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山区生态环境数据支撑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08/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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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LAN-2020-0102012014-01041 | 南山区生态环境数据支撑服务项目 | 1.0 | 项 | 2021年预算金额 | 280000.0 |
2 | PLAN-2020-0102012014-01042 | 南山区生态环境数据支撑服务项目 | 1.0 | 项 | 2020年预算金额 | 1480000.0 |
具体技术要求
服务内容:
1、数据治理服务
提供数据治理服务,包括自建系统数据接入、市局相关数据接入、区相关部门数据接入服务,实现市级相关数据的存储落地,实现跨部门相关数据的整合共享,充分整合生态环境已有资源和数据,为生态环境管理综合决策工作、生态环境精细管控服务提供支撑,满足业务日常及分析的需求。
1.1数据接入服务
提供数据接入服务,包括自建系统数据接入、市局相关数据接入、区相关部门数据接入,数据接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接入清单(详见附件一)。
1.2数据治理服务
提供全方位数据治理服务,包括元数据治理服务、主数据治理服务、数据监控服务,根据数据治理成果,定期提供数据治理报告,提高数据管理水平和数据应用价值。
1.3数据共享服务
为推动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不断开展,在数据接入和数据治理的基础上,对生态环境数据支撑服务项目产生的数据资源面向环境局内部、上级省厅、外部委办局提供共享服务,本项目需要面向南山区信访系统、广东省环境执法双随机系统、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市生态环境局移动执法系统、市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系统、市生态环境局大数据中心、广东省监测数据平台、全国监测数据平台、深圳市市区统一环境监测平台进行数据共享。
2.监控调度服务
提供监控预警服务,可实现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污染源监控预警,通过设置监控预警规则,及时发现环境监测数据出现问题或环境风险,可以第一时间发现预警,向管理人员推送预警信息并提供监控任务调度功能,实现各类环境问题的统一预警、统一调度、统一跟踪、统一评价,确保环境问题发现得了、指挥得动、处置得了和长效评价。
2.1监控预警服务
在线监控预警服务需接入南山区企业在线监控、环境质量和视频信息数据,为数据查询分析和报警提供数据基础,针对各类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环境质量在线监控数据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预警模式,设置监控预警规则,进行自动报警,当报警任务触发时,能够以短信方式向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发送报警信息。
2.2研判分析服务
对南山区生态环境进行研判分析服务,基于地图基础数据,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多专题分析服务,包括气环境分析服务、水环境分析服务、污染源分析服务、环境风险分析服务、自然生态分析服务、固废危废分析服务、环保信访分析服务、环境执法分析服务等等。
2.2.1气环境分析服务
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提供空气质量现状分析服务、空气质量趋势分析服务、大气污染溯源分析服务,使决策者能准确了解目标完成情况,科学分析达标差距,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为后续管理管控提供方向与参考。
2.2.2水环境分析服务
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入河排污口统计分析服务、地表水环境分析服务、水环境现状分析服务、水环境污染溯源分析服务、饮用水源地分析服务等,辅助管理者实时了解区域水质情况及水质变化趋势,对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
2.2.3污染源分析服务
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固定源数量分析服务、固定源特征分析展示服务、排污口数量分布展示服务、污染排放分析展示服务、污染源监管分析展示服务、污染源全生命周期信息展示服务,全面掌控区域污染源污染贡献。
2.2.4环境风险分析服务
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提供风险源分析展示服务、突发环境事件警情分析展示服务、应急物资分析展示服务、应急预案分析展示服务、环境应急事件统计展示服务、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展示服务、应急监测数据统计展示服务等,辅助管理者实时了解区域环境风险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及处置情况,对风险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和支持。
2.2.5自然生态分析服务
提供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分析展示服务,全面、动态掌握生态红线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和管理情况。
2.2.6固废危废分析服务
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提供固废危废单位概况、废物产生情况、危废转移情况、废物处置情况分析服务,形成对重点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情况的掌握,辅助南山生态环境管理局对各类废物处置管理情况的动态掌握。
2.2.7环保信访分析服务
提供信访电话通过相关设备进行本地录音的功能。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访案件分析服务、投诉对象分析服务、案件类型分析服务、投诉查询分析服务、信访热力图分析服务,全面掌握全区环保信访投诉状况。
2.2.8环境执法分析服务
以图表相结合的方式提供污染源统计分析服务、污染源分布分析服务、执法任务统计分析服务、污染热力图分析服务、执法热力图分析服务,全面掌握环境执法情况,为污染源进行化管控提供方向与参考。
2.3任务调度服务
针对南山区生态环境管理不同问题,包括监控预警问题、日常巡查问题、环境信访问题;通过任务调度服务,将具体的管理任务落实到人、持续跟踪及时反馈。
2.3.1工作任务受理服务
提供预警问题、日常巡查、环境信访工作任务受理服务,监控预警问题主要是从监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日常巡查问题包括网格信息员、专职网格监督员、执法人员、街道检查组发现的问题,环境信访问题包括通过电话、网络、邮箱等人民群众举报的问题。
2.3.2任务调度分配服务
根据受理的工作任务进行任务调度分配,将执法任务直接推送给移动执法系统,针对非环保部门的工作任务,通过调度指挥平台推送给网格化监管平台,根据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分别推送给相关委办局,相关执行部门将执行过程和结果数据及时回传,以便各级领导全面了解执法任务办理进度。
2.3.3处理过程跟踪服务
依据指挥中心和任务管理模块审核分发的任务清单,通过手机APP将任务落实进度情况上报,并利用GIS等展示各类任务的分布图,动态统计分析执法行动反馈的数据,使领导和管理者能够对任务执行情况进行跟踪。
2.3.4任务办理结案服务
提供核实结案服务,管理人员通过报警信息及其处理结果,对报警事件进行线下核实。管理人员可按照人员、部门、报警类型、任务类型、办理状态等条件进行查询,筛选出查询结果。
2.3.5辅助管理服务
提供辅助管理服务,包括待办任务提醒、办理时限设置、任务统计分析服务。对待办任务进行提醒,针对不同任务类别,通过设置任务执行时限进行办理提醒,可根据任务、污染源企业、办理人员等维度对任务进行统计分析。
3.巡查支撑服务
提供巡查支撑服务,通过将企业排污许可证数据从纸质转为电子化,让管理人员能够通过移动端随时查询查看到,了解企业情况,方便生态环境监管人员能够现场依证监察,保证随时随身随地获悉环境状况及企业详情;同时可利用移动端辅助进行现场检查,完成任务建立、信息记录和证据采集,将极大提高现场工作效率。
3.1移动查询服务
提供移动巡查服务,包括环境质量数据和污染源监管数据的查询、企业产排污溯源分析数据查询服务,用户可通过移动应用随时随地掌握全区环境质量状况、污染源的监管状况和企业产排污溯源分析情况,为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提供数据支撑。
3.1.1环境质量数据查询服务
管理人员可通过移动端查询到本地区水环境、大气环境总体概况,包括水污染防治目标完成现状和差距分析情况,手工监测断面与自动监测断面两个监测网络体系的水质现状动态评价情况;空气质量AQI值、空气质量级别、首要污染物、城市空气质量全国排名、累计污染天数、当前考核指标的情况以及可能发布的预警信息等。
3.1.2污染源监管数据查询服务
管理人员可通过移动端查询污染源监管的总体情况,包括污染源信访投诉、行政处罚等情况,可对信访投诉情况按区域、类型、办理状态进行查询和统计;可按区域、类型、处罚金额等对行政处罚情况进行查询和统计。
3.1.3企业产排污溯源分析查询服务
提供对排污许可证信息的查询服务,可查询到基本信息、生产流程、废气排放档案、废水排放档案、原辅燃料、噪声固废、总许可量、环境管理要求、变更延续、其他许可要求和文档附件,快速便捷获取排污许可信息。
3.2移动巡查服务
借助手机等移动终端,将全区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以图表等可视化的形式快速、灵活地推送给各级环境管理人员,帮助领导随时随地的了解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
3.2.1企业二维码监管联动服务
提供厂区内外二维码扫码服务,扫码后可以查阅厂区的企业名称、许可信息和证后监管信息。
3.2.2污染源按证排污巡查服务
提供按证巡查服务,环保人员能够通过巡查APP对企业填报信息逐一逐项进行核实,督促企业如实填报信息,实现环保巡查、执法充分运用数据信息便利,提升巡查、执法效能。
4.审批支撑服务
对现有系统(综合业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提供城市噪声夜间作业、防治设施闲置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转核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验收审批事项审批服务,满足6类事项的线上审批,提升南山区政务审批服务水平。
4.1事项审批服务
提供6类事项的线上审批服务,包括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转核准、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验收事项审批服务。
审批流程见附件二:行政审批流程。
4.1.1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批服务
基于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推送的企业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可查看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核发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基于企业申报信息及工作人员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最后是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束后进行制证,同时进行结果公示,将许可证颁发给企业,事项办结。
4.1.2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审批服务
基于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推送的企业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可查看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内夜间连续施工作业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基于企业申报信息及工作人员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束后进行办结,同时进行结果公示。
4.1.3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服务
基于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推送的企业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可查看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事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基于企业申报信息及工作人员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最后是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束后进行结果公示,事项办结。
4.1.4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转核准审批服务
基于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推送的企业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可查看停止污染物集中处置设施运转核准事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基于企业申报信息及工作人员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最后是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束后进行结果公示,事项办结。
4.1.5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服务
基于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推送的企业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可统查看入河排污口设置事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基于企业申报信息及工作人员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最后是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束后进行结果公示,事项办结。
4.1.6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验收事项审批服务
基于深圳市一窗综合服务受理平台推送的企业申请信息,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可统查看入河排污口设置验收事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填写初审意见;再由科室负责人基于企业申报信息及工作人员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最后是分管领导进行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审核结束后进行结果公示,事项办结。
4.2任务提醒服务
4.2.1待办任务提醒服务
提供待办任务的展示服务,业务管理人员可查询查看所有待办任务信息,包括任务名称、办理时限、责任人、事项类型等信息。
4.2.2办理时限提醒服务
提供办理时限提醒服务,根据各类行政审批事项类别,设置办理提醒规则,如从事项申请受理到事项办结的日期天数。
4.3统计分析服务
4.3.1业务受理情况统计服务
提供对各类审批业务受理情况的统计分析服务,可按照时间、区域和事项类别分别统计,使领导及管理人员快速掌握行政审批业务受理情况。
4.3.2业务办结情况统计
提供对各类审批业务办结情况的统计分析服务,可按照时间、区域和事项类别分别统计,使领导及管理人员快速掌握行政审批业务办结完成情况。
4.4数据推送服务
提供数据推送服务,将各个审批事项的审批节点的过程信息及审批结果信息推送至深圳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数据同步,使市局生态环境局相关业务人员能够查看到审批信息。
5.系统整合服务
本次服务需中标方根据本项目需求专门建立平台(包括在线监控调度平台),且该平台具备自主接收辖区各类企业在线监控设备数据并进行分析的能力(包括目前已安装及未来将安装在线监控设备的企业);提供系统整合服务,包括南山区在用的自建业务系统和市局涉及南山区的相关信息化系统,实现已有业务系统与本服务的融合,避免系统孤岛。
5.1现有系统数据整合服务
针对南山区管理局在用的系统,包括自建业务系统和市局涉及南山的相关信息化系统,提供系统数据整合服务,使市里的数据能够在本地存储,使本地数据能够统一管理和存储,时限环境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
5.2现有系统门户整合服务
针对南山区管理局在用的系统,包括自建业务系统和市局涉及南山的相关信息化系统,提供系统门户整合服务,通过门户整合形成统一的南山区生态环境数据支撑服务门户,从一个门户进入所有系统。
集成深圳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通过门户能够访问深圳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登陆后可查看相关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
5.3自建系统用户整合服务
针对南山区自建业务系统,提供用户整合服务,建立一套统一的用户信息,统一管理和分配用户权限。
注:本项目下所产生的的技术服务成果,包括软件系统、数据信息、文档资料等,其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将其用于本项目之外的其他用途。
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完成期限):1年。若中标方履约评价良好且经过甲方验收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续签合同的服务期限均为1年,续签次数最多为2次,续签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变。
(二)付款:
按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支付。
(三)验收要求
由甲方每年组织一次专家验收,专家费用由中标方支付。
(四)培训要求
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和培训承诺。培训方案主要包括培训组织机构、培训内容、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对象等几个方面,并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详细说明。
评标信息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25690608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20 | |||||
|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 专家打分 | |||||
2 | 技术部分 | 5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 10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服务方案进行横向比较,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为优得10分; 评价为良得8分; 评价为中得6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并结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综合评价: 1、投标人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得5分; 2、投标人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较准确,并提出较可行的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得4分; 3、投标人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准确,并提出基本可行的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得2分; 4、投标人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未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为优得5分; 评价为良得4分; 评价为中得2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 | |||
4 | 基础资料掌握情况(现状及 问题分析)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基础资料掌握情况(现状及问题分析)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为优得5分; 评价为良得3分; 评价为中得2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 | |||
5 | 违约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违约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为优得5分; 评价为良得4分; 评价为中得2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 | |||
6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1、评审标准: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投标人单位工作5年以上且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证书,得5分; (2)具有环境/计算机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参与过国家环境信息化相关标准或规范编制工作,得5分; 累计得10分。 2、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订工作证书)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7 |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 (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0 | 专家打分 | 1、评审标准: (1)参与项目建设的团队成员,10人以上具有本科学历且毕业5年(含)以上或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毕业3年(含)以上,得5分; (2)参与项目建设的团队成员,10人以上具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人事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联合颁发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高级资格证书,得5分。 累计得10分。 2、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劳动合同)、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上述两项人员不重复计算。 | |||
8 | 项目拟选用产品的成熟度 及可靠性 | 5 | 专家打分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具备: (1)环境数据中心软件著作权,得0.5分; (2)环境监控指挥信息系统软件著作权,得0.5分; (3)环境行政审批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得0.5分; (4)数据交换与集成平台软件著作权,得0.5分; (5)水环境决策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得0.5分; (6)数据质量管控平台软件著作权,得0.5分; (7)大气污染防治决策系统软件著作权,得0.5分; (8)生态环境大数据治理平台软件著作权,得0.5分; (9)大数据可视化专题分析系统软件著作权,得0.5分; (10)网格化实时监测管控平台软件著作权,得0.5分; 不提供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3 | 商务部分 | 25 |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4 | 专家打分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具备: (1)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0.8分; (2)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得0.8分; (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证书,得0.8分; (4)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得0.8分; (5)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证书,得0.8分; 不提供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 业绩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提供近3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止,以证明文件落款日期为准)的生态环境类似数据服务项目(包括环境数据中心、环境信息中心或生态环境大数据)业绩。提供1个得0.6分,累计满分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合同签订页等)或中标通知书。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3 | 投标人获奖(荣誉) 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获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每提供1个得1.5分;二等奖,每提供1个得0.9分,三等奖,每提供1个得0.6分;累计满分3分。 2、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4 | 投标人软件服务能力 | 2 | 专家打分 | 1、评审标准 投标人具有CMM/CMMI五级认证资质的,得2分; 具有CMM/CMMI四级认证资质的,得1分; 具有CMM/CMMI三级认证资质的,得0.5分。 2、证明文件: 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 |||
| 5 | 服务网点(场地) | 1 | 专家打分 | 1、评审标准: 在深圳市具有稳定的服务网点(场地)得1分; 市内无服务网点得0分。 2、证明文件: 自有场地提供房产证明,租赁场地提供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 6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2 | 专家打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 评价为优得2分; 评价为良得1分; 评价为中得0.5分; 评价为差不得分。 | ||
| 7 | 疫情防控 | 5 | 专家打分 | (1)纳入全国性名单或地方性名单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保障企业”),直接参与我市政府采购投标的,提供至少一项自身属于重点保障企业的证明材料(名单查询网页链接、名单网页截图、政府部门出具的文件或者企业享受重点保障企业优惠政策的其他证明文件均可)得3分; (2)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20%的企业,即投标前一个月实际参加社会保险(至少包括养老保险)的员工人数(含免缴或延期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不低于2019年12月同口径人数80%(含)的企业,视为稳岗企业,提供自身符合稳岗企业条件的承诺函,得2分; 以上两项累计得分,最高得5分。 如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未能体现上述评分内容的,视为该证明材料无效。 投标人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报主管部门处理处罚。 | ||
| 8 | 诚信评价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 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时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系统查询。 |
其他
附件
南山区生态环境数据支撑服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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