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恒丰银行债券承分销系统优化改造需求等业务需求整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关于恒丰银行债券承分销系统优化改造需求等业务需求整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招标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7
恒丰银行债券承分销系统优化改造需求等业务需求整合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恒丰银行债券承分销系统优化改造需求等业务需求整合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债券承分销系统优化改造需求等业务需求整合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FZHJZCG2023030081
三、项目背景与目标:
1.总体目标与说明:为了确保业务需求实施计划的顺利完成,根据恒丰银行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将债券承分销系统优化改造需求、个贷系统征信公积金数据应用于恒信易贷白名单模式业务需求、短信银行国都通道切换业务需求通过外包方式进行实施,协助采购人共同完成科技项目建设,保障业务发展。
2.采购预算:本次采购不公布采购预算,若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或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采购人有权做废标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
3.项目进场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项目试运行要求:系统上线后试运行三个月。
5.免费维保期:试运行阶段结束,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之日起一年(供应商可自报更优惠的维保期)。
6.包号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7.项目付款方式:
7.1在本合同签订且项目正式启动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正式的付款通知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7.2试运行阶段结束,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后,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正式的付款通知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7.3系统的免费维护期到期,系统稳定运行无任何问题,并经采购人终验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付款通知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至少具有一例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六大国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总行开发类项目成功合作案例。
3.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出现违法记录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济南市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招标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2023-06-27
恒丰银行债券承分销系统优化改造需求等业务需求整合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三次
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恒丰银行债券承分销系统优化改造需求等业务需求整合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名称:恒丰银行债券承分销系统优化改造需求等业务需求整合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FZHJZCG2023030081
三、项目背景与目标:
1.总体目标与说明:为了确保业务需求实施计划的顺利完成,根据恒丰银行业务发展需要,计划将债券承分销系统优化改造需求、个贷系统征信公积金数据应用于恒信易贷白名单模式业务需求、短信银行国都通道切换业务需求通过外包方式进行实施,协助采购人共同完成科技项目建设,保障业务发展。
2.采购预算:本次采购不公布采购预算,若供应商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预算或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采购人有权做废标处理,且不承担任何费用与责任。
3.项目进场时间: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4.项目试运行要求:系统上线后试运行三个月。
5.免费维保期:试运行阶段结束,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之日起一年(供应商可自报更优惠的维保期)。
6.包号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
7.项目付款方式:
7.1在本合同签订且项目正式启动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正式的付款通知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7.2试运行阶段结束,试运行期间稳定运行,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后,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正式的付款通知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
7.3系统的免费维护期到期,系统稳定运行无任何问题,并经采购人终验合格后,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付款通知及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合同签订时间)至少具有一例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六大国有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总行开发类项目成功合作案例。
3.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出现违法记录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黑名单。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五、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止,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3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3年6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济南市
报名前邮箱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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