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19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三)
金额
4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3/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19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常州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动力电池PACK金属结构箱体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3.5万吨动力电池PACK金属结构箱体项目

金坛区华城路216号

常州轩源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华城路216号(租赁常州精益密封工程有限公司厂房)。拟投资4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5万吨动力电池PACK金属结构箱体项目。

1.废水:落实“雨污分流”要求。按《报告表》确定的废水处理工艺配套建设废水处理设施,生产中废水经处理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接管排放。

2.废气:落实《报告表》中确定的废气治理要求。不断提升装备水平,强化生产管理,规范生产操作,落实清洁生产,采取有效措施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以及距离衰减等隔音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功能区排放限值。

4.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及危废暂存场所。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切削液(HW08)、废脱脂液(HW08)、废表调液(HW08)、废活性炭(HW49)、废过滤棉(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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