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收集站改造升级项目已获批准,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具有施工图纸,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生活垃圾收集站改造升级项目
二、项目编号:SCGZ-ZB-202405001
三、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魏工 联系电话: 89852913
代理机构: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3470093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魏工 联系电话: 89852913
四、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夏港街道辖区内
五、项目概况:
对西基垃圾收集站、普晖垃圾收集站、东晖公寓垃圾收集站进行治理和升级改造,拟按压缩式垃圾收集站的标准,对地面及出入口、卸料车道、除臭除尘、雨水收集及排放污水收集及排放、标识牌、功能区间等进行升级改造。工程预算金额为¥401569.21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六、标段划分及承包方式,工期和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标段。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3.控制价:¥401569.21元(含税)。
4.工期:150日历天。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公告发布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保证金: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9日。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2日至2024年7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大道348号903室(仅限办公)
注:(1)招标公告发布截止时间与报名截止时间一致,报名会产生500元报名及文件费(如需要邮寄另加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该报名费由代理机构收取,与建设单位及招标单位无关。成功报名单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2)登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报名资料如下: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人代表证明及授权文件(加盖公章)(若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递交申请文件前报名人数不足3家的,招标单位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或重新招标,选择延长报名时间的,以补充公告形式发出,原已报名成功的承包人继续有效。
6.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承包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承包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单位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下午15时00分前,地点为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大道348号903室(仅限办公),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单位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16日下午15时00分。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大道348号903室(仅限办公)
十一、承包申请人合格条件: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2.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申请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是本单位职工并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建造师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并提供社保证明打印页。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并提供社保证明打印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6.申请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承包意向承诺函》。
7.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8.申请人与招标单位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及工人工资拖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包人须对其所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一经发现,招标单位有权利取消其承包申请、承包资格。
备注:未在本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其他说明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及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承包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总分与价格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优先;总分、价格得分与技术部分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商务部分得分较高者优先;总分、价格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与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记名投票确定。
按招标文件《投标报价书》的要求报出投标下浮率和投标总报价,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下浮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十三、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州市黄埔区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招标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十四、潜在承包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单位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联系人: 魏工
受理电话: 89852913
招标单位: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四川国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