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百色市右江区右江河段2023-2026年度河道采砂劳务服务(BSZB2023-G3-00019-YJZX)更正公告(2)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szb2023-g3-00019-yjzx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韦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育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回利0776-29987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5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SZB2023-G3-00019-YJ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百色市右江区右江河段2023-2026年度河道采砂劳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9月28日                    
更正日期:2023年12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采购结果
 
序号
原招标文件内容
更正内容
01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自签署劳务合同开始至2026年11月30日止(遇禁采期不能开工的,双方协商并得到相关单位批复后,顺延合同期限),月开采能力达到0.3万m³以上,每年度砂石总量达到3万m³须停止开采,时间推至次年方能重新开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3年,自签署劳务合同开始至2026年9月7日止(遇禁采期不能开工的,双方协商并得到相关单位批复后,顺延合同期限),每年度砂石总量达到3万m³须停止开采,时间推至次年方能重新开采。
02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备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03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4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贰佰柒拾万元整(¥2,700,000.00元);上限单价为:30元/m³。
 
3.2.4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肆佰陆拾捌万元整(¥4,680,000元);上限单价为:52元/m³。
04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6.1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 %。
 
7.6.1履约保证金金额:无。
05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商务评分标准(20分)
类似项目业绩(5分)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1日)以来已完成过同类项目服务业绩的每项得5分(满分5分)。(投标人须提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否则不得分)。
服务方案及承诺分(15分)
一档(15分):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的服务有正确深刻理解与充分认识,服务方案及承诺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有效,服务方案及承诺有质量保证完全满足且部分条款优于项目采购要求。
二档(10分):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的服务有正确理解与认识,服务方案及承诺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服务方案及承诺有质量保证且表述清晰,满足项目要求。
三档(8分):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的服务有正确理解与认识,服务方案及承诺表述清晰、完整,服务方案及承诺有质量保证、表述清晰,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2.2.2(1)商务评分标准(10分)
服务方案及承诺分(10分)
一档(10分):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的服务有正确深刻理解与充分认识,服务方案及承诺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有效,服务方案及承诺有质量保证完全满足且部分条款优于项目采购要求。
二档(6分):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的服务有正确理解与认识,服务方案及承诺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服务方案及承诺有质量保证且表述清晰,满足项目要求。
三档(3分):投标人承诺对本项目的服务有正确理解与认识,服务方案及承诺表述清晰、完整,服务方案及承诺有质量保证、表述清晰,基本满足项目要求。
06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10分)
投标报价评分(10分)
(1)有效报价范围:有效报价≤采购预算价(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时,投标将被否决。
(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p=(d1+d2+d3……)/n。其中d为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小于等于采购预算价(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n为上述投标人数量。
(3)价格评价计算:投标人报价为d,价格评价计算方式如下:
当d=p时,得10分;d每高出p的1%扣1分;d每低于p的1%扣0.5分。(百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评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2.2(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0分)
投标报价评分(20分)
(1)有效报价范围:有效报价≤采购预算价(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无效时,投标将被否决。
(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p=(d1+d2+d3……)/n。其中d为通过初步评审且投标报价小于等于采购预算价(招标人公布的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报价,n为上述投标人数量。
(3)价格评价计算:投标人报价为d,价格评价计算方式如下:
当d=p时,得20分;d每高出p的1%扣1分;d每低于p的1%扣0.5分。(百分数按四舍五入原则评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07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二条 服务事项
一. 服务内容:
2.临时堆放场地、成品砂交货场地由甲方方自行选定。由甲方进行监管,如在服务期间堆放点因实际需要须变更地点的,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临时堆放场地、交货场地由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决定,如在服务期间堆放点因实际需要须变更地点的,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08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条 计量与支付
(一)本合同计量考虑与销售计量一致,最终以吨为计量单位。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按以下公式过磅进行换算计量。
1.岸上销售产品按照岸上陆地运输工具实载数量直接计量方(以实际过磅单为准)
①天然河砂产品计量实载1.7 t (吨) =1m³
②破碎石产品计量实载1.55t (吨) =1m³
2.指定坝田作业区开采产品运至岸边按照水上运输工具(船)实载吃水线进行换算计量(以实际过磅单为准):
①砂砾石产品计量实载1.9 t (吨) /0.9 (含水及杂质) =1m³
②炸礁石产品计量实载1.9 t (吨)/0.9 (含水及杂质) =1m³
3.在作业期间,以各合格产品数量(过磅后数量,结算单位:吨)计算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并按周期支付,且由甲方组织各项计量工作,每次计量须经双方核准并在计量记录上签字确认。
(二)付款方式: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甲方在销售每批产品后按实际销售量进行结算。乙方按结算计量款项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三)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 计量与支付
(一)本合同计量考虑与销售计量一致,最终以立方米为计量单位。
(二)付款方式:以一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按结算计量款项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合格的增值税发票,乙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后,招标人在2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三)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09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六条 开采河砂、卵石的技术要求
(一)实行河砂开采监控制度。根据相关规定接受由右江区水利局聘请第三方监理进行现场采砂监管。为更好地加强对河砂开采的有效监控,乙方需主动接受各有关单位监管,并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采砂船要安装有可视化监控设备及GPS,并保证船舶进入开采河段内采砂时监控、定位系统一直处于正常开机状态,主动接受实时监管。甲方应按照《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右江河道采砂规划报告》设定大旺码头作业区内至少1个可用作砂石产品堆场地块为固定上落点,安装可视化监控设备,并在采砂作业区域设置专用标示牌,并标注有采砂作业负责人等相关内容。
(二)实行河砂砾石开采、运输合法来源管理。采砂机具在进入开采河段前必须依法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及时向右江区水利局报备。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砂石运输的,必须取得由采砂现场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电子砂石合法来源证明,并严格按照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信息进行运输。
(三)本项目实行河道采砂“釆销分离”管理模式。“采”即是由取得河砂开采权的单位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开采劳务单位进行采砂。实施劳务采砂的船只,依法依规办理采砂许可等有关手续。“销”即是取得开采权的单位对劳务单位开采出来的河砂进行公开拍卖销售。釆砂劳务单位不得参与河砂销售拍卖活动。
(四)开工手续。乙方开工投产前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协助做好开采区属地政府部门的对接工作,协助做好开采区周边村落的宣传工作。
(五)实行开采时间定时制。为确保沿岸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每天开采河砂的时间为:8:00-18:00,超出该规定时间开采的,视为乙方违约,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六)完工验收。采砂完毕后要进行采砂完工验收,由乙方聘请第三方对可采区河道水下地形进行采前采后地形测量,核实完成采砂总量并出具采砂评估报告及采砂影响评价。采砂区属航道范围的,需经航道部门对采后地形测量结果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对采区进行硬式扫床,以确保航道内不遗留砂石浅点。乙方在采砂时不得在河床遗留砂石堆体,开采深度不超过控制开采深度且采砂总量不超过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方能通过验收。如果发生采砂引起的河岸崩塌,必须修复完毕,否则不能通过验收。
(七)监督管理及防汛安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防汛、海事、航道、交通、公路、应急、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右江区水利局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防汛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右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为确保防汛安全,中标人需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右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右江区水利局备案。
(八)乙方的月开采能力应达到0.3万m³以上。
(九)乙方需编制年度防汛预案,由甲方统筹规划后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禁采期内,采砂机具需集中锚泊在指定的停泊区。
(十)乙方需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一)乙方需编制河沙开采规划图,在河沙开采动工前由甲方统筹规划后上报百色市右江区水利局。
 
第六条 开采河砂、卵石的技术要求
(一)实行河砂开采监控制度。为更好地加强对河砂开采的有效监控,乙方需主动接受各有关单位监管,并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采砂船要安装有可视化监控设备及GPS,并保证船舶进入开采河段内采砂时监控、定位系统一直处于正常开机状态,主动接受实时监管。甲方应按照《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右江河道采砂规划报告》甲乙双方相互协商后决定,并在采砂作业区域设置专用标示牌,并标注有采砂作业负责人等相关内容。
(二)实行河砂砾石开采、运输合法来源管理。采砂机具在进入开采河段前必须依法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并及时向右江区水利局报备。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砂石运输的,必须取得由采砂现场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电子砂石合法来源证明,并严格按照合法来源证明记载的信息进行运输。
(三)本项目实行河道采砂“釆销分离”管理模式。“采”即是由取得河砂开采权的单位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开采劳务单位进行采砂。实施劳务采砂的船只,依法依规办理采砂许可等有关手续。“销”即是取得开采权的单位对劳务单位开采出来的河砂进行公开拍卖销售。釆砂劳务单位不得参与河砂销售拍卖活动。
(四)开工手续。乙方开工投产前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协助做好开采区属地政府部门的对接工作,协助做好开采区周边村落的宣传工作。
(五)实行开采时间定时制。为确保沿岸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每天开采河砂的时间为:8:00-18:00,超出该规定时间开采的,由乙方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六)完工验收。采砂完毕后要进行采砂完工验收,由乙方聘请第三方对可采区河道水下地形进行采前采后地形测量,核实完成采砂总量并出具采砂评估报告及采砂影响评价。采砂区属航道范围的,需经航道部门对采后地形测量结果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对采区进行硬式扫床,以确保航道内不遗留砂石浅点。乙方在采砂时不得在河床遗留砂石堆体,开采深度不超过控制开采深度且采砂总量不超过年度砂石开采控制总量方能通过验收。如果发生采砂引起的河岸崩塌,必须修复完毕,否则不能通过验收。
(七)监督管理及防汛安全。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防汛、海事、航道、交通、公路、应急、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右江区水利局以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在防汛期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右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为确保防汛安全,中标人需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报右江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右江区水利局备案。
(八)乙方需编制年度防汛预案,由甲方统筹规划后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在禁采期内,采砂机具需集中锚泊在指定的停泊区。
(九)乙方需编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十)乙方需编制河沙开采规划图,在河沙开采动工前由甲方统筹规划后上报百色市右江区水利局。
10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七条 乙方应知悉的风险事项
(一)由于河砂(石)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乙方应具有风险意识,要对该服务项目作充分的考察和全面的风险评估。乙方应充分知悉河段采砂劳务风险,如因乙方开采能力不足、管理不善引起纠纷、出现不可预见因素、河砂开采不畅、乙方与沿河群众发生纠纷引发停工等原因导致未达到本年度3万m³砂石总量而造成甲方亏损的情况,由乙方作出赔偿及乙方缴交的所有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市政府和甲方认为出现维稳、防洪、生态环境等问题要求甲方暂停开采的,乙方必须服从,开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二)乙方在中标后要积极与沿河及周边村民协调好关系,自行与村民协商解决河砂、砾石运输道路和纠纷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第七条 乙方应知悉的风险事项
(一)由于河砂(石)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乙方应具有风险意识,要对该服务项目作充分的考察和全面的风险评估。乙方应充分知悉河段采砂劳务风险,如因乙方开采能力不足、管理不善引起纠纷、出现不可预见因素、河砂开采不畅、如市政府和甲方认为出现维稳、防洪、生态环境等问题要求甲方暂停开采的,乙方必须服从,开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二)乙方在中标后要积极与沿河及周边村民协调好关系,自行与村民协商解决河砂、砾石运输道路和纠纷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11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九条  开采河砂、卵石的日常管理
(一)工作船进入河段作业必须为合法、合格船只(开采河砂的工具船应持有有效证件进行采砂作业)。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于河砂、卵石开采的生产计划安排及管理,每月提前配合甲方生产计划,满足甲方销售需求。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好该中标河段的采砂秩序。
(三)在开采河砂期限内,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报告本月开采河砂的开采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甲方对采砂作业情况检查时可制作检查记录,甲、乙双方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四)甲方负责对河砂加工场地进行围挡围蔽管理,只设一个出入口,门口设置按要求红外线监控设备,加强进出运输车辆的管理,实名登记出让车辆及载重量,经门卫核实后放行。同时乙方要确保生产现场符合安全生产及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生产现场及周边环境扬尘处理、降噪等环境保护措施。
 
第九条  开采河砂、卵石的日常管理
(一)工作船进入河段作业必须为合法、合格船只(开采河砂的工具船应持有有效证件进行采砂作业)。
(二)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于河砂、卵石开采的生产计划安排及管理,每月提前配合甲方生产计划,满足甲方销售需求。乙方必须配合甲方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好该中标河段的采砂秩序。
(三)在开采河砂期限内,乙方应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报告本月开采河砂的开采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甲方对采砂作业情况检查时可制作检查记录,甲、乙双方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
(四)甲方负责对河砂加工场地进行围挡围蔽管理,加强进出运输车辆的管理,经门卫核实后放行。同时乙方要确保生产现场符合安全生产及环保相关规定要求,制定生产现场及周边环境扬尘处理、降噪等环境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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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缴清履约保证金的,甲方可立即单方解除合同。
       (二)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日内乙方必须进场开工。乙方逾期未进场开工,逾期一天罚款1万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逾期30天视为严重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内扣款,情节严重的或违反以下其中三项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1)未有甲方书面指令提前开采的;
(2)不按合同规定的采砂范围、作业时间和采砂深度进行开采的;
(3)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开采河砂范围进行开采作业的;
(4)损坏或拆除安装在采砂作业工具砂石临时装卸点、深加工场的监控设备,或中断监控设备正常运行的;
(5)提供虚假采砂记录等有关资料的;
(6)在河砂劳务服务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将采砂作业工具撤离现场的。
(7)擅自停放采砂船舶,将采砂船舶停靠在指定的区域和位置之外。
(8)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内进行采砂作业。
(9)在每天劳务服务外时间作业。
(10)未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及要求开采的。
(四)乙方行为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的,乙方支付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并处违约金2-10万元,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内扣款。
(五)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按造成甲方损失金额的两倍支付违约金,且甲方即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撤场。乙方不按时撤场的,违约金按履约保证金剩余金额计算,甲方不予返还:
1.开采届满时,未按甲方指令以及水利行政部门规定时间清理开采现场的;
2.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控制开采河砂方量控制高程进行采砂作业的;
3.开采河砂作业工具数量或规模超过本合同约定的;
4.伪造、涂改、变造甲方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5.没有按要求进行河道清理恢复的;
6.乙方行为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六)乙方行为导致甲方被吊销许可的,合同立即解除,且乙方赔偿甲方损失,损失计算不低于以下标准:取得河砂开采权的剩余价值的2倍,即金额÷9万m³*剩余未砂石总量*2。
(七)开采能力达不到甲方要求产能(产能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条(五)执行),致使开采能力完成不了年产3万m³任务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乙方未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及要求内容开采河砂、卵石或有其他违法采砂行为,按第本条第(三)项条款处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由甲方从履约保证金内扣款,情节严重的或违反以下其中三项的,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
(1)未有甲方书面指令提前开采的;
(2)不按合同规定的采砂范围、作业时间和采砂深度进行开采的;
(3)超出本合同约定的开采河砂范围进行开采作业的;
(4)提供虚假采砂记录等有关资料的;
(5)在河砂劳务服务终止或解除合同后,不按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将采砂作业工具撤离现场的。
(6)擅自停放采砂船舶,将采砂船舶停靠在指定的区域和位置之外。
(7)在禁采区和禁采期内进行采砂作业。
(8)在每天劳务服务外时间作业。
(9)未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及要求开采的。
(二)乙方有下列违约行为的,乙方应按造成甲方损失金额的两倍支付违约金,且甲方即时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撤场。
1.开采届满时,未按甲方指令以及水利行政部门规定时间清理开采现场的;
2.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控制开采河砂方量控制高程进行采砂作业的;
3.开采河砂作业工具数量或规模超过本合同约定的;
4.伪造、涂改、变造甲方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的;
5.没有按要求进行河道清理恢复的;
6.乙方行为导致甲方受到行政处罚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三)开采能力达不到甲方要求产能(产能要求按本合同第六条(五)执行),致使开采能力完成不了年产3万m³任务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未按《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及要求内容开采河砂、卵石或有其他违法采砂行为,按第本条第(一)项条款处理。
 
13
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服务需求
六、中标人须知悉的风险事项
(一)由于河砂(石)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中标人应具有风险意识,要对该服务项目作充分的考察和全面的风险评估。中标人应充分知悉河段采砂劳务风险,如因中标人开采能力不足、管理不善引起纠纷、出现不可预见因素、河砂开采不畅、中标人与沿河群众发生纠纷引发停工等原因导致未达到本年度3万m³砂石总量而造成招标人亏损的情况,由中标人作出赔偿及中标人缴交的所有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市政府和招标人认为出现维稳、防洪、生态环境等问题要求招标人暂停开采的,中标人必须服从,开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二)中标人在中标后要积极与沿河及周边村民协调好关系,自行与村民协商解决河砂、砾石运输道路和纠纷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六、中标人须知悉的风险事项
(一)由于河砂(石)随着河床流态的改变而发生变化,中标人应具有风险意识,要对该服务项目作充分的考察和全面的风险评估。中标人应充分知悉河段采砂劳务风险,如市政府和招标人认为出现维稳、防洪、生态环境等问题要求招标人暂停开采的,中标人必须服从,开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二)中标人在中标后要积极与沿河及周边村民协调好关系,自行与村民协商解决河砂、砾石运输道路和纠纷问题,确保社会稳定。
 
14
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服务需求
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服务需求
增加:
八、开采深度及范围控制
1.可采区边界至岸坡的安全距离为土质岸坡可采厚度的2倍以上(距离河岸边界5米)。
2.根据右江区及其它地方的工程经验,采砂边界可按1:2的开挖边坡比进行放坡作业。
3.允许开采河砂平均厚度2.0米,当开采区内某一区域河床高程低于可采区控制开采高程或开采深度达到最大开采深度时,该区域不得进行开采。
4.在河道两岸及河床多为沉积土层或砂岩层,两岸边坡较陡或易冲刷坍塌的河段,控制开挖深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米。
14
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 投标函及报价表
2.报价表
数量及单位(吨)
单价(元/吨)
 
 
2.报价表
数量及单位(立方米)
单价(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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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 2023年10月18日。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  月  日至 2024年  1月14日。
16
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4年1月15日 9 时 30分(北京时间)

 
涉及以上内容做相应更改,其它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百色)。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广西百色富美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9号泰和家园小区西面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6-2382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育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8号三祺龙景国际办公楼18层1801、1802号
项目联系人:刘回利
项目联系方式:0776-2998788
  
                                             广西育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 12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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