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长裕硬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吨碳化钨基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长裕硬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吨碳化钨基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13日—2022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260313
通讯地址:抚州市钻石广场B座抚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14(344000)
项目名称 |
江西长裕硬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吨碳化钨基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东乡区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片区 |
建设单位 |
江西长裕硬质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吉安市科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一)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江西省东乡区经济开发区科技孵化园江西长裕硬质新材料有限公司预留空地内,属扩建工程。项目占地面积3900m2,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5"0.18″、北纬28°15"14.37″。建设项目新建2栋厂房为主体工程,新建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等相关环保工程,其它工程依托厂区现有。 (二)项目原有批复情况。江西长裕硬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混合料2500吨新建项目于2019年3月通过了原抚州市东乡区环境保护局批复(东环审函〔2019〕8号),该项目于2019年11月完成了自主验收。江西长裕硬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高端硬质合金制品项目于2022年4月8日通过了抚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抚环环评〔2022〕15号),目前该项目暂未建成验收。 (三)项目生产工艺及建设规模。项目以模具钢、磨削液、火花油、焊丝、乙炔、橡胶粒子等为原辅料,经下料、切车铣磨钻、电火花、焊接、打磨抛光生产模具;以混合料、模具、石墨舟皿、防粘料、氩气为原辅料经压型、烘干、修型、真空烧结、检验得到硬质合金;部分硬质合金经粗磨、倒角、精磨生产合金棒材;其他硬质合金与外购坯料、混合料、氩气、铜基钎料等为原辅料经堆焊、铣槽、组装、钎焊、淬火、回火退火、冷却、检验、喷砂、组装保护生产截齿合金。项目建成后,项目年产合金棒材约600吨,截齿合金约2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类废气进行收集并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外排废气中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碳黑尘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非甲烷总烃、TRVOC排放参照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废气中五氧化二磷排放参照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磷酸雾相关标准执行。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采取成熟可靠的废水处理方式,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中总钴排放参照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中标准排放限值要求,pH、CODCr、BOD5、SS、氨氮、石油类排放执行东乡区东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东乡区东升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相关环保手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贮存和使用的各类车间、仓库、污水处理等重点防治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定期进行维护,防止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加强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行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从生产使用、贮运等方面积极采取防护措施,严格危险品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设备管道维护,防止物质“跑、冒、滴、漏”;按规范设置探测、报警系统,事故联锁紧急停车系统;生产车间设地沟和事故收集池;厂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及时收集事故时泄漏物料及事故废水,防止污染水(液)直接外排;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风险应急设施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污口,并设立标识牌,项目废气和废水排放设施按要求设置永久监测采样口。 (八)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书》中提出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东乡区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或其他环境敏感建筑。 (九)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定期开展监测,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须满足东乡生态环境局出具、我局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主要采取了登报公示、网络平台公示及张贴公告等形式。未收到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由此可见,项目所在地公众是支持本项目建设的,同时,建议项目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采取一定措施消除或减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