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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望谟县荣庭商贸有限公司河道石材护栏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补遗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2/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晶0859-333091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望谟县荣庭商贸有限公司河道石材护栏

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补遗通知

各投标供应商:

本项目比选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投标保证金退还进行如下变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2 11 3 1700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供应商可以使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现金形式。

(1)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的形式,汇到比选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供应商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缴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

(2)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由银行出具,内容应载明采购人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银行官网网址。

注:银行保函的真伪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性承诺函为依据,银行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担保保函:担保保函由工程担保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采购人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工程担保公司官网网址。

注:担保保函的真伪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性承诺函为依据,担保保函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4)保证保险: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出具,内容应载明采购人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及标段、保证金金额、保单有效期、保险公司官网网址。

注:保证保险的真伪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真实性承诺函为依据,保证保险通过互联网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如验证不通过,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5)现金形式: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直接交纳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室,并领取收据。财务室联系电话电话:0859 - 3330919 。

4、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

(1)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

收款单位: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义金城支行;

汇款账号:5205 0167 4836 0000 1048

汇入行行号:1057 0708 2025

联系人及电话:刘晶 / 0859-3330919

注:投标供应商采用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建议提前缴纳,以便保证金及时到账;保证金到账后无需到贵州邦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换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未缴纳到指定账户、未从基本户转出或到账截止时间后到账的作无效标处理。

(2)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①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单独提交给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②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的扫描件应作为报价文件中资格审查的组成部分。

③报价文件中未按照要求附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扫描件的,或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未递交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及授权书原件、真实性承诺函原件)的,做无效标处理。

④投标供应商代表递交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时,应同步提交与报价文件中完全一致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同步提交与报价文件中完全一致的银行保函真实性承诺函原件(担保保函真实性承诺函原件或保证保险真实性承诺函原件)一份。

注:银行保函原件(或担保保函原件或保证保险原件)递交地点为:兴义市机场大道金地上品B栋602号。

退还保证金流程:
(1)以银行转账(柜台转账、网银转账)形式提交的保证金: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原路返回”。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给代理机构后“原路返回”。

(2)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证金退还:

1)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退还;

2) 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给代理机构后退还;

注:如本项目存在异议、投诉的,须待异议、投诉处理完毕后方可领回。

3)退还时提供的资料包含:
A、本项目递交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资料签收表原件;
B、授权委托书原件;
C、成交供应商还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并提供采购合同原件给代理机构复查)。
(3)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咨询电话:0859-3330919。

特此补遗

望谟县荣庭商贸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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