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176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先生0594-895618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24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建的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B已经闽发改备[2023]B050159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选定承包人。
2、招标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 莆田市秀屿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9020.47㎡。项目总建筑面积163335㎡(具体以工程规划许可指标为准),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118040.94㎡,不计容建筑面积约52494.06㎡,建设住宅楼和一个12班幼儿园及配套用房。主要规划指标:建筑密度22%;容积率2.0;绿地率30%。配套建设道路、广场、景观绿化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本项目总投资金额约106340万元,其中建安费用约60434万元。
  项目投资总额:106340.0 万元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招标范围:(1)工程管理部分:包括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控制及合同、信息、风险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等全过程管理服务工作。(2)工程勘察:红线范围内的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3)设计部分:红线范围内的包括本项目地块新建项目及配套设施,包括项目总平、桩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智能化(包含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广电网络等)、装配式、建筑夜景、园林绿化、人防、消防系统、电梯、红线内外供电系统及绿化配套设施建设、光纤入户及智能信报箱、防雷、综合管网工程、室外总体及配套设施等和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市政综合管线工程、道路绿化工程、道路照明工程、交通标志标线及配套设施、售楼部、样板房等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本项目具体设计内容和范围以建设单位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4)施工部分:包含前期红线范围外的进出场临时道路和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临时用水、用电、变压器等,桩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燃气、智能化(包含可视对讲系统、门禁系统、安防系统、背景音乐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广电网络预埋管道及桥架(不含穿线)等)、售楼部、样板房、装配式、建筑夜景、园林绿化、人防、消防系统、电梯、供电系统、防雷、综合管网工程、室外总体、配套建设道路工程、生活给水、喷淋给水、消防给水、红线内外供电系统及绿化配套设施建设、光纤入户及智能信报箱等〕、采购(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防雷验收、人防验收、消防验收、竣工验收、规划验收、综合验收和缺陷责任期。本项目中要求采用混凝土装配式建造的建筑面积比例达26%以上。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4)采购部分:与本项目相关〔施工图(包含深化设计)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
  资金来源:自筹
  设计总工期:90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体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的牵头人,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2)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业绩、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约定外)。其他条件: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或为满足要求的联合体: 勘察资质要求: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相关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承担工程管理任务的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该人员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 (2)设计负责人: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为承担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 (3)施工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 (4)勘察负责人:1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为承担勘察任务的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 3.3业绩及财务要求 (1)投标人施工业绩:/。 (2)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1或2022年度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则只需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8 08:00 至 2023-10-24 08:30 通过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10-24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00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3-10-24 08:30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8082/pthy/DownLoad/投标操作手册.doc)。 若有疑问,可向网上投标系统开发公司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3-951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发布。
9、公告其他说明
   2.4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工程最高投标限价61761万元,包含勘察费、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注:其中:(1)勘察费用暂定260万元,设计费用暂定1067万元;(2)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60434万元,暂定建筑面积约为163335㎡,其中:每平方米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下浮前不超过3700元/㎡(超过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包括通信、红线内外的供电系统、自来水中入户表后给水及二次供水水泵(包含全部自来水部分预埋及封堵)、广电网络预埋管道及桥架(不含穿线)等专项工程、进出场临时道路、全部临水临电和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以及售楼部、样板房、幼儿园装修的费用等。 2.5期限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900 日历天(含勘察、设计以及施工周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①勘察设计工期90个日历天(含勘察、方案设计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文本修改时间,但不包括业主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查时间),以发包人正式书面通知开始计算工期;②施工工期810个日历天(含施工工期以及桩基检测工期,不含规划验收时间,按照咨询人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起算)。 2.6质量要求:①勘察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勘察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②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③采购的设备及设施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所采购的设备品牌应当符合有关规定。④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本次招标项目名称为:秀屿区清塘大道北侧地块十一B项目工程管理勘察设计施工采购招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华兴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毓秀路955号绿洲小区文体楼301室

地 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

邮 编:

351100

邮 编:


联 系 人:

陈凌云

联 系 人:

何先生

电 话:

0594-8956186

电 话:

13950740195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395549665@qq.com

监 督 部 门
机 构 名 称:

莆田市秀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 督 部 门
联 系 方 式:

0594-5872817

监 督 部 门
机 构 地 址:

莆田市秀屿区政府机关大院内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22737600000003]
[户名:莆田市新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78946683882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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