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lf2021043
预算金额49.25万元
招标联系人季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中连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先生1573522091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采购中标公告

2021年11月02日 19:15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采购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服务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忻州市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02日 19:15
评审专家名单 武官文、葛振英、高峰、李惠勇、胡兴宇(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49.25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15735220919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忻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季先生18235048688
代理机构名称 山西中连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忻州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先生15735220919

一、项目编号:ZLF2021043(招标文件编号:ZLF2021043)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西睿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原市小店区真武路汇通丽城3号楼4单元2404

中标(成交)金额:49.25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山西睿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指挥管理应用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 序号 内容 重要性 服务要求标准
1 投标人服务标准 ★ 投标人提供本项目3年整体质保服务承诺函。3年整体质保服务是指,除采购清单列表中列举的产品要求3年质保外,中标供应商对包括但不限于列表的本项目所有硬件提供三年免费保修、所有硬件内置的软件三年免费保修升级,对于产品以外的服务、辅材等,由中标供应商提供满3年保修。
★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中所有产品,均使用满足需求的已有一定用户的商用产品投标,禁止使用实验室设备投标。
2 集成级联服务标准
★ 本项目采购的所有硬件设备、所有硬件内置的软件必须被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无条件集成级联,实现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视频指挥系统相关模块功能,并达到稳定、流畅等项目预期需求和性能.
3 培训标准   应招标人要求由中标人提供不少于1次该项目的实操培训课程。培训师资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4 信息安全要求   内部专网按照《税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和《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级指南》GB/T22240-2008标准进行防护;外部互联网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跨网数据安全交换技术要求与实施指南》GW0205-2014标准进行防护。
5 完整性要求 投标人承诺所有提供的软、硬件(如接口设备、线缆、软件、控制器、服务器I/O槽等,包括招标文件中未列出而系统实施又必需的软件、硬件)需配齐以构成一套实用系统,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署合同后,在供货或实施时出现软、硬件的任何遗漏,均必须由投标人免费提供,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 保密要求 1.投标人必须承诺,在使用招标人为投标人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数据、程序、用户名、口令、资料及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税收政策、方案设计细节、程序文件、数据结构,以及相关业务系统的软硬件、文档、测试和测试产生的数据时,遵循以下规定:
(1)投标人以审慎态度避免泄漏、公开或传播招标人的信息;
(2)在项目执行中对数据的处理方式应事先得到招标人的许可;
(3)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不得将信息以任何方式携带出甲方场所;
(4)未经招标人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给任何其他人;
(5)严禁在提交的软件产品中设置远程维护接口和后门程序;
(6)不得进行系统软硬件设备的远程维护;
(7)遵守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其他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规定。
2.投标人应承诺在本项目执行过程中所接触的招标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音视频内容、政策文件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3.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成为公开信息。
7 合规要求 投标人必须承诺提供的所有配套软件产品都具有在中国境内的正式合法使用权。
甲方指定日期 合格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官文、葛振英、高峰、李惠勇、胡兴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38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忻州市税务局     

地址:忻州市        

联系方式:季先生18235048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中连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            

联系方式:徐先生15735220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  15735220919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