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采购日常法律服务询价公告(2023-JLWYXB-F4001)
金额
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lwyxb-f4001
预算金额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单位拟对采购日常法律服务相关事宜进行询价,为确保公平公正,现将采购信息进行网上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采购日常法律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LWYXB-F4001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控制价:5万元(含税、包含运费),超过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概况: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法律服务采购标准,自公告发布起,7日后递交材料进行比价确定,具体标准条件和服务内容如下:
1.根据需求,为单位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和风险提示;
2.随时为我部及所属单位人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日常法律问题。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按照上年度律师服务收费标准优惠不低于30%;
3.协助草拟、制订、审查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从专业角度提出论证、修改、补充意见建议;
4.参与处理已经发生的涉法涉诉等各类纠纷问题,对可能面临的民事、行政、信访等其他纠纷,进行法律咨询,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信函,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和调解;
5.每年指派专人到单位开展不少于2次法律进单位活动或普法教育;
6.每周到甲方集中办公不少于半天时间,针对单位实际需求,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7.为我部单位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单独收费);
8.接受我部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9.我部对委托法律事项享有监督权、决策权,对法律服务工作进展享有知悉权,有权要求更换承办律师;
10.解决单位其他法律需求等。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常年年度检审合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及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三)报价人成立且正式执业时间不少于5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四)报价人近3年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报价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无被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五)报价人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六)报价人需具备一定规模,报价人在册执业律师不低于30人,拟选派的服务团队承办律师须具有10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具有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七)报价人指派承办具体法律服务事项的律师,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照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要求,忠于职守,切实维护我部及所属人员合法权益;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也不接受分所报价;
(九)曾经成功代理、正在代理单位案件或担任驻京单位法律顾问且声誉良好的优先;
(十)单位规定的其他标准条件等。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限:2023年8月18日至8月22日
(二)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详细地址电询)
(三)报名资料: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承诺书,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
询价文件领取联系周先生。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25日17点整(北京时间),采购评审稍后开始。
(二)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或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单位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8618292705  010-5545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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