500 | 6-8周 |
包件02 | 2000003749 | 簧片WGTS06136.00.03北信 | PC | 4000 | 6-8周 |
包件03 | 2000003763 | 接插件导轨WGTS06139.00.02北信 | PC | 2500 | 6-8周 |
包件04 | 2000003746 | 盒体WGTS06136.00.01北信 | PC | 5000 | 6-8周 |
包件05 | 2000003748 | 前面板WGTS06136.00.02北信 | PC | 1000 | 6-8周 |
包件06 | 2000304926 | 托架BXX3820.01.01北信 | PC | 700 | 6-8周 |
包件07 | 2000273074 | 前面板铆接WGTS06146.03.00-2北信 | PC | 800 | 6-8周 |
包件08 | 2000305912 | 天线上壳体BYX0188.00.15北信 | PC | 400 | 6-8周 |
附件2:询价须知
询价须知
1、询价单:详见附件3
2、报价要求
(1)供应商以质保期1年、付款方式为货物验收合格财务入账后3个月或 6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95%货款为基准进行报价。
(2)供应商可选择对本项目全部包件进行报价,不允许调整报价单格式,不参与报价的包件,留空白单元格即可。
(3)本项目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双方发生的所有费用均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与支付。
(4)供应商报价应包含采购标的、运费、税金、安装费用、供货周期及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3、询价响应文件
询价响应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1)报价供应商资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代理证书(如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2)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询价单(附件3);
(3)电子版询价单必须是经加密后的压缩文件,应包含纸质版盖章询价单扫描件及可编辑的EXCEL版,缺一不可;(附件3);
(4)产品渠道说明及质量承诺(附件4);
(5)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廉政协议书(附件5);
(6)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等。
4、询价响应文件的密封
参与询价供应商应将完整的询价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公章。
5、询价评审时间
本询价项目将于2022年7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开始评审,供应商可在2022年7月20日上午10时30分登陆腾讯会议室,与采购人共同查验询价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后开启。腾讯会议室ID请在发送完电子版询价单后联系采购人获取。
6、评审小组
6.1本项目将成立询价小组。
6.2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组建,分别由技术、商务、采购等方面的五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
7、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要求、付款方式、质保期、供货周期等)的询价响应文件,采购人(评审小组)依据包件单价确定(推荐)成交供应商,包件单价相等的,优先选用有曾经为采购人供货业绩的,均有曾经为采购人供货业绩的则选用供货周期短的候选供应商。但包件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最低投标价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时,采购人有权重启采购。
8、确定成交供应商
8.1本项目在询价结束15日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以书面形式向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8.2成交价格有效期:本次成交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仅针对本次采购使用。
9、询价响应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 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采购人(评审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且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采购人(评审小组)的要求。
(2)采购人(评审小组)发现某一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响应文件。
10、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询价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除满足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外,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2)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1、合同授予
采购人和选定的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选定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选定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12、供应商违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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