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结果公告
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皮肤影像中心皮肤治疗管理平台一体化软件数据库服务器数据库系统工作站操作系统物业服务临床信息管理系统应用服务器治疗历史记录治疗项目确费查阅功能病人治疗图库支持将治疗记录共享给其他系统进行调阅治疗评估单打印治疗治疗纪录上传图像功能治疗记录打印治疗申请单打印提供治疗记录填写功能支持知情同意书签署上传及签署状态显示支持手写板签名知情同意书签署和调阅患者治疗图片按治疗设备类别呈现患者治疗图片进行对比呈现患者治疗图片按时间轴方式呈现治疗预约登记可提供接口的智能硬件治疗参数的批量录入操作治疗时录入治疗参数操作科室治疗参数录入提供治疗项目回访功能治疗回访登记提供患者治疗预约情况的查询功能提供治疗项目预约功能患者图像储存支持本地上传皮肤摄影皮肤超声伍德镜共聚焦显微镜患者图像采集提供患者治疗回访查询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图像浏览皮肤镜皮肤影像诊断患者信息管理患者管理多维度查看提供用户维护及用户权限维护功能提供菜单编辑管理能菜单管理决策分析当日治疗项目统计分析数据互联互通补打功能报告管理对设备治疗参数统计分析设备的效益等级分析对设备的利润率统计分析皮肤影像硬件设备患者检查检验报告共享患者基本信息共享web影像共享对影像的调用获取患者信息HIS系统的接口对接实现患者基本信息的交互HIS系统改造移动化服务Surface平板图像共享患者数据调阅疾病图像采集量表数据采集提供微信公众号预约消息通知系统数据收集整理校对录入测试数据初始化实施内容项目咨询软件研发系统实施项目管理实施方案进度表系统管理员操作骨干科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系统操作员技术培训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系统工作流程应用软件数据统计网络畅通各前端站点系统运行方案制定工作流程安装调试调试参数设置委托开发数据准备上线运行验收试运行正式运行稳定运行系统移交远程网络技术咨询即时服务软件维护系统进行巡检服务毛发镜皮肤CT皮肤治疗中心激光器果酸焕肤物业公司序号审查支持治疗科室设置支持治疗科室医生设置知情同意书配置支持自定义治疗模板配置治疗工作站治疗评估单填写功能提供知情同意书填写功能角色管理支持诊断字典的维护功能支持皮肤类型字典的维护功能治疗科室字典设置功能支持治疗项目参数的维护功能设备效益分析对设备的使用率统计分析治疗数据web共享调用CA签名总体技术方案软件设计紧急事件处置措施系统的正常工作电子邮件现场服务修理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
金额
94.8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2/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00-05907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丹024-22733398
中标公司益诚智慧医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9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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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5de634561848a258114-7163
编制单位: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编号:JH22-210100-05907项目名称: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服务类公开招标辽宁省政府采购项目
第四章评标方法43第三章服务需求41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20第一章投标人须知5招标公告1目录
一、项目基本情况(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1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项目概况(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项目)的招标公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5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内完成系统建设。采购需求: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1套最高限价:950000.00预算金额:950000.00项目名称: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项目项目编号:JH22-210100-05907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售价:免费方式:线上下载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3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四、获取招标文件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七、质疑与投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2022年11月17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八、其他补充事宜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名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1.采购人信息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现场解密时间不超过30分钟。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联系方式:张丹024-22733398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方式:024-23874297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
项目联系人:张丹3.项目联系方式账号:422020100100004082账户名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邮箱地址:wxzb2005@163.com
二总则注:表格中“R”项或“■”项为被选中项。一投标人须知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电话:024-22733398
条款号 | 项 目 | 内 容 |
1.1 | 采购人 | 名 称: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东纬路13号联系人:王先生电 话:024-23874297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联系人:张丹电 话:024-22733398 |
1.3.4 | 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 无 |
1.3.5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 |
1.3.6 | 是否有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 ■没有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1.4.8 | 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 | 无 |
2.2 | 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 预算金额: 950000.00 元最高限价: 950000.00 元 |
4 | 计量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
6.1 | 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 | ■不组织组织,时 间: 地 点: 联系人: 电 话: 组织,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 |
11.3 | 样品或演示 | ■不需要提供样品需要提供样品 1、递交样品的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北京时间)递交样品地点: 递交样品联系人: 递交样品联系 电话: 2、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3、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要求: (包含是否要求提供、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封存及退回:中标投标人的样品将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未中标的投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中标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由未中标人自行领回或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 ■不需要提供演示需要提供演示 1、演示时间: 演示地点: 演示顺序: 2、演示要求: (内容、设备等要求) |
12.1 | 投标报价货币要求 | ■所有投标均按 人民币 货币进行报价。其它: |
13.1 | 投标保证金 | 不收取 |
15.1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6.1 | 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份数 | 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1份。 |
18.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0.1 | 开标时间、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以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地点为准。 |
2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 1 人,评审专家 4 人组成,共 5 人。 |
25.1 | 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演示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 | 样品:1、样品评审方法: 2、样品评审标准: 演示:1、演示评审方法: 2、演示评审标准: |
27.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9.2 |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 3 |
31 | 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中标人数量: 1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
35.1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 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保函 □支票 □电汇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开 户 行: 账 号: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规定: (注:财政部门鼓励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具体办理流程参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
36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 中标供应商 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支付标准:参照《采购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服务费。支付形式: 电汇或现金 支付时间: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交纳 |
39.3 | 质疑 | 一、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联系单位: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丹 联系电话: 024-22733398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峰景国际五楼2、质疑函的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二、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质疑,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分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
其他 | 1.供应商须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进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因供应商未上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使其项目无法正常运行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2.开标时供应商须自行在开标时间进行CA锁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操作。 |
1.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服务须满足以下条件: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表1.2条。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表1.1条。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4如投标人须知表1.4条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3.6若投标人须知表1.3.6款中写明采购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中属于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节能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伴随的货物不具备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5若投标人须知表1.3.5条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表1.3.4条中规定的资格条件。1.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1.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表1.4.8条。(2)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除专用术语外,与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语言文字★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表2.2条。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2.资金来源
6.1投标人须知表6.1条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或者在领取招标文件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6.现场考察、开标前答疑会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5.投标费用除投标人须知表4条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计量单位
8.招标文件构成三招标文件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适用法律6.3现场考察及参加标前答疑会所发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由于未参加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而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影响技术文件编制、投标报价准确性、综合因素响应不全面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第四章评标方法第三章服务需求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8.1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
★11.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符合性证明文件、其它材料三部分。具体见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11.投标文件构成10.3无论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0.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在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中所列的所有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某一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0.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分包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10.投标范围
12.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关表格中标明投标服务及伴随货物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12.1所有投标均按投标人须知表12.1条中要求货币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投标报价11.3样品或演示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11.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标准格式的按标准格式填列,未提供标准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3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3.2投标保证金缴纳人、招标文件领取人、投标登记人和投标人必须为同一组织机构或联合体内不同成员单位,否则将视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13.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表13.1条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3.投标保证金12.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报价原则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12.4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4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6条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5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4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的;
13.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13.5.4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13.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自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2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13.5.1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13.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5.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5.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5.1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投标有效期14.2上条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4.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6.2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6.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表16.1款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投标截止17.3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17.2所有包装封皮上均应: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电子文档密封,并进行包封。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19.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19.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19.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8.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投标人须知表18.1中规定的地点。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表20.1条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20.开标六开标及评标19.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并当众宣读投标内容的投标文件概不退回。19.4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9.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修改后的投标文件或撤回行为无效。
★21.组建评标委员会20.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0.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未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2.1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资格性审查结束前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评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22.资格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表21条。
★24.投标文件的澄清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相应要求,提交符合性证明材料。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的,不得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符合性审查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22.2.2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4.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4.1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5.2采购活动结束后,对于未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及时退还或者经未中标人同意后自行处理;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11.3条。25.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样品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25样品及演示24.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提交证明材料的合理时间按第四章评标方法规定执行。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进行响应是指与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的文字说明、条条、条件和规格等要求相符。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带有★号标识内容(包括本级及其下级编号中所有内容)等文字说明的要求。26.1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26.投标无效25.3演示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表25.1条。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信息。
27.比较与评价(9)属于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7.4依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品目清单和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表27.2条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8.废标27.6根据财政部、辽宁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27.5依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投标人,对其投标报价扣除后参与评审。对具体办法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报价相同的,按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执行。29.1除第32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29.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原则及标准(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七确定中标30.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0.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30.保密原则29.3因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产生其他问题,由评标委员会集体研究处理。29.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表29.2条中规定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33.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2.采购任务取消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1中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1.确定中标人
34.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34.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34.签订合同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7.廉洁自律规定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表36条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6.采购代理服务费35.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拒绝签订合同并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表35.1条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35.履约保证金
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9.质疑与接收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8.人员回避37.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投标人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投标人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7.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投标人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第二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0.履约验收39.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表39.3条。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投标人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9.2质疑投标人应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二、资格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一、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
序号 | 内容 | 格式 |
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外封面及封口 | 1 |
2 | 投标文件的封皮 | 2 |
3 | 投标文件的目录 | 3 |
序号 | 资格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适用)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3 |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 4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5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6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7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8 |
11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 | |
12 | 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 | 格式 |
1 | 投标函 | 10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复印件 | |
3 | 开标一览表 | 11 |
4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12 |
5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3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4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15 |
8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投标人自行设计。1、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投标人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重要提示:四、其他材料(如有,请提供;如未提供,投标文件不作无效处理)
序号 | 其他材料 | 格式 |
1 |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 |
2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16 |
3 |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 17 |
4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18 |
5 | 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 | 19 |
6 | 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证明材料(如适用)(此项要求可视实际情况设置在符合性证明材料或其他材料中) | |
...... |
格式1(2)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材料。(1)综合评分法:投标人可就招标文件要求以及评分细则中各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6、“其他材料”5、“符合性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4、“资格证明材料”所列内容即为采购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格式2封口格式:封面格式: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外封面、封口格式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所投包号:第 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
——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公章)—— |
项目名称:所投包号:第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封皮正本/副本正本/副本
……一、资格证明材料目录格式3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我单位的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它材料三部分组成,在此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保证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真实、有效。……三、其它材料……二、符合性证明材料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任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住址:电话:工作单位: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加盖单位公章):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或盖章生效,无转委托,特此声明。现委托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投标中,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
(格式自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6日期:传真: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格式自拟)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格式7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8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特此声明。如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规定,接受处罚。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一、联合体成员: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9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或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3.2.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成员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牵头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份。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份,并以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投标函格式10日期:
(6)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适用于中标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情形)。(5)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本投标有效期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本项目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地址:传真: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其他事项:。(9)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8)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7)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日期:投标人银行账号: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电话:电子邮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和服务价格明细表的总价相一致。包号:报价单位:开标一览表格式11
服务名称 | 投标总价 | 投标保证金 | 履约期限 | 履约地点 | 备注 |
小写:大写: |
包号:报价单位:服务价格明细表格式12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 | |||
总价 |
格式13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2.本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拓展。注:1.此表中,总价应和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总价相一致。
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并进行逐项响应。填表要求:服务需求响应表
包号/序号:服务内容: | ||||
招标文件要求重要提示: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必须标注在序号前),★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资料 |
按服务需求填写 | 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包号: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14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序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1 |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
2 | 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3 | 付款方式及条件:在合同中具体签订。 | |||
4 | 验收标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验收程序: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验收报告: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
5 | 热线支持:具有固定支持电话现场支持:( 1 )小时内响应;( 2 )小时内到达 | |||
6 | 其它 | 采购单位未提供需求而投标人认为需说明及补充的内容在此填列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3.“偏离说明”一栏由投标人对偏离的情况做详细说明。2.“偏离程度”一栏根据“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与招标文件逐项对照的结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一栏由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进行响应。填表要求: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1)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15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16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若无此情形,写“无”即可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注:1.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
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企业(单位)(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企业(单位)为(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本企业(单位)作为单位的项目的伴随货物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格式17
日期:制造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次投标提供的伴随货物(详见下表)是本企业(单位)制造的。
序号 | 品 名 | 数量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以上产品为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
注: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18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物业服务,其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达到公司员工(含服务外包用工)%。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格式19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20日期: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注:供应商为非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无需填写此声明函。附: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1.项目概述第三章服务需求日期: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本项目拟立皮肤影像中心及皮肤治疗中心,建立皮肤诊疗特色。通过皮肤镜、皮肤摄影,皮肤超声、伍德镜、VISIA、共聚焦显微镜对患者采集图像采集技术,所产生的皮肤多维度影像数据进行管理与深度挖掘,建立皮肤影像中心;且皮肤病学是一门以形态识别为基础的临床二级学科,其病谱表现具有相应的内在规律,故非常适合融入人工智能AI技术进行AI诊断,在建立多维度的皮肤影像中心的基础上,开展以数据信息挖掘为主要策略,构建针对皮肤科治疗设备和影像检测设备综合设计一套管理运营系统,可以将患者治疗前后的皮损图片方便快捷、统一标准的获取,与各种治疗设备和治疗方案、医生的效率综合管理起来,提升效率和患者的体验,有助于增加患者的依从性和医生的积极性。同时,治疗参数、治疗方案、设备运营、科室人员的治疗绩效计算、患者治疗前后的影像资料储存、调阅工作量的剧增,这些工作环节繁杂。临床管理基本处于零散登记,病人诊疗记录的阶段、导致医生和医护人员工作量大、管理效率低、因此需要建立临床信息管理系统,为医护人员提高工作效率,为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便捷的数据查询通道。随著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皮肤科业务的发展,治疗设备及治疗方案越加多样复杂,每种设备都具备其对应用处、治疗参数、治疗方案,随之而来的是大量的资料需要整理、保存、查阅、动态增加,并且需要与患者绑定进行对应管理。1.2项目背景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建设项目1.1项目名称
1.3.3图形图像统一管理需求由于目前七院临床医生的采集、治疗、管理处理分散在不同的系统中操作,导致临床数据割裂现象严重,不利于临床诊疗方案的提出,无论是从临床角度来说,还是从患者角度来说,都希望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患者诊疗数据的充分共享与串联。1.3.2数据共享需求患者的诊疗是一个完整的过程,目前沈阳市第七人医院临床医生在为患者进行图像采集、治疗方案书写及处理、患者管理仍然需要在不同的系统中操作,这无疑给临床的工作增加了负担;同时,由于系统的割裂,导致临床数据的分散,也增加了临床诊疗的难度。因此,临床需要一套统一皮肤治疗管理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集采集、治疗、管理三位一体的应用,提高临床工作效率。1.3.1操作统一性需求1.3需求分析
2.1.2操作性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立皮肤影像中心及皮肤治疗管理平台数据和数据管理规范,实现采购人各部门、科室对数字资源的管理、应用、共享和交流。2.1.1规范性2.1总体要求2.项目要求患者图形图像数据是患者完整病案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七院针对患者的图形图像数据不具备统一的管理系统。有必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规范化图形图像采集与统一管理,从而保障治疗,支撑后期科研应用,助力学科建设。
2.1.5可靠性从技术和管理上确保网络和涉密档案资源信息的高度安全性。具有可靠备份手段,禁止拷贝、水印的相关功能,保证数据安全。2.1.4安全性能对系统的设置、参数、数据、流程等内容进行客户化变动,安装简便,有效方便。2.1.3维护性系统具有良好人机操作性能,界面友好,操作规范、简便,各种错误操作提示清晰。
2.2.1技术架构2.2运行环境要求皮肤影像中心及皮肤治疗管理平台的管理和应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1.6合法性系统运行稳定可靠,7天×24小时在线、查阅服务。
2.2.4数据库系统应能支持Windows系列操作系统。2.2.3工作站操作系统数据库服务器可支持Windows等系统,应用服务器应能支持Windows系统。2.2.2服务器操作系统需采用先进的一体化软件多层体系结构,基于C/S或B/S架构。
4.1系统设置4.建设要求3.软件系统功能清单数据库基于windowsserver2008以上,应能支持企业级大型关系型或后关系型数据库,必须保证不低于500用户并发访问的性能要求,支持多种数据备份方式,提供完整的数据恢复能力。
子系统 | 功能 | 备注 |
系统设置 | 治疗科室设置 | |
系统设置 | 治疗科室医生设置 | |
系统设置 | 治疗科室治疗项目设置 | |
系统设置 | 治疗科室设备设置 | |
系统设置 | 知情同意书配置 | |
系统设置 | 手写板配置 | |
治疗模板配置 | 治疗模板配置 | |
治疗模板配置 | 治疗模板-项目绑定配置 | |
治疗工作站 | 治疗申请列表 | |
治疗工作站 | 治疗项目确费 | |
治疗工作站 | 治疗历史记录 | |
治疗工作站 | 治疗记录填写 | |
治疗工作站 | 病人治疗图库 | |
治疗工作站 | 知情同意书签署和调阅 | |
治疗工作站 | 科室治疗参数录入 | |
治疗工作站 | 治疗预约登记 | |
治疗工作站 | 治疗回访登记 | |
皮肤影像中心 | 患者图像采集 | |
皮肤影像中心 | 患者图像储存 | |
皮肤影像中心 | 患者图像浏览 | |
AI辅助诊断 | 病种识别 | |
患者管理 | 患者信息管理 | |
患者管理 | 多维度查看 | |
系统管理 | 账号管理 | |
系统管理 | 角色管理 | |
系统管理 | 菜单管理 | |
系统管理 | 至点管理 | |
系统管理 | 参数管理 | |
统计分析 | 决策分析 | |
报告管理 | 报告管理 | |
数据互联互通 | 获取患者信息 | |
数据互联互通 | web影像共享 | |
★可定制功能模块 | ||
接口 | 患者数据接口 | 接口由第三方厂商提供,需要进行接口对接 |
接口 | 治疗数据web共享调用接口 | 链接形式 |
部署联调 | 院内服务部署 | |
部署联调 | 影像工作站联机 |
4.2治疗模板配置4.1.3支持知情同意书配置支持治疗科室设备设置4.1.2支持治疗科室治疗项目设置支持治疗科室医生设置4.1.1支持治疗科室设置
4.3.2治疗项目确费提供治疗申请列表查阅功能,点击后可查看治疗详情;医生可以调阅患者的过往治疗档案数据,包括以前开具的治疗.可以查看详细的参数和图片信息,需与HIS挂号系统进行对接4.3.1治疗申请列表4.3治疗工作站支持治疗模板与项目绑定进行绑定配置4.2.1支持自定义治疗模板配置,包括治疗评估单、治疗记录等;
提供知情同意书填写功能;4.3.4.1提供治疗评估单填写功能;4.3.4治疗记录填写支持医生查询患者治疗历史纪录信息,了解就医及治疗方案等情况。4.3.3治疗历史记录提供治疗项目确费查阅功能,需与HIS费用系统进行对接
4.3.5.1依据患者主索引,将患者的图像存储在数据中心中。4.3.5病人治疗图库支持将治疗记录共享给其他系统进行调阅。4.3.4.3支持治疗评估单、治疗治疗纪录上传图像功能支持治疗评估单打印、知情同意书打印、治疗记录打印、治疗申请单打印操作,打印样式可根据医院需求灵活定义;4.3.4.2提供治疗记录填写功能;
知情同意书支持手写板签名,可与CA进行接口对接4.3.6.1支持知情同意书签署上传及签署状态显示,可进行调阅。4.3.6知情同意书签署和调阅支持患者治疗图片按治疗设备类别呈现4.3.5.2支持患者治疗图片进行对比呈现支持患者治疗图片按时间轴方式呈现
4.3.8治疗预约登记4.3.7.2支持通过可提供接口的智能硬件自动记录相关数据;支持治疗参数的批量录入操作;4.3.7.1支持在进行治疗时录入治疗参数操作;支持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对治疗参数的录入;参数模板可配置,和项目、设备、方式等相关联。4.3.7科室治疗参数录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支持回访结果填写功能4.3.9.1提供治疗项目回访功能4.3.9治疗回访登记4.3.8.2提供患者治疗预约情况的查询功能,可根据患者需求修改预约时间。可根据治疗项目进行批量预约操作;4.3.8.1提供治疗项目预约功能;
可以将硬件设备采集的皮肤图像或本地上传皮肤影像进行统一存储,支持局部放大图片,并可以与患者进行绑定存储。4.4.2患者图像储存:支持通过皮肤摄影、皮肤超声、伍德镜、VISIA、共聚焦显微镜等硬件为来源的图像采集。4.4.1患者图像采集:4.4皮肤影像中心4.3.9.2提供患者治疗回访查询功能,可以根据回访情况调整回访状态
4.5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可以根据时间轴、前后对比、治疗硬件类别不同模式展示图片。4.4.3图像浏览:4.4.2.2支持本地上传皮肤摄影,皮肤超声、伍德镜、VISIA、共聚焦显微镜图像,可以将本地上传影像与患者绑定存储(详见附件一)。支持通过相机采集患者局部影像,可以与患者进行绑定存储。4.4.2.1支持本地上传皮肤镜影像图片,可以将本地上传影像与患者绑定存储。
4.5.3皮肤常见病-皮肤摄影:针对红斑鳞屑类的一款模型,能识别:银屑病,湿疹,扁平苔藓,玫瑰糠疹等多种疾病4.5.2红斑鳞屑皮炎湿疹-皮肤镜:针对皮肤肿瘤设计的一款模型,能识别:色素痣,Becker痣,皮肤纤维瘤,基底细胞癌,恶性黑素瘤等。4.5.1皮肤肿瘤-皮肤镜:支持AI进行皮肤影像诊断,可以建立业内较为成熟的AI模型库,包括但不限于:
4.6.1.2删除:对作废和垃圾数据进行清理修改:对患者进行二次更正,保证患者信息的完整和准确4.6.1.1新增:采集患者信息,如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等信息。4.6.1患者信息管理:4.6患者管理根据临床常见皮肤病而建立的一款模型,能识别:痤疮,色素痣,银屑病,白癜风,红斑狼疮等
4.6.2多维度查看支持对完成治疗项目的患者进行归档操作,支持手动归档与自动归档相结合的方式;4.6.1.4支持用户根据需要修改患者的基本信息;支持通过刷卡、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等方式精确定位到患者;4.6.1.3提供对已缴费患者的接诊操作;搜索:可以根据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快速检索,准确定位患者信息。
提供用户维护及用户权限维护功能;4.7.2角色管理:提供账号管理功能,支持对账号、密码的设置;4.7.1账号管理:4.7系统管理对患者影像信息进行多方位,多维度的集中式管理,将皮肤摄影,皮肤镜,皮肤超声等各种影像进行标准化,统一管理。方便医生对患者数据进行查看,检索。
支持治疗项目参数的维护功能;4.7.5提供治疗科室字典设置功能;支持皮肤类型字典的维护功能;4.7.4支持诊断字典的维护功能;提供菜单编辑管理能4.7.3菜单管理
提供科室的计费项目及总额的查询功能;4.8.1.2提供个人治疗量的统计查询功能;支持对患者历史治疗信息的查阅功能;4.8.1.1提供患者本次治疗的详细信息查阅功能;4.8.1决策分析4.8统计分析
4.8.2.1提供对设备的使用率统计分析4.8.2设备效益分析4.8.1.4提供日报总结明细,包括科室收入、医生绩效、治疗明细提供开单接诊工作统计。4.8.1.3提供当日治疗项目统计分析;
4.10数据互联互通支持对病例报告进行修改、打印,支持补打功能4.9报告管理提供对设备治疗参数统计分析4.8.2.2提供对设备的效益等级分析提供对设备的利润率统计分析
4.10.3如果我院上线CA签名,需提供免费接口对接4.10.2★提供与医院已有皮肤影像硬件设备的数据接口对接。支持患者检查检验报告共享4.10.1.1支持患者基本信息共享治疗数据web共享调用接口:提供web影像共享,支持对影像的调用,并可以进行数据查询与趋势分析。4.10.1获取患者信息:提供与HIS系统的接口对接,实现患者基本信息的交互;
5.其他要求支持现有HIS系统改造实现图像数据共享调阅4.10.4支持移动化服务,可以实现Surface平板图像共享与患者数据调阅提供微信公众号疾病图像采集、量表数据采集4.10.3.1提供微信公众号预约消息通知支持与我院互联网医院微信公众号接口对接
5.2实施要求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投标人必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印、扫描、照相、转抄等)向第三方泄密。5.1.2参与项目实施的人员不得有违法犯罪的记录。★数据资料的所有权归属采购人,在项目结束时都必须完整移交。5.1.1投标人以协议的方式约定保密责任,遵守相关保密制度。5.1保密要求
5.2.3系统运行前完成医院各系统数据的收集整理、校对录入和测试,做好数据初始化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流程、实施内容。5.2.2.1组织保障安排: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中的责任分工等。5.2.2在所有工作开展之前,投标人的实施团队应制定一套完整科学可行的实施方案,作为工程实施的总体计划和步骤。实施方案内容大致包括:投标人应为本次项目组建专职的项目团队,应在系统实施方案中描述具体的实施团队的组成、工作的内容、投入人员、项目进程表及采购人的配合等内容。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派遣至少1名具有同类大型项目成功实施经验的专业工程师驻扎医院进行项目的开发实施工作。投标方的实施团队应具有丰富的项目的经验,能协助医院提供全方位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咨询、软件研发、系统实施等;5.2.1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详尽的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进度表;
5.3.2培训计划:包括系统管理员的培训、操作骨干的培训和科室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培训方法和内容。培训对象包括系统管理员、管理人员、各系统操作员等;5.3.1从合同签订开始,中标人相关技术人员对所有部门及科室骨干进行分期、分批的各种技术培训。根据不同专业、不同管理要求对各部门及科室负责人及所有上岗操作使用人员进行系统主要功能、系统操作使用方法、系统工作流程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较好的掌握应用软件的使用方法,基本达到数据调阅便利、数据统计准确的要求;5.3人员培训及计划要求网络畅通,服务器和各前端站点都工作正常是系统运行的基础。在数据初始化、系统培训和制定工作流程的同时,医院和公司统筹安排系统的安装和调试,这其中包括数据库的安装调试,各个子系统的安装及参数设置等工作。指定人员负责各自的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所有工作都准备就绪后,严格制定系统启动时间及计划安排。在系统在正式启动后,运行大约一周的时间后能够保持稳定,系统提供的功能能够正常使用,项目实施人员对工作进行移交。
5.5售后服务要求5.4.2中标单位须于项目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系统的安装调试、开发、培训、数据准备、上线运行以及验收工作。系统运行分为试运行、正式运行、稳定运行及系统移交等步骤;5.4.1投标人提供详尽的系统运行方案;5.4运行和工期要求
针对本项目,提出完整而切实可行的服务方案。其中,至少应提供7×24小时热线电话、远程网络、现场等服务方式。热线电话和远程网络提供技术咨询和即时服务,如系统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投标人在接到医院的请求后,应立即安排技术人员进行软件维护,15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解决问题;5.5.3提供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服务,保证系统在最优化的状态下稳定运行,承诺每年1次巡检;系统免费维保期(质保期)自项目正式验收起一年。免费维保期内投标人应采用定期走访、现场服务、电话和网络咨询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全方位技术服务;5.5.2项目验收时向院方提交系统需求分析报告、程序安装及运维操作手册、软件培训资料、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投标人有义务对医院信息管理、运维人员进行系统日常更新、运维操作的培训,每次系统更新的功能均有明确的文档记录,并对医院相关管理运维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5.5.1投标人应有良好的服务理念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保障系统在我院稳定运行;
皮肤影像中心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皮肤镜12毛发镜13皮肤CT24伍德镜15皮肤超声16VISIA1皮肤治疗中心1强脉冲光DPL12强脉冲光IPL13超脉冲CO2点阵激光14脉冲染料激光(595nm)15倍频翠绿宝石激光(755nm)16长脉冲1064nmGentleYAG激光17Q-1064/532nm激光吉林科鹰18Picway皮秒激光19Co2激光器210308nm准分子激光211308nm准分子光112果酸焕肤1皮肤影像中心序号设备名称数量1皮肤镜12毛发镜13皮肤CT24伍德镜15皮肤超声16VISIA1皮肤治疗中心1强脉冲光DPL12强脉冲光IPL13超脉冲CO2点阵激光14脉冲染料激光(595nm)15倍频翠绿宝石激光(755nm)16长脉冲1064nmGentleYAG激光17Q-1064/532nm激光吉林科鹰18Picway皮秒激光19Co2激光器210308nm准分子激光211308nm准分子光112果酸焕肤1附件一:皮肤影像中心合并皮肤治疗中心单点设备明细质保期过后,投标人应提供系统软件终身维护服务,每年维护费用由医院和中标人通过合同或协议商定。5.5.4在驻场运维工程师无法立即解决的重大故障,要求研发工程师提供7*24小时响应并提供解决方案服务;
(一)评标原则二、评标原则及程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一、评标方法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六开标及评标”、“七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四章评标方法
2.1详见投标人须知23条。符合性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2。★2、符合性审查1.1详见投标人须知22条。资格审查表详见本章附件1。★1、资格审查(二)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5.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接到通知后0.5小时)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2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按投标人须知24条内容执行。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比较及评价3.1投标人须知表11.3条中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或演示的,按照投标人须知表25.1条中确定的评审方法以及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样品或演示属于符合性审查的,按照投标人须知23条规定执行)3、样品及演示
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的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投标人的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书面说明材料包含服务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以及报价不会影响服务质量或诚信履约能力的说明等。
(2)联合体投标小型和微型企业相应产品、服务投标报价的10%(6-10%)(1)非联合体投标5.1.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采购人采购的服务有伴随货物时,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其它企业生产时须提供此声明函,仅作为价格扣除条件)的,对投标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报价扣除比例如下:5.1对于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5、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性规定:
5.2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5.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5.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1.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对其投标报价按本章5.1.1条款的比例予以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按第本款(1)条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报价扣除/(2-3%)。
5.3对于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3)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发布媒体: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与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的链接。(2)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品目清单网络截图,并以明确标注所报产品信息和位置的方式,用以方便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清单中产品给予相应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清单中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报价扣除比例为清单中产品报价的/%。(1)招标人招标的服务有伴随货物的,如伴随的货物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供应商应能够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方可对获得证书的产品优先推荐。
★7、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原则★6、投标无效情况详见投标人须知。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6-8%)的加分(详见评分细则)。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对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投标产品、服务给予其投标报价/(6-8%)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4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交了《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声明函》的供应商,对最后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扣除比例为最后报价的/%。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详见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29条,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三、确定中标人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处理。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按前款不能区分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顺序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序;
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1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31条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2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税务登记证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4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5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6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7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8 | 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9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10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按规定签章 | |||
11 | 信用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审查期间内进行查询)联合体各方均需查询(如适用) | 无投标须知22.2.1所述的不良记录 | |||
12 | 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 | 1.信息完整2.按规定签章 | |||
结论 |
注:《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产品、服务证明材料(可视具体情况调整至符合性证明材料及符合性审查表中)符合性审查表附件2日期:审查人签字: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
序号 | 审查项目 | 审查标准 | |||
1 | 投标函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2 | 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 1.按要求提供2.合法有效 | |||
3 | 开标一览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4 | 服务价格明细表 | 1.按给定格式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5 | 服务需求响应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6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1.按给定格式及填表要求填写2.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3.按规定签章 | |||
7 | 投标人关联单位说明 | 无投标须知1.5所述情形 | |||
8 | 其他符合性证明材料 | 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 |||
9 | 投标报价 | 1.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无投标须知26.2所述情形 | |||
结论 |
评分细则附件3日期:审查人签字:2、审查结论填写“通过”或“不通过”填表说明:1、每项内容审查合格,在表中填写“√”;不合格填写“×”
合同条款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及格式加分项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
包号 | 001包 | ||
项目 | 分项名称 | 评分标准 | 满分 |
价格部分 | 投标价格 | 1.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为满分30。2.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3.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30 |
技术部分 | 技术指标 | 建设要求1.1系统设置1.1.1支持治疗科室设置支持治疗科室医生设置1.1.2支持治疗科室治疗项目设置支持治疗科室设备设置1.1.3支持知情同意书配置1.2治疗模板配置1.2.1支持自定义治疗模板配置,包括治疗评估单、治疗记录等;支持治疗模板与项目绑定进行绑定配置1.3治疗工作站1.3.1治疗申请列表提供治疗申请列表查阅功能,点击后可查看治疗详情;医生可以调阅患者的过往治疗档案数据, 包括以前开具的治疗. 可以查看详细的参数和图片信息,需与HIS挂号系统进行对接1.3.2治疗项目确费提供治疗项目确费查阅功能,需与HIS费用系统进行对接1.3.3治疗历史记录支持医生查询患者治疗历史纪录信息,了解就医及治疗方案等情况。1.3.4治疗记录填写1.3.4.1提供治疗评估单填写功能;提供知情同意书填写功能;1.3.4.2提供治疗记录填写功能;支持治疗评估单打印、知情同意书打印、治疗记录打印、治疗申请单打印操作,打印样式可根据医院需求灵活定义;1.3.4.3支持治疗评估单、治疗治疗纪录上传图像功能支持将治疗记录共享给其他系统进行调阅。1.3.5病人治疗图库1.3.5.1依据患者主索引,将患者的图像存储在数据中心中。支持患者治疗图片按时间轴方式呈现1.3.5.2支持患者治疗图片进行对比呈现支持患者治疗图片按治疗设备类别呈现1.3.6 知情同意书签署和调阅1.3.6.1支持知情同意书签署上传及签署状态显示,可进行调阅。知情同意书支持手写板签名,可与CA进行接口对接1.3.7科室治疗参数录入(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支持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对治疗参数的录入;参数模板可配置,和项目、设备、方式等相关联。1.3.7.1支持在进行治疗时录入治疗参数操作;支持治疗参数的批量录入操作;1.3.7.2支持通过可提供接口的智能硬件自动记录相关数据;1.3.8治疗预约登记1.3.8.1提供治疗项目预约功能;可根据治疗项目进行批量预约操作;1.3.8.2提供患者治疗预约情况的查询功能,可根据患者需求修改预约时间。1.3.9治疗回访登记1.3.9.1提供治疗项目回访功能支持回访结果填写功能1.3.9.2提供患者治疗回访查询功能,可以根据回访情况调整回访状态1.4皮肤影像中心1.4.1患者图像采集:支持通过皮肤摄影、皮肤超声、伍德镜、VISIA、共聚焦显微镜等硬件为来源的图像采集。1.4.2患者图像储存:可以将硬件设备采集的皮肤图像或本地上传皮肤影像进行统一存储,支持局部放大图片,并可以与患者进行绑定存储。1.4.2.1支持本地上传皮肤镜影像图片,可以将本地上传影像与患者绑定存储。支持通过相机采集患者局部影像,可以与患者进行绑定存储。1.4.2.2支持本地上传皮肤摄影,皮肤超声、伍德镜、VISIA、共聚焦显微镜图像,可以将本地上传影像与患者绑定存储(详见附件一)。1.4.3图像浏览:可以根据时间轴、前后对比、治疗硬件类别不同模式展示图片。1.5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支持AI进行皮肤影像诊断,可以建立业内较为成熟的AI模型库,包括但不限于:1.5.1 皮肤肿瘤-皮肤镜:针对皮肤肿瘤设计的一款模型,能识别:色素痣,Becker痣,皮肤纤维瘤,基底细胞癌,恶性黑素瘤等。1.5.2红斑鳞屑皮炎湿疹-皮肤镜:针对红斑鳞屑类的一款模型,能识别:银屑病,湿疹,扁平苔藓,玫瑰糠疹等多种疾病1.5.3皮肤常见病-皮肤摄影:根据临床常见皮肤病而建立的一款模型,能识别:痤疮,色素痣,银屑病,白癜风,红斑狼疮等1.6患者管理1.6.1患者信息管理:1.6.1.1新增:采集患者信息,如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出生日期,年龄等信息。修改:对患者进行二次更正,保证患者信息的完整和准确1.6.1.2删除:对作废和垃圾数据进行清理搜索:可以根据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进行快速检索,准确定位患者信息。1.6.1.3提供对已缴费患者的接诊操作;支持通过刷卡、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等方式精确定位到患者;1.6.1.4支持用户根据需要修改患者的基本信息;支持对完成治疗项目的患者进行归档操作,支持手动归档与自动归档相结合的方式;1.6.2多维度查看对患者影像信息进行多方位,多维度的集中式管理,将皮肤摄影,皮肤镜,皮肤超声等各种影像进行标准化,统一管理。方便医生对患者数据进行查看,检索。1.7系统管理1.7.1账号管理:提供账号管理功能,支持对账号、密码的设置;1.7.2角色管理:提供用户维护及用户权限维护功能;1.7.3菜单管理提供菜单编辑管理能1.7.4支持诊断字典的维护功能;支持皮肤类型字典的维护功能;1.7.5提供治疗科室字典设置功能;支持治疗项目参数的维护功能;1.8统计分析1.8.1决策分析1.8.1.1提供患者本次治疗的详细信息查阅功能;支持对患者历史治疗信息的查阅功能;1.8.1.2提供个人治疗量的统计查询功能;提供科室的计费项目及总额的查询功能; 1.8.1.3提供当日治疗项目统计分析;提供开单接诊工作统计。1.8.1.4提供日报总结明细,包括科室收入、医生绩效、治疗明细1.8.2设备效益分析1.8.2.1提供对设备的使用率统计分析提供对设备的利润率统计分析1.8.2.2 提供对设备的效益等级分析提供对设备治疗参数统计分析1.9报告管理支持对病例报告进行修改、打印,支持补打功能1.10数据互联互通1.10.1 获取患者信息:提供与HIS系统的接口对接,实现患者基本信息的交互;治疗数据web共享调用接口:提供web影像共享,支持对影像的调用,并可以进行数据查询与趋势分析。1.10.1.1支持患者基本信息共享支持患者检查检验报告共享1.10.2 ★提供与医院已有皮肤影像硬件设备的数据接口对接。1.10.3 如果我院上线CA签名,需提供免费接口对接支持与我院互联网医院微信公众号接口对接1.10.3.1 提供微信公众号预约消息通知提供微信公众号疾病图像采集、量表数据采集1.10.4 支持移动化服务,可以实现Surface平板图像共享与患者数据调阅支持现有HIS系统改造实现图像数据共享调阅。以上技术指标,每有一项不符合的扣0.4分,最多扣20 分。(须提供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不满足) | 20 |
技术部分 | 总体技术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总体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完整性;软件设计合理性、架构完整、扩展性强进行综合评审:总体方案设计合理、完整,充分满足需求的得15分;总体方案设计较合理、完整,可以满足需求的得10分;总体方案设计基本合理、完整,能够基本满足需求的得5分;总体方案设计存在不合理或不完整的得0分。 | 15 |
技术部分 | 实施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得10分;项目实施方案较完善、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强得7分;项目实施方案基本完善、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可实施性一般得 4分; 项目实施方案不完善、不合理、针对性差、可实施性差得0分; | 10 |
技术部分 | 产品技术成熟度 | 对产品运行环境的要求:所投产品与医院现有系统使用相同数据库且不需要再配置数据库服务器的得5分;所投产品与医院现有系统使用相同数据库,但需要再配置数据库服务器的得3分;所投产品与医院现有系统使用不同数据库并且需要再配置数据库服务器的得1分。 | 5 |
技术部分 | 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 | 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得8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较完善、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强得5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基本完善、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可实施性一般得2分;应急预案和紧急事件处置措施不完善、不合理、针对性差、可实施性差得0分。 | 8 |
商务部分 | 售后服务承诺 | 根据售后服务承诺进行评分,承诺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投标单位的质保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情况等,有后续功能定制开发的技术能力,参考其它医院及相关行业功能并能够提出建设性建议,提供长期良好的本地化服务保障。 售后服务承诺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实施性强得10分;售后服务承诺较完善、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可实施性较强得6分;售后服务承诺基本完善、基本合理、针对性一般、可实施性一般得 4分;售后服务承诺不完善、不合理、针对性差、可实施性差得0分。 | 10 |
商务部分 | 业绩 | 投标人提供2019年以来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每提供一个得2分,否则不得分。(提供信息系统合同复印和过级证明截图) | 2 |
合 计 | - | 100 |
加分因素 | 加分说明 |
节能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节能产品加分=(节能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 |
环保产品 | 对于清单中的投标产品价格给予价格部分总分值 %的加分,计算公式如下:环保产品加分=(环保产品投标报价之和/投标总价)×价格部分总分值 × %。 |
1.3“服务”指政府采购合同服务清单(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所约定的服务内容。1.2“政府采购合同价”指根据合同约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1.1“政府采购合同”指供需双方依照政府采购程序、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术语定义政府采购合同条款
1.10“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经济组织。1.9“天”指日历天数(如无特别说明)。1.8“验收书”指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合同履约验收意见书形成反映采购单位和组织验收机构意见的文件。1.7“检验”指需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供方所提供服务进行的检测和查验。1.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中标供应商。1.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产品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2.2投标服务的服务内容应与招标文件规定服务内容及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一致。2.1投标服务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如果有的话)相一致。若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2.技术规范与服务内容1.13“投标文件”指供方按照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投标文件。1.12“招标文件”指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1.11“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供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服务。4.完成方式3.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服务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2供方应保证所供服务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3.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负责交涉、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3.知识产权
6.2供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应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6.1供方应保证政府采购合同项下所供服务是由供方提供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技术规范等要求。6.服务质量5.2在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履行服务后,需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条件付款。5.1政府采购合同以人民币付款。5.付款
7.3供方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7.2供方对交付的产品的保修期,以招标文件中的规定为准,如果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规定,则以投标文件为准。7.1本条适用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7.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6.4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供方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产品提供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供方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以投标文件承诺的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为准。6.3需方有权对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发现服务存在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形的,可以要求供方改正服务方式、替换服务人员等补救方式,供方应按需方要求改正,并赔偿需方实际损失。
7.3.6保修期内,供方应投标时的承诺提供相关服务。7.3.5保修期内,供方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产品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产品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7.3.4保修期内,供方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供方必须按投标文件做出的承诺进行响应。7.3.3保修期间供方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产品。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方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7.3.2初验后,设备再次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合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下一步验收工作,进行终验。全部达到要求时,有关方按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履约验收规定签署最终验收文件。7.3.1产品经过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产品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方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8.1完成服务后,需方或采购代理机构(由具体项目决定)应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书”上签字。“验收书”将作为申请付款文件的一部分。8.检验和验收7.3.10如果供方所提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需方或者第三方发生损失或者需方被第三方索赔或者需方遭受处罚,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他机构认定事故为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则应由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需方或第三方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失,赔偿需方因事故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金额,赔偿需方因处理事故所花费的合理费用,赔付需方因事故责任产生的罚款或其他费用。本条款在质保期及合同期届满后持续有效。(以上内容是否适合此次招标项目)7.3.9如果供方提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经需方通知,供方未按时回应、借故推脱、无理由拒绝需方提出的维修、更换服务请求,或者未按照约定期限履行维修、更换义务,需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和备件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对维修或更换服务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按市场价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除。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货物经维修或更换后仍无法达到约定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需方有权退货并向供方索赔。7.3.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取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的相关标准执行。7.3.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9.1.3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9.1.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服务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服务的期限也应相应延长;9.1.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9.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提供服务;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它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9.违约责任8.2对于委托开发等最终以产品形式交付需方使用的服务,保修期自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计算。
10.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0.不可抗力8.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9.3.1除本合同条款第9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需方可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未提供服务的合同价格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9.3延期服务的违约责任9.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如有)、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1.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1.2如果协商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1.争端的解决10.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
12.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行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2.1.3未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供方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2.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2.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12.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12.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6.政府采购合同生效15.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除招标文件规定,并经需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14.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13.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17.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17.1招标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政府采购合同附件16.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五份,需方执二份,供方、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各执一份。16.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合同格式17.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17.5中标通知书;17.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17.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合同文件(需方名称)(以下简称需方)和(供方名称)(以下简称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政府采购合同,共同信守。签订地点: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二、政府采购合同范围和条件6.政府采购合同的其它附件。5.中标通知书;4.政府采购合同条款;3.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变更公告;
五、付款方式及条件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四、政府采购合同金额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标的为招标文件中所列相关服务。。三、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本政府采购合同的范围和条件与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八、违约责任供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或需方的最终用户按照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列明的标准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供方需按照第八条的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七、验收要求2.服务地点:1.服务时间:六、服务时间和服务地点
十、合同生效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争议解决3.需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供方支付逾期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供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2.供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向供方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供方需无条件整改至符合约定,自需方向供方提出书面意见之日起日内,供方仍未整改或整改后服务仍不符合约定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1.供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一天向需方支付合同金额%的违约金,逾期日的,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方(公章):供方(公章):本政府采购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邮编:邮编:传真:传真: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加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的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
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项目,属于(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益诚智慧医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986万元,
资产总额为56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益诚智慧医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17日
注:本产品制作商为中小企业,于9.1.3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139
2.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参加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的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
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项目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
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皮肤影像辅助诊断医技系统项目,属于(工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益诚智慧医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从业人员16人,营业收入为986万元,
资产总额为562万元,属于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益诚智慧医疗科技(山东)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17日
注:本产品制作商为中小企业,于9.1.3提供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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