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419.16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媛0873-490955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9
公告正文
红河州石屏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红河州石屏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cafeaa6a-0d21-4166-abf6-10dfc86b12e3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cafeaa6a-0d21-4166-abf6-10dfc86b12e3
建设规模: 本项目共涉及15个小区,27幢住宅楼,371户居民,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为5.0309万平方米。 cafeaa6a-0d21-4166-abf6-10dfc86b12e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04-28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3-3730768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石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经办人: 李程
办公电话: 0873-3064630
招标代理机构: 红河州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经办人: 王媛
办公电话: 0873-4909558 移动电话: 1778730427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500202300318001001
标段名称: 红河州石屏县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05-08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05-19 09:00
开标地点: 州本级开标室3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2419.16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涉及15个小区,27幢住宅楼,371户居民,改造房屋总建筑面积为5.0309万平方米。 (一)主体工程:外立面改造27851.00㎡,屋面修缮10147.00㎡,楼道粉饰6710.00㎡,楼内给水主管改造975.00m,楼内排水主管改造1508.00m,电表出户集中抄表改造295户,水表出户集中抄表改造295户,楼道内电路改造1194.00m老旧线路更换,楼道节能灯更换155盏,建筑防雷改造1088.00m,单元防盗门364.00㎡,楼梯栏杆1023.00㎡,小区楼牌、门牌362个,移动式灭火器箱111套,燃气入户改造371户。 (二)配套基础设施:室外给水管网1961.00m,室外污水管网1539.00m,室外雨水管网1542.00m,室外电力管网1485.00m,室外弱电管网1485.00m,室外燃气管网1794.00m,道路及场地硬化6211.00㎡,汽车充电桩19组,绿化3284.00㎡,路灯77盏,果皮箱59个,勾臂式垃圾箱17个,监控系统15套,门禁系统14套,室外消火栓15套,无障碍设施15项,健身娱乐设施14项,文化宣传设施14项,非机动车停车棚647.00㎡,化粪池22个,智能快件箱28组,道路工程3764.00㎡(沥青路面修复(拆除部分)2132.00㎡,透水混凝土人行道1632.00㎡),道路沿线工程:给水管网348.00m,污水管网348.00m,雨水管网348.00m,电力管网348.00m,通信管网348.00m,燃气管网348.00m,道路绿化560.00㎡,路灯35盏,交通设施工程1项)。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最多为2个,要求联合体的牵头人单位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③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④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排水)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 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该职位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业绩要求: /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05-1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pdf2023-04-26 10:18:57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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