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济南弘通管业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不得露天存放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天数。
2、禁止在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等。
3、严格办理危险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
4、危险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5、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6、禁止转让、买卖危险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7、每月将危险废物登记汇总统计表,报送人事部。
附件1:
危险废物管理计划.pdf
88.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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