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卷烟厂动力车间制冷机冷却塔购置安装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昆明卷烟厂动力车间制冷机冷却塔购置安装项目(项目编号:0724-2420KM146214)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日期、地点
2024年10月18日;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5号世博大厦16层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开标厅;
二、评审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严格、规范的评审,并按照评标办法的要求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重庆太和空调自控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增值税):¥3,268,000.00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工期承诺:总工期不高于240日历天(包含设备供货期、拆除搬迁安装调试工期、试运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不高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备供货;接到招标人进场书面通知后不高于90日历天内完成原有旧设备、设施拆除搬迁及调整、改造,新购设备现场组装、安装、调试等工作(有阶段性施工的可能,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本项目不计取赶工及阶段性施工的费用)。试运行时间为不低于3个月,具体要求按招标人书面通知执行,不能影响招标人工作日的正常工作;
质保期承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2.5年;
质量承诺:达到现行的国家及技术规范执行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验收相关要求等;
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动力中心制冷站、联合工房工艺冷站;
第二中标候选人:玉溪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增值税):¥3,298,197.00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工期承诺:总工期不高于230日历天(包含设备供货期、拆除搬迁安装调试工期、试运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不高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备供货;接到招标人进场书面通知后不高于80日历天内完成原有旧设备、设施拆除搬迁及调整、改造,新购设备现场组装、安装、调试等工作(有阶段性施工的可能,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本项目不计取赶工及阶段性施工的费用)。试运行时间为不低于3个月,具体要求按招标人书面通知执行,不能影响招标人工作日的正常工作;
质保期承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质量承诺:达到现行的国家及技术规范执行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验收相关要求等;
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动力中心制冷站、联合工房工艺冷站;
备注:完全响应招标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银鹏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不含增值税):¥3,280,368.00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工期承诺:总工期不高于210日历天(包含设备供货期、拆除搬迁安装调试工期、试运行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不高于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设备供货;接到招标人进场书面通知后不高于60日历天内完成原有旧设备、设施拆除搬迁及调整、改造,新购设备现场组装、安装、调试等工作(有阶段性施工的可能,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本项目不计取赶工及阶段性施工的费用)。试运行时间为不低于3个月,具体要求按招标人书面通知执行,不能影响招标人工作日的正常工作;
质保期承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质量承诺:达到现行的国家及技术规范执行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验收相关要求等;
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卷烟厂动力中心制冷站、联合工房工艺冷站;
备注:响应并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条款要求。
四、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资格要求。
五、公示期限:本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
六、异议受理
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有异议可向招标代理书面提出(现场递交异议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接受异议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公示期过后不再受理。
七、联系事项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红锦路367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执行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拓东路45号(春城路拓东路交汇口)世博大厦16楼
联 系 人:谭韬、李鸿鹏、廖洁、苏怡、吴帅达
电 话:0871-63363468
电子邮箱:118151034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