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油品罐区安全标准提升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20310748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化工公司煤制油油品罐区安全标准提升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油品罐区安全标准提升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310748,招标人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项目概况: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目前煤直接液化生产能力为108万吨/年, 2021年生产油品86.1万吨,累计生产油品927.65万吨。神华煤直接液化工艺在关键技术和核心设备方面,采用了全新理念和设计,具有重大创新和极高的可靠性,该工艺以煤为原料,采用纳米级催化剂,在供氢溶剂作用下,通过高温、高压加氢反应,将煤炭中的大分子转化为小分子,再对煤液化产物进行加氢提质、分馏处理及产品调和,主要生产石脑油、柴油、汽油、液化气和煤液化沥青产品,副产液氮、液氧、粗酚等。
油品罐区136储存单元(液氨罐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29储存单元(汽油罐区)、133储存单元(液化气罐区)、135储存单元(加氢质原料罐区)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31储存单元(中间原料罐区)、139储存单元(汽车装卸车设施罐区)、134储存单元(成品柴油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132储存单元(含固重污油罐区)、130储存单元(加氢稳定原料罐区);控制室等。
目前罐区SIS系统采用康吉森的TSxPlus系统,DCS采用的是霍尼韦尔PKS系统,SIS系统联锁切断罐根一次切断阀及液位仪与DCS系统共用;部分储罐进、出口管道采用手动控制阀门不能实现液位联锁;部分储罐只设置了一套液位检测仪表;油品罐区SIS系统未设置紧急停车辅操台;以上不符合规范要求。
第一阶段改造内容:
油品罐区136储存单元(液氨罐区);129储存单元(汽油罐区)、133储存单元(液化气罐区)、135储存单元(加氢质原料罐区)、控制室等改造,详见工艺技术方案。
第二阶段改造内容:
131储存单元(中间原料罐区)、139储存单元(汽车装卸车设施罐区)、134储存单元(成品柴油罐区)、危险化学品132储存单元(含固重污油罐区)、130储存单元(加氢稳定原料罐区)改造,详见工艺技术方案。
【2】招标范围:煤制油油品罐区安全标准提升项目总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收集组卷并完成最终验收等全部工作。整改范围包括:油品罐区构成一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36储存单元(液氨罐区);构成二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129储存单元(汽油罐区)、133储存单元(液化气罐区)、135储存单元(加氢质原料罐区);构成三级重大危险源的131储存单元(中间原料罐区)、139储存单元(汽车装卸车设施罐区)、134储存单元(成品柴油罐区);危险化学品132储存单元(含固重污油罐区)、130储存单元(加氢稳定原料罐区)、控制系统等详见基础设计文件。
1)把以上油品罐区DCS系统与SIS系统共用的传感器、最终元件分开设置;
2)增加高高液位联锁和低低液位联锁。高高液位报警联锁关闭进罐线罐根一次开关阀;低低液位报警联锁停泵关闭出罐线罐根一次开关阀;
3)罐根一次阀改为气动切断阀,二次阀为手动阀门加装气动执行机构;
4)控制室增加紧急停车辅操台;
5)DCS和SIS在原有系统上扩容。
6)工程资料整理归档、收集组卷并完成最终验收工作。
【3】项目建设地点: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环保储运中心罐区
【4】计划工期:总工期365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月20日;计划初步验收日期:2024年1月19日。
【5】质量要求:施工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颁发的检维修资质证书或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须包含以下资质:E2以及E4-I或E4-II),提供以上证书或报告扫描件。
(5)设计单位须具有并提供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企业合同金额在300万元及以上的SIS或DCS系统施工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须提供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时间范围在2021年7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须有社保机构公章)。(若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要求)。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过SIS或DCS系统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须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单位,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②联合体成员之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施工方,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单位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利。
③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12-06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12-12 1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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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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