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湖支行迁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261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7/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0030966-dqyt-0003555
预算金额261万元
招标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来0459-5392928
标书截止时间2017/09/26
投标截止时间2017/10/10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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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湖支行迁址改造工程 | ||||||||||||||||||||||||||||||||||||
项目编号 | 2017-0030966-DQYT-0003555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工程建设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东湖支行迁址改造工程。2.2项目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石油佳苑D栋商服03、04、05、06号2.3计划投资:人民币 261万元(含增值税)。2.4计划工期:2017年1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92日历天。2.5质量目标:合格。2.6具体情况见编号为A2017SG97004(重)的招标文件。 3.招标范围:室内外拆除,室内吊顶(除卫生间外)均做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墙面水泥砂浆找平,刮腻子两道,刷乳胶漆两道,室内墙体砌筑、重要区域挂钢板、地面铺装地砖或石材;卫生间墙面贴墙砖,地面做防水,铺防滑地砖;室内加氟碳玻璃隔断,室内采暖改造施工、强弱电改造、水改造、强弱电线材压线压头、网络及监控机柜压线、监控线管铺设、室外土建混凝土消防楼梯、室内墙体拆除、结构加固、消防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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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4.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执业范围符合《建市[2007]171号》文件《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规定;4.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及相近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职称证书;4.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4.7投标人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09-20 08:3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09-26 1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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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20日— 2017年9月26日,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关闭,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关闭引起的无法购买招标文件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5.2招标文件出售地址: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平楼招投标服务大厅;5.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资料:5.3.1企业法人本人购买请携带:招标公告、购买文件登记表,U盘、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人身份证;5.3.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招标公告、购买文件登记表,U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备注:只刷交通银行卡)。投标单位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10-10 09:00:00.0 |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路552号);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30000元(大写 叁万 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支票或电汇汇款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的,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相关事宜可咨询0459-5394472)开户名称:大庆石油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庆分行龙岗支行 账号:236000605018010047903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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