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连江口三井村建筑材料堆场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英德市连江口建筑材料仓库已由英德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441881-04-01-821464)备案批准,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英德市连江口三井村建筑材料堆场及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项目地址:英德市连江口镇。
(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工程新建5个1000吨级散货砂石料装船泊位(水工结构按照2000吨级设计),岸线长度428.5m,码头拟分两阶段建设,其中一期为上游3个泊位,占用岸线长度264.5m,二期为下游2个泊位,占用岸线长度为164m。设计内容包括码头及后方堆场的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结构、陆域形成(不含开山及高边坡支护设计)、道路堆场、生产辅助建筑物、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通信、控制、环境保护、暖通、动力、施工图预算等内容工作以及专家评审等。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60天,土建及机电施工120天)。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拟分两阶段建设,施工图设计任务为一期和二期建设工程整体设计(不含开山及高边坡支护设计),施工任务仅为一期建设工程施工。
(1)设计任务:一期和二期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期配合、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专家评审等。
(2)施工任务:一期建设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甲供设备除外)、土建及机电施工、完工验收、结算、保修、竣工验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由其组成的联合体),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港口装卸工艺专业甲级资质。
3.2.2施工资质: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 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和水运工程系列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提供近三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个月)的社保证明)。
3.3.2 设计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和水运工程系列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在岗职工(提供近三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个月)的社保证明)。
3.3.3 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提供近三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个月)的社保证明)。
3.3.4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提供近三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个月)的社保证明)。
3.3.5 专职安全员要求: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提供近三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或上个月)的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1项码头工程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表或意见或鉴定书)扫描件,前述资料不能反映评审要素的,可提供合同甲方(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表或意见或鉴定书)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破产的状态,近三年均有盈利,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关键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扫描件(2021-2023年,如尚未有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2020-2022年)。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成员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本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其中,须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除联合体协议书,可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 与本项目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9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0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本项目前期服务单位:广东省惠勘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省航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招标人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前期资料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前期服务单位可以参与该项目的投标。(该项不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日期(含本日):2024年8月2日至2024年8月9日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和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年8月2日18时00分;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
5.2开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23日9时00分。
5.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评标时间相应顺延,但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注册审核通过,并办理机构数字证书、机构个人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20-22360006。投标人应通过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港城樟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英德市英城梅花路东侧武警八支队围墙西白石窑办公综合大楼3楼302室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322339939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刘工
电 话:020-38036127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