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大碱厂镇污水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zb-2023-nb-03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文娟022-8830359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大碱厂镇污水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3-NB-030
项目名称:大碱厂镇污水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碱厂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通过对镇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的运维,提高污水治理成效,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包括8台主要设备运行的日常保养、维护、系统检修及监测污水水质、废液处置等。开展运营服务时,要遵循HJ/T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6-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稳定、传输的数据实时、有效、准确、连续、可靠、可供采购人随时抽查调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在有效期内。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真诚磋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一小时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应被认为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
联系方式:陈主任 022-82210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联系方式:孙文娟 022-88303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文娟
电 话: 022-88303599
大碱厂镇污水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B-2023-NB-030
项目名称:大碱厂镇污水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碱厂镇污水处理厂水质在线监测设备运营维护项目,通过对镇污水在线监测系统的运维,提高污水治理成效,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包括8台主要设备运行的日常保养、维护、系统检修及监测污水水质、废液处置等。开展运营服务时,要遵循HJ/T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6-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等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设备运行正常、稳定、传输的数据实时、有效、准确、连续、可靠、可供采购人随时抽查调用。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不给予价格扣除的扶持政策。
注:小型、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在有效期内。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半年内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当日成立不足3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真诚磋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方式:现金发售,现场领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与金平路交口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对参与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前一小时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的原始页面打印,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记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应被认为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因此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镇人民政府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碱厂
联系方式:陈主任 022-822107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津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罗平道7号鑫茂华创大厦7楼J单元
联系方式:孙文娟 022-88303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文娟
电 话: 022-88303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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