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机组性能试验服务采购项目
机组性能试验服务
金额
89.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
预算金额
89.6万元
招标公司
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罗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叶先生17750687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7
公告正文
永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机组性能试验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永招采购<2024〕060号) 项日所在地区:福建省,三明市,永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永安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日机组性能试验服务采购项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9.6万元,招标人为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机组性能试验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日机组性能试验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 应商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 ①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 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 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白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 至少包括“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 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 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 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 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提供询价公告发布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信用记 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2)特定条件: 合同包1: 要求①供应商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二级(甲 级)及以上,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要求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能源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 试类二级及以上或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中 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要求③: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囗至投标截止囗)在国内具有至少1个垃圾焚 烧发电厂发电机组性能试验业绩,项日业绩规模必须达到单条生产线处理能力不低于500吨 /天的垃圾焚烧项目。须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资料(发包人与其直接签订的合同)。 (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 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 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 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 公章,原件备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6月05囗08时00分到2024年06月14日17时 30分 获取方式:在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获取,售 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7囗15时00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怨
不接受。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7囗15时00分 开标地点: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 七、其他 合同包:; 标的名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项目机组性能试验服务; 数量:1项;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允许进口:否: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896000元; 磋商保证金:17000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安市南山路2号七幢三楼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1396055305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永招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建省永安市燕江中路1208号1楼 联系人: 叶先生 电 话: 1775068722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A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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