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配套工程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比选公告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1108249
项目名称: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配套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监理(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象山县丹城镇
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职工正常用餐,需对现状房屋及周片配套进行改造。
项目总预算: 40.00万元
服务内容: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配套工程的监理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9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9504.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9504元 ,上限:9504元
价格说明: 监理费暂按工程投资估算40万元为取费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它费用定额(2018)》收费标准计取,打九折费用约0.9504万元,最终监理费按有关部们审定的最终结算工程造价作为计费额根据收费标准计算。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08 16:52 至 2023-11-13 16:5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入围象山县预选承包商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13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鼎鼎
联系电话: 0574-89526856
联系地址: 象山县象山河路6号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XS-ZJBX-231108249
项目名称: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配套工程
中介服务事项: 工程监理(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 象山县丹城镇
项目基本情况: 为满足职工正常用餐,需对现状房屋及周片配套进行改造。
项目总预算: 40.00万元
服务内容: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食堂配套工程的监理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9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竞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9504.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9504元 ,上限:9504元
价格说明: 监理费暂按工程投资估算40万元为取费基数,按《浙江省建设工程其它费用定额(2018)》收费标准计取,打九折费用约0.9504万元,最终监理费按有关部们审定的最终结算工程造价作为计费额根据收费标准计算。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3-11-08 16:52 至 2023-11-13 16:5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入围象山县预选承包商库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3年11月13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3)参与竞价的中介企业不得被列入失信主体名单中(查询地址:信用宁波credit.ningbo.gov.cn)。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象山县第三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张鼎鼎
联系电话: 0574-89526856
联系地址: 象山县象山河路6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