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春市第十中学2024年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62.75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人
长春市第十中学
于2024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QC-2024-0708;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627522.00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627522.00元;
6.采购需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7.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工;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相关政策。
(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有效证明文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企业,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执行;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2021年后新成立的法人需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2月31日后新成立的法人需提供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06月31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
(6)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截止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7)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5日,每天上午08:00至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中小企业声明函。
4.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07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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