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8.5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小姐0757-819930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11/16
公告正文

[if !supportLists]1.[endif]招标条件

平洲工业园七号地块租赁住房项目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承业珑湾租赁住房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平洲工业园七号地块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if !supportLists]2.[endif]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if !supportLists]2.1[endif]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胜利路南侧平洲工业园七号地块,紧临魁奇路、佛山一环、广州南站、广州西线高速等主次干道。

[if !supportLists]2.2[endif]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7170.28平方米。分为A、B区,其中A区面积为25118.53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集体租赁住房)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B区面积为2051.75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公园与绿地。

[if !supportLists]2.3[endif]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全部结束时止。

[if !supportLists]2.4[endif]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

(1)档案管理部分:负责项目档案全过程管理,协助招标人组织工程交工及竣工验收,组织各参建单位编制竣工档案并移交招标人,协助招标人组织项目专题工作会议及纪要记录,形成专题档案。

(2)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部分:按照《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函【2016】579号)、《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系列标准》等文件要求,对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设管理活动等进行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包括建设前期审计、建设期间审计、竣工验收审计及协助、监督招标人完成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工作。按每季度、每半年、每年度出具本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评估报告,服务期结束时出具本工程项目的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工作总报告。

(3)全过程造价咨询部分:以成本造价为主线对整个项目的控制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成本测算、编制或审核施工图预算、结算审核。须负责相关对数、审查意见回复等相关工作,施工阶段工程变更造价编制或审核、合同管理、经济分析与投资控制、工程款支付审核、索赔处理、材料价格咨询控制、深入现场勘察计量、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资料完整性及结算书,并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保证满足委托人要求;须给予督促、指引并协助编制完成相关报告,直至满足要求为止),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有关合同条款。

(4)勘察部分:详细勘察(含消防水池或地下室抽水试验、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浓度检测),及根据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进行的超前钻勘察,按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并提供后续服务等。

(5)施工图审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建筑、结构、室内装修、幕墙、给排水、电气、智能化、消防、人防、暖通、电梯、基坑支护、地基处理(含护坡);室外市政(含必要的红线外的道路、管道等市政接驳)、园林景观、泛光照明、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节能、燃气、停车场交通系统、标识导视系统;永久用电以及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既有管线迁改】等一切相关设计,其中包含但不限于人防、永久用电(含红线外10KV线路、抗震支架设计、智能化设计等)、勘察文件、超限审查、重大设计变更等。施工图审查服务内容为依据建设部令2013第13号和建设部令2018第46号的规定,完成施工图(含绿色建筑设计)审查,并出具审查合格书。

(6)招标代理服务部分:本项目后续所有招标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招标工作方案、招标公告(含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完成招标公告发布,组织接受报名及接收申请资料,组织资格审查,组织招标文件(含技术经济资料、招标控制价、答疑文件等)的发放、组织整理答疑纪要文件,组织抽取评标专家和开标、评标,采用评标定标分离办法的项目,定标前应根据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编制定标资料,预约定标场地,组织定标会议,整理会议定标过程记录,编制定标报告,向招标监管部门办理招标备案,办理、发放中标通知书,编制、整理招标全过程资料,装订成册移交招标单位归档等招标相关系列工作及协助招标人起草合同。

(7)BIM技术应用服务部分:按《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的相关规定执行,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负责完成BIM设计,包括设计及施工阶段的应用、单项工程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设计,结合BIM建筑信息模型,运用BIM检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中的错、漏、碰、缺,利用BIM技术进行管线综合平衡设计,出具基于BIM技术导出的施工图预算,要求实现项目参与各方在同一平台上项目信息数据共享,在BIM中插入、提取、更新和修改信息,确保各方协同作业。

(8)监理部分:监理工作范围包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施工监理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边坡治理、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基坑支护、电气(包含高压部分含变配电)、给排水、消防、防雷、人防、抗震、燃气、通风空调、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包含但不限于电梯)、智能化、幕墙门窗、节能、室内外装修(含二次精装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园林景观(绿化)、照明、交通设施、综合管线(含公共通信)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熟悉BIM模型,并能利用BIM模型对项目施工建设各个阶段进行监督管理;协助业主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编写和整理安全工作台账。

(9)装配式技术咨询部分: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程要求,提供装配式技术咨询服务。

[if !supportLists]2.5[endif]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28.56万元。

[if !supportLists]2.6[endif]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档案管理、同步预防及全过程跟踪审计、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勘察、施工图审查、招标代理服务、BIM技术应用服务、施工监理及装配式技术咨询的有关规范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if !supportLists]3.[endif]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if !supportLists]4.1[endif]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if !supportLists]4.2[endif]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要求

[if !supportLists]4.2.1[endif]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1)、(2)的资质要求:

[if !supportLists](1)[endif]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if !supportLists](2)[endif]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if !supportLists]4.2.2[endif]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1)、(2)项资质的,可以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须以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工作且具备上述(1)项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

[if !supportLists]4.2.3[endif]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且联合各方单位至少派一人共同组建项目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出资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各方各自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并经联合体牵头人书面确认同意后向出资人申请工程款的支付。

4.2.3.6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3.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成员单位全称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牵头人成员单位。除“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另有说明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if !supportLists]4.3[endif]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if !supportLists]4.3.1[endif]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投标人需持有“造价咨询企业”、“监理类企业”、“勘察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造价单位需持有“造价咨询企业”的诚信档案,监理单位需持有“监理类企业”的诚信档案,勘察类企业需要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上述类型企业均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显示本企业的企业资料、诚信信息分值状态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注:非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持有“造价咨询企业”、“监理类企业”及“勘察类企业”类型的诚信编号(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if !supportLists]4.3.2[endif]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的网页打印件。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最终以评审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

[if !supportLists]4.4[endif]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if !supportLists]4.4.1[endif]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有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若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if !supportLists]4.4.2[endif]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上述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if !supportLists]4.4.3[endif]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4月至2021年9月)为拟派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投标人如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相应往前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if !supportLists]4.5[endif]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5.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5.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if !supportLists]5.[endif]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if !supportLists]5.1[endif]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10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if !supportLists]5.2[endif]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if !supportLists]6.[endif]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 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原件。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

6.2.3 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if !supportLists]7.[endif]投标文件的递交

[if !supportLists]7.1[endif]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11月 16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

[if !supportLists]7.2[endif]开标时间:2021年11月16日09时30分。

[if !supportLists]7.3[endif]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if !supportLists]7.4[endif]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2楼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if !supportLists]7.5[endif]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if !supportLists]7.6[endif]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if !supportLists]7.7[endif]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if !supportLists]8.[endif]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foshan.gov.cn/)发布的为准。

[if !supportLists]9.[endif]异议与投诉

[if !supportLists]9.1[endif]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 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if !supportLists]9.2[endif]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if !supportLists]10.[endif]其他

[if !supportLists]10.1[endif]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if !supportLists]10.2[endif]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if !supportLists]10.3[endif]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if !supportLists]10.4[endif]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if !supportLists]11.[endif]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承业珑湾租赁住房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华翠北路11号益禾公寓A区三楼01-13室

邮 编:528200

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57-86399019

招标代理: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邮政编码:528000

联 系 人: 李小姐

电 话:0757-81993027

传 真:0757-81279048

电子邮箱:gdzczb@126.com

附件:
10.25发出稿)平洲工业园七号地块租赁住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pdf
招标公告编制人: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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