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临哈铁路额济纳至哈密段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评审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39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hfw-hb2024-20
预算金额39万元
招标联系人雷佳澎0471-224472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临哈铁路额济纳至哈密段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评审服务零小择优选择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LHFW-HB2024-20

1.立项依据

根据2024国铁集团基本建设计划》(铁发改〔20241号)附件3,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为临哈铁路临河至额济纳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依据《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第11次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11号)件要临哈铁路额济纳至哈密段扩能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评审服务项目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单位。

2.项目概况

2.1 项目简况、服务地点

建设地点及规模:临哈铁路额济纳至哈密段扩能改造工程横跨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整体呈东西走向。项目东起临哈铁路额济纳站,向西依次经过阿拉善盟额济纳旗、酒泉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哈密市伊州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三师新星市至项目终点哈密东站(不含),既有线全长640.17km,其中额济纳至梧桐水段为增建二线电化万吨改造,长度434.21km,梧桐水至哈密东段为单线电化增开车站并预留万吨条件,电化改造长度 205.96km

2.2主要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主要根据国家及国铁集团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要求,对环评报告书执行标准、工程概况、选线选址环境合理性、规划符合性,涉及环境敏感区线路方案唯一性,工程生态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振动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电磁环境影响、固体废物影响、环境保护措施布设及投资、环境管理制度等相关内容进行技术评估

2.3 项目金额:最高限价 39 万元。

2.4 计划工期:30日。

2.5质量目标:确保满足国铁集团和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的要求 

3.资格要求

3.1申请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且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企业如有信息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申请单位须提供近三年铁路环保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业绩。

3.2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申请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和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申请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 wgs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

3.4申请单位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

4.申请报名与投标文件递交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4年1261700时前向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文件(申请文件以PDF格式发至邮箱:654592274@qq.com),纸质零小择优资料递送至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合同部。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递交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4.2纸质竞争性谈判资料需胶粘,内容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文件均不受理。

5.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5.1申请函。

5.2 投标报价函

5.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5.4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5.5 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5.6近年项目业绩表(附合同复印件)。

5.7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设备表(包含人员相应的证明材料)。

5.8评审方案。

5.9近三年经审计财务良好状况证明资料。

5.10申请单位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5.11申请单位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5.12申请单位提供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人: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16号(赛马场铁路小区西门)

   编:010030

人:雷佳澎

   话:0471-2244727

   注:

 

临哈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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