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救助保险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0-15
采购人(全称):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芷江支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残疾人救助保险合作协议书
2、采购项目名称:残疾人救助保险
3、采购计划编号:芷财采计202430039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保险期限为一年;实际购买人数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上午残疾办证系统内持证残疾人数9088人计算,保费150元/人,保费共计1363200元。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63200.00元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叁拾陆万叁仟贰佰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总价) |
1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芷江支公司 | 残疾人救助保险 | 否 | 详见磋商文件 | / | 9088 | 人 | 150元 | 13632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一年
合同履行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
合同履行方式:保险期限为一年;实际购买人数截止到2024年9月30日上午残疾办证系统内持证残疾人数9088人计算,保费150元/人,保费共计1363200元。
四、付款方式
除别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付保险费。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年10月14日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0月14日
合同签订地点:芷江侗族自治县X047(天马加油站南测)
九、合同主体
甲方: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政法委员会 | 乙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芷江支公司 |
法定代表人:罗建军 | 法定代表人:陆俊 |
委托代理人:曾宇飞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18607489368 | 电 话:0745-6842922 18166165123 |
地 址:芷江侗族自治县X047(天马加油站南测) |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德丰园小区二期一栋二楼204、205 铺 |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怀化金怀支行 |
| 帐 号:1914010609023100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