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a00000166763
预算金额33700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德兴市S306仙莲线德兴城区段改建项目经理部混凝土箱梁物资采购公告
编号:FA00000166763 一、公开单一来源条件
本次公开单一来源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德兴市S306仙莲线德兴城区段改建项目经理部 ,资金来自省补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通过前期市场调查,周边成品预制混凝土箱梁生产源头厂家有且只有一家供应商,且生产厂家公司及生产基地位于上饶市婺源县距项目南墩大桥施工地点约65km,现已具备公开单一来源条件,现对混凝土箱梁 采购进行公开单一来源 。采购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德兴市S306仙莲线德兴城区段改建项目经理部 ,组织单位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1、德兴市S306仙莲线德兴城区段改建项目地处德兴市境内,为省道S306中的一段。项目起点桩号K6+400,位于南家井村,沿线自南向北经过吊钟村、吊钟水库、乐安河支流洎水河、南墩村、兰村村、杨家湾村,终点接回省道S306五星大桥桥头与新园大道平交口处,路线总长11.849公里。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12m路基宽度,10.5m路面宽度,双向两车道,全线设桥梁一座,全长128m,涵洞77道。工程总造价:3.37亿元,合同工期:24个月(其中包含设计阶段2个月)。
2、公开单一来源采购内容:混凝土箱梁 ,具体信息详见第四条(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德兴市S306仙莲线德兴城区段改建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 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香屯街道德兴省道S306项目经理部
采购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交叉口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晏建烽 联系电话18279016246
公司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电话:022-60370027
2025 1 06日 四、物资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1

混凝土箱梁

C50

立方米

740.8

江西省上饶市德兴市德兴省道S306项目指定工地

根据项目实际规定时间交货

30m预应力预制混凝土箱梁4*30m*5跨共计20片

合计

立方米

740.8

1、技术要求:
交付的全部混凝土箱梁内涉及到的钢筋、钢绞线、波纹管、锚具等原材料送检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出具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混凝土箱梁的塌落度、凝结时间等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GB/T 11836-2023、《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2009、《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50-2020标准中的规定。坍落度160±20mm,保坍时间120min,保障原材料质量合格,严格按照配合比施工,不准私自减少水泥和粉煤灰用量,混凝土用砂需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碎石粒径不得大于31.5mm,设计施工图纸无特殊要求,同时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质量、安全、卫生和环保方面的国家强制性标准、行业通用标准、专用标准、现行的技术标准与规范及工程所在地的相关法规与标准。并且施工过程中需满足本项目业主、监理、质监站、买方上级单位、上级检测部门的质量要求及设计施工图纸要求(其中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静载等质量相关的试验和管控)。若买方对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同时还应满足买方的要求。
由于项目混凝土箱梁采购包含混凝土箱梁预制、大件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吊装及安装架设作业,涉及内容专业性较强,具有较高质量及安全风险,因此中标单位需编制详细的安全运输、施工现场吊装及安装架设专项施工方案报我部备案,并出具国家机构认可的运输许可证,同时,需严格按照方案内容执行,确保材料质量合格及满足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可行性主要要求如下:
(1)工程概括:需包含预制梁概括、施工平面布置图、施工要求及技术保证条件等;
(2)施工工艺技术:需包含施工工艺流程、箱梁预制施工方法、箱梁张拉、压浆施工方法等;
(3)梁板运输施工方法:需包含装梁、运梁、运梁路线、运梁车辆、构件运输加固措施、运输行驶速度控制要求、梁板供应保障措施等;
(4)架桥机架梁施工方法:需包含施工准备、测量放样、喂梁、临时支座安装、吊梁、落梁、移机过孔、湿接缝及端横梁连接、负弯矩预应力及体系转换等方法;
(5)施工管理及作业人员配备:需包含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等配备情况;
(6)施工安全保障措施:需包含安全保证体系、危险源评估及辨识、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监测监控措施等;
(7)施工质量保证措施:需包含质量保证体系、施工质量管控要点、施工质量管控措施、质量通病管控措施等;
(8)环水保保证措施:需包含环水保保证体系、环水保风险控制要点、环水保管控措施等;
(9)验收要求:需包含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人员等;
(10)应急处置措施:需包含应急预案的方针和原则、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应急组织机构各部门成员及职责、应急响应及事故报告程序、应急资源保障及专项应急处置措施等;
(11)架梁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要求:需提供厂家生产(制造)许可证、制造监检证、出厂合格证、设备检测报告、操作员操作证、身份证、使用登记使用证、购置保险情况等,同时,特种设备购置使用年限需在3年以内,设备进场前组织设备进场验收、施工作业前需对操作员进行风险源告知、设备操作员岗前教育、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及签订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安全生产责任书。
上述要求以最终审批后方案为准。
2、验收方式:
(1)货到工地后,甲方授权收货人负责现场验收,以甲方工地实际验收签认合格的产品数量为准。
(2)混凝土箱梁运输至施工地点后,甲方采用按片清点计量方式,检尺复核(具体详见方案验收标准及质量标准),验收结果经甲乙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为准。
3、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乙方交货后抵作货款。
(2)结算手续:在乙方预制完成全部混凝土箱梁后一次性进场,货到现场后,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次月15 日办理本期结算,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并办理最终结算手续,双方签订《最终结算协议》,除支付和质量责任条款外其余条款自行失效。
(3)物资结算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应付账款的80 %,剩余17 %在上次支付后并完成全部混凝土箱梁安装后的4 个月内付清。前述进度款项以方式支付。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票据、供应链金融银行产品、有价证券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在业主资金不到位或甲方资金困难时可以考虑实物抵债、债权债务转移等方式支付,乙方不得拒收。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3 %作为保修(质)金,质保期12 个月,在第一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并承担一切因质量、运输、装卸、施工现场吊装及安装架设作业过程中造成的全部安全责任。
(5)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先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间和要求以甲方通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或发票申请记录供甲方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及时、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乙方需依法向甲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违约金及相关损失等。如甲方丢失增值税发票的发票联或抵扣联,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供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6)合同采购物资品种、价款等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如果甲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认证抵扣,由乙方作废原发票并重新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认证抵扣,则由乙方就合同增加的金额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减少的金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7)若国家调整相关税率,则根据国家相应政策通过“不含税价款不变,调整适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的方式,签订税率调整协议来调整含税单价或含税合同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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