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原材料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及监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标段二)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0112-84-01-018446
预算金额8461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南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贡
代理联系人邝工020-37608020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原 材料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 检测)及监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建筑物沉降 观测)服务(标段一、标段二)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卢八共建设项目管理中〗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南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贡 日 期:2025 年| 月 1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原材料检测、实体 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及监测(基坑监测、高支 模监测、建筑物沉降观测)服务(标段一、标段二)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扩建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以穗发改投批〔2024〕90 号(项目代码:2020-440112-84-01-018446)批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建设资金为市本级基本建设统 筹资金并积极争取国家、省财政资金以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劵支持,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第三方服务检测及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
标段号项目名称
标段一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原材料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及监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建筑物沉降观 测)服务(标段一)
标段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原材料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及监测(基坑监测、高支模监测、建筑物沉降观 测)服务(标段二)
2.1.2 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扩建工程,项目新增床位 500 张,新建建筑面积 9.99 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七项设施用房、大型医 用设备用房、预防保健用房、科研用房、教学用房、培训用房、文化活动用房、地下车库、配套公用工程等。本项目基坑安全等级是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是 甲级。 2.1.3 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广州市黄埔区。 2.1.4 工程总投资:本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 84613 万元,其中:工程费 71917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用 8667 万元,预备费 4029 万元。 2 2.2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2 个标段 2.2.2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号标段名称招标内容备注
标段一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 院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原 材料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 测)及监测(基坑监测、高 支模监测、建筑物沉降观 测)服务(标段一)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 方检测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 基础及支护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含主体结构检 测及钢结构检测)、原材料检测(见证取样)等。
标段二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 院扩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原 材料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 测)及监测(基坑监测、高 支模监测、建筑物沉降观 测)服务(标段二)本标段招标内容为监测服务,具体包括: (1)基坑监测: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及竖向 位移监测、地下水位观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周边地面道路及管线沉降等; (2)建筑物沉降观测:对主体结构进行沉降观 测; (3)高支模监测:模板沉降、立杆轴力、杆件 倾角、立杆水平位移等监测。
注:上述各标段的具体检测、监测项目以检测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及 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2.2.3 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一:3529645.35 元; 标段二:2259006.54 元。 2.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一:本标段招标内容为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第三方检测服务,具体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及支护检测、实体结构检测(含主体结构检测及 钢结构检测)、原材料检测(见证取样)等。 标段二:本标段招标内容为监测服务,具体包括: (1)基坑监测:基坑支护结构水平位移及竖向位移监测、地下水位观测、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周边地面道路及管线沉降等; (2)建筑物沉降观测:对主体结构进行沉降观测; (3)高支模监测:模板沉降、立杆轴力、杆件倾角、立杆水平位移等监测。 3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且满足招标文件约定的 工作要求。如招标工程量清单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需求有差异,则以实际需 求为准。 2.2.5 特别说明: 2.2.5.1 本项目设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参与 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分别按标段递交。本项目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2.5.2 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如下: (1)按照标段一至标段二的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开标、评标,同时参与两个 标段的投标人若已成为前面完成评标标段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视为自动放弃后 面标段二的中标资格,但仍可以参与后面标段二的投标和评审,若在后面评标的 标段二的评审排名第一,则由该标段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以此类推。 (2)如果出现某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 资格的,仅在该标段内按照已确定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上升替补定标,不影响 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及定标工作; (3)若某标段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或中 标通知书不能发出,将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确定。 (4)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凡未注明适用于某标段的条款均适用于两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3.1.1 标段一: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 书(检测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主要检测内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 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 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 号,以下简称 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 4 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 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如投标人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检测项目与主要检测内 容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注: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 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 号)、《住房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 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24〕36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质函〔2024〕65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资质审批有关事项准备的通知》(粤建质〔2024〕244 号)规定。 (2)投标人持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 CMA 检 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及 支护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 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 证书在有效期内。 (3)2022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 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 报。 3.1.2 标段二: (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 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标段主要招标内容,即基坑 监测、高支模监测、沉降观测)。如 CMA 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 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一种①、②、③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 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 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且 证书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 职称; 5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工商行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且在有效期内;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项目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⑤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 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⑥投标人在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⑦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5 年 月 时 分 ( 北 京 时 间 , 下 同 ) , 登 录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 日(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月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5 年 月 日 时 分至 2025 年 日 时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止。 4.2.1 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 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 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 开标时间:2025 年 月 日 时 分。 6 4.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 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通过 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 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 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 , 投 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广 州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5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2025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电 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 可以读取。) 5.2 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 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和中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 心 限公司 地 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地 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 685 号 7 (阁屏商务大厦)8 楼 808 室 邮 编:510006 邮 编:510000 联 系 人:张工/潘工 联 系 人:邝工 电 话:020-22905680 电 话:020-37608020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 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 1 号 电话:020-2290568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22905677 8 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
1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4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 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内容(包括 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 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 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 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 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 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 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 本公司未被纳入 联合惩戒范围。 四、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 2 年的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时 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本条适用于标段一)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 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 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 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 他利害关系。 10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 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 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 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 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 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清远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 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注:上述第四点内容仅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可直接删除该点内容,如未 删除的,不作为废标依据。> 11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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