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公告—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2020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金额
68.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0/05/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2020-33-01-011
开标时间:2020-05-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
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2020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本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2020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8.8万元,招标人为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名称: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永乐镇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
2.3采购数量:氢氧化钠160吨。
2.4交货周期365日历天,在交货周期内根据业主要求送滑根据生产计划,业主提前1-2天通知需供货数量及供货时间,供方须按照业主需求的数量按时送到业主指定供货地点。2.5质量要求:氢氧化钠%≥98. 5,碳酸钠%≤0. 8,化钠%≤0. 05,三氧化二铁%≤0.08。(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2020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2020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制造商,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代理的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有车辆运输的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第8类,第三方运输的须具有运输协议和运输公司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第8类,运输人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押运员证。
3.2财务要求:不要求:
3.3业绩要求:近3年(2016-2018年度),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氢氧化钠销售业绩(提供1个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近三年(2016年-2018)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 5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送样要求:送样数量5kg。
2、项目负责人资质:需在化工药品行业任职不低于1年(需提供在职单位的相关)。
3、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件。
4、供应商承诺在运输过程中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存在任何违
法违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5月06日10时00分到2020年05月0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0 年05月26日10时00分
联系人:刘军
手机:132 6185 8041
邮箱:huachengjiuzhou@163.com
开标时间:2020-05-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
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2020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一、 招标条件
本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2020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68.8万元,招标人为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2.1项目名称: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2.2项目地点: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永乐镇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
2.3采购数量:氢氧化钠160吨。
2.4交货周期365日历天,在交货周期内根据业主要求送滑根据生产计划,业主提前1-2天通知需供货数量及供货时间,供方须按照业主需求的数量按时送到业主指定供货地点。2.5质量要求:氢氧化钠%≥98. 5,碳酸钠%≤0. 8,化钠%≤0. 05,三氧化二铁%≤0.08。(详 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2020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四川省川酒集团酱酒有限公司2020年氢氧化钠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代理商或制造商,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以及代理的制造商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自有车辆运输的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第8类,第三方运输的须具有运输协议和运输公司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第8类,运输人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员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押运员证。
3.2财务要求:不要求:
3.3业绩要求:近3年(2016-2018年度),具有不少于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万元的氢氧化钠销售业绩(提供1个签订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4近三年(2016年-2018)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良行为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 5信誉要求: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1、送样要求:送样数量5kg。
2、项目负责人资质:需在化工药品行业任职不低于1年(需提供在职单位的相关)。
3、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项目管理机构”要求填写和提供相应的、证件。
4、供应商承诺在运输过程中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运输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存在任何违
法违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全权承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5月06日10时00分到2020年05月09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6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2020 年05月26日10时00分
联系人:刘军
手机:132 6185 8041
邮箱:huachengjiuzho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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