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全自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相机、全自动电子血压计、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电子气管插管软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全自动电子血压计
电子气管插管软镜设备
全白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相机
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全自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相机
金额
39.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hnmcxtzb2024-051
预算金额
39.3万元
招标公司
湘潭医卫职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招标联系人
王耀辉0731-5598987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先生0731-58566365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9/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9/23
公告正文
全自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相机、全自动电子血压计、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电子气管插管软镜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招标编号:HNMCXTZB2024-051)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湘潭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全自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相机、全自动电子血压计、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电子 气管插管软镜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9.3 万元,招标人为湘潭医卫职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93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全白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相机、全自动电子血压计、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电子气管插管软镜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全自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相机、全自动电子血压计、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 电子气管插管软镜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2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 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险费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2.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其他说明: 5.1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1.3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2.1.1条应为:负 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5.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社会保险 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 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处于有效期且真实有效、清晰可辩, 复印件与原件应保持一致。“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6月至8月连续三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0囗09 时0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9月10日起~2024年9月14 囗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 大厦A座2303020)获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应装订成 册,内容清晰可辨,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 2303020)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 2303020) 七、其他 湘潭医卫职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人)的全自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 相机、全自动电子血压计、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电子气管插管软镜设备采购(项目名 称),采购代理编号:HNMCXTZB2024-05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 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相机、全自动电子血压计、便携式肌电图诱发 电位仪、电子气管插管软镜设备采购 2、采购代理编号:HNMCXTZB2024-051 3、招标控制价:393000元 二、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竞争性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 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及采购内容合同条款 整包全自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相机、全自动电子血压计、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电子 气管插管软镜设备采购1、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2、数量: 全自动免散瞳智能眼底照相机 (数量:1台) 全自动电子血压计(数量:1台) 便携式肌电图诱发电位仪(数量:1台) 电子气管插管软镜(数量:1台)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要求。1、交货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到
位。(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服务响应时间: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服务和技术支持,当设备出现电话内不能解决的 问题,24小时内需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并给出解决方案。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到位,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 的80%,验收合格满1年后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0%,余10%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 问题的前提下无息付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4、质保期:贰年。 5、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是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1.2具有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1.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 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 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者由公司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险费承诺函;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止)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供应商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1.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相应的备案凭证)。 2.2投标人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4、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其他说明: 5.1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1.3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负责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2.1.1条应为:负 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5.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 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 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社会保险 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并 对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处于有效期且真实有效、清晰可辩, 复印件与原件应保持一致。“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6月至8月连续三个月。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费: 4.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9月10日起~2024年9月14日17时00分 止(北京时间)在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 2303020)获取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应装订成册,内容 清晰可辨,每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获取磋商文件须准备如下资料: ①、供应商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获取磋商文件现场交纳,售后不退。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 厦A座2303020).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4、如未进行磋商文件获取、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
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 工作日。 七、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 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结果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湘潭医卫职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20号 联系人:王耀辉老师 联系电话:0731-55989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建设南路步行街大厦A座2303020 联系人:王先生莫女士 电 话:0731-5856636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医卫职院附属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板马路20号 联系人:王耀辉老师 电 话:0731-559898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湘潭市岳塘区莲城步行街大厦A座2303021 联系人: 张先生 电 话: 0731-58566365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ω箬盆之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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