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结果公告
金额
7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603-00003
预算金额77万元
招标公司丹东汤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霍庚寒0415-2768328
中标公司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7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210603-00003
二、项目名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
供应商名称: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楼
中标(成交)金额:7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
服务类
名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保证及工程建设的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 1.施工阶段监理 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1.3 参与对施工承包人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1.4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6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1.7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1.8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9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0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12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3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建设单位。 1.14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5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1.16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1.17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 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建设单位。 3.监理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服务要求:1、监理要求 1.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1.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1.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1.4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2、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进场后,不得擅自离开,在不影响工程正常监理,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可休假。总监理工程师每月休假不超过4天,其他监理人员每月休假不超过8天。 3、其他 采购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供应商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 4、其他要求(商务部分): 4.1服务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 4.2合同价款支付: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付款。 4.3报价要求:本次磋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费用、保险费、人工费、材料费、复印打印费、扫描费、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验收费、存储费、检测费、测试费等一切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前完工(随施工过程进行,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永财、张玉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5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汤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工业园区集环路105号
联系方式:0415-6256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联系方式:0415-2768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庚寒
电 话:0415-2768328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一、项目编号:JH23-210603-00003
二、项目名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
供应商名称:辽宁恒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西路8号SK大厦6楼
中标(成交)金额:7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
服务类
名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C20020600工程监理服务)
服务范围: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保证及工程建设的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项) 1.施工阶段监理 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1.3 参与对施工承包人的招标、评标、合同谈判工作。 1.4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6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1.7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1.8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9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0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 “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12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3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建设单位。 1.14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5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1.16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1.17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 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建设单位。 3.监理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服务要求:1、监理要求 1.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1.2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建立规定进行监理。 1.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必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1.4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2、人员要求: 监理人员进场后,不得擅自离开,在不影响工程正常监理,并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可休假。总监理工程师每月休假不超过4天,其他监理人员每月休假不超过8天。 3、其他 采购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供应商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 4、其他要求(商务部分): 4.1服务地点: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 4.2合同价款支付:按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付款。 4.3报价要求:本次磋商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伴随服务和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费用、保险费、人工费、材料费、复印打印费、扫描费、通讯费、差旅费、交通费、验收费、存储费、检测费、测试费等一切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采购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日前完工(随施工过程进行,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谭永财、张玉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基础设施一期工程道路排水工程监理单位招投标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5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汤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汤池镇工业园区集环路105号
联系方式:0415-62566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诚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114-4号
联系方式:0415-27683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庚寒
电 话:0415-2768328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doc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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