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转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6/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陈晓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不良贷款转让公告
本机构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诺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承担完全的法律责任。
本机构依据《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和《银行业信贷资 产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信息披露细则》的要求,拟通过银登中心开展不良贷款转 让业务,现予以公告。 一、不良贷款基本信息
交易基准日20240226未偿本金总额(元)99,351,728.39
资产笔数(笔)16428未偿利息总额(元)51,207,610.61
借款人户数(户)2434未偿本息总额(元)150,559,339.00
加权平均逾期天数1081其他费用(元)0.00
单一借款人最高未偿 本息余额(元)326,978.10借款人平均未偿本息余额(元)61,856.75
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 39.93借款人加权平均授信额度(元)102,608.99
五级分类情况损失 16428 笔
核销情况已核销 16428 笔
担保情况概述信用 16428 笔
诉讼情况概述未诉 16428 笔
注1:若无特殊说明,本表格中“加权平均逾期天数”、“借款人加权平均年龄”、“借款人加权平 均授信额度(元)”按拟转让贷款本息总额加权平均计算。 注2:逾期起始点确定标准:贷款到期后未足额偿还本金和利息为逾期开始日 二、时间安排 竞价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6月24日 17:00 竞价日:2024年6月28日 三、转让方式 转让方式:线上公开竞价
竞价方式:多轮竞价
自由竞价开始时间2024-06-28 09:30
自由竞价结束时间2024-06-28 10:30
延时周期(分钟)5
起始价(元)4,000,000.00
加价幅度(元)50,000.00
四、交易对象要求 1.交易对象资格和条件:1)需符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 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1〕26号)文件、《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 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办便函〔2022〕1191号)文件及《银行业信贷资产 登记流转中心不良贷款转让业务规则》(银登字〔2023〕1号)文件要求的受让方范围;2)受让方必须在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平台完成开户手续; 3)受让方同意出让方交易条件。 2.意向受让方申请渠道:通过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业务系统进行申请。 3.意向受让方申请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提供监管机构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地方资产管 理公司需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具的核准设立或授权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以及省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同意试点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交易条件 1.通过项目挂牌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时,接受协议转让。 2.是否使用标准协议文本 不使用不良贷款转让业务标准协议文本。 3.是否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不通过银登中心办理资金业务。 4.保证金要求: 本次竞价不收取保证金。 5.转让协议签署要求: 受让方应在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并按约付清价款,《债权转 让协议》最终以出让方的审批为准。 6.资金支付要求: 本次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竞价款项在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缴入指定账户。 出让方指定收取竞价款项的账户信息: 户名: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账号:12010122001185159。 7.档案移交要求: 标的资产竞买成交后,请最终受让方到出让方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原则上双方需于 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档案移交手续。 六、其他要求 1、交易文件知悉。意向受让方仔细阅读并理解了出让方发布的转让公告等文件、并完 全接受上述文件所规定的交易条件,没有任何异议。 2、意向受让方已按出让方规定对拟转让资产包内不良资产进行了尽职调查,依据资产现状 进行了价值估算并愿意承担后续的处置风险,意向受让方受让不良资产后不会因任何原因向 出让方进行追索,我司对意向受让方的判断失误不承担法律责任。 3、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只能采取正常、合法的手段进行处 置,意向受让方承诺不再次将该资产包中不良资产对外转让,不通过暴力催收不良贷款,不 委托由暴力催收、涉黑犯罪等违法行为记录的机构开展清收工作。 4、意向受让方已被告知并完全接受,受让不良资产后,应依法依规获取原借款合同约定的 债务人相关的个人信息,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使用个人信息,因个人信息使用不当产生的一 切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导致出让方对外承担责任的,出让方有权向受让方追偿。 5、意向受让方已被完全告知,在资产交割日之前,资产包所涉及的征信数据报送、异议处 理等征信权利、义务、责任仍由出让方承担;自资产交割日(含该日)起,与资产相关的征 信数据报送、异议处理等征信权责由出让方转至受让方履行。 6、受让方承诺,竞买成功后,受让方若未在约定时间签署转让协议或毁约的,受让方应向 出让方承担竞买总价10%的违约金,出让方可将公开竞价标的另行处置。如出让方将本协议 项下的贷款债权再行转让的,受让方除应当支付第一次公开竞价中出让方、受让方双方应当 支付的费用外,还应当补足再行竞价结果低于本次竞价结果的差价。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晓月 联系电话:15855107133 电子邮件:chenxiaoyue@nbcb.cn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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