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抚顺市第十二中学—北教学楼、报告厅维修工程(弱电部分)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7/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bgs2023-0709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抚顺市第十二中学
招标联系人周冰
招标代理机构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蕾024-56078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3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抚顺市第十二中学—北教学楼、报告厅维修工程(弱电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GS2023-07093
项目名称:抚顺市第十二中学—北教学楼、报告厅维修工程(弱电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49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49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第十二中学—北教学楼、报告厅维修工程(弱电部分)(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具备施工条件60日内完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售价:600.00元/本,售出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第十二中学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周冰024-53891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
联系方式:赵蕾024-5607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蕾
电 话: 024-56078888
抚顺市第十二中学—北教学楼、报告厅维修工程(弱电部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GS2023-07093
项目名称:抚顺市第十二中学—北教学楼、报告厅维修工程(弱电部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49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49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抚顺市第十二中学—北教学楼、报告厅维修工程(弱电部分)(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具备施工条件60日内完成(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贰级及以上专业承包资质;(2)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售价:600.00元/本,售出不退。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抚顺市第十二中学
地址:抚顺市顺城区
联系方式:周冰024-53891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智恒招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城东新区十五方块19号楼4-2号门市(抚顺市顺城区玉成中学西侧)
联系方式:赵蕾024-56078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蕾
电 话: 024-5607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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