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市原竹埠港地区企业遗留危险废渣处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HN-180729
项目编号:XTJS20180029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原竹埠港地区企业遗留危险废渣处置项目已由湘潭市岳塘区环境保护局以潭岳环发【2018】3号、岳塘区竹埠港新区建设工作指挥部会议纪要第15期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市原竹埠港地区企业遗留危险废渣处置项目;
2.2项目地点:湘潭市岳塘经开区竹埠港地区;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原湘潭颜料化学有限公司、原湘潭湘大比德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原湘潭金鑫颜料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原湘潭陈氏精密化学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遗留的暂估1823吨危险废渣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至具有危险废渣处置资质的处置单位。总投资约660万元。其中:
①原湘潭颜料化学有限公司的混合废物(含染料)、散落的染料的废物估计量为40.001吨,其中含“混合废物YL-a、YL-b,散落的染料YL-c废物”均属于危险废物;
②原湖南湘大比德化工有限公司的沾染性废物、不明废弃物的废物估计量为55吨,其中含“不明废弃物XD-a、不明废弃物XD-b、沾染性废物XD-c”均属于危险废物;
③原湘潭金鑫颜料化工发展有限公司的模具沾染性废物、混合废物的废物估计量为120吨,其中含“模具沾染性废物JX-a、模具沾染性废物JX-b、混合废物JX-b”均属于危险废物;
④原湘潭陈氏精密化学有限公司的冰醋酸、过期染料废物、含染料的石灰中和废物、含染料的污泥、模具沾染性废物、喷雾尾料、液体原料和半成品、搅拌池废液、池内含染料的废物、过期化学品废物估计量为1518吨,设备、储罐具体数量以处理单位核算为准;其中含“冰醋酸CS-a、过期染料废物CS-b、含染料的石灰中和废物CS-c、含染料的污泥CS-d、模具沾染性废物CS-e、喷雾尾料CS-f、液体原料和半成品CS-g、搅拌池废液CS-h(18个废液池的废液)、池内含染料的废物CS-i、过期化学品CS-j、遗留设备、储罐”均属于危险废物;
⑤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混合废物的废物估计量为90吨,其中含“混合废物DH-a、DH-a、DH-b、DH-c、DH-d”均属于危险废物。
2.4工期要求: 25 日历日,现场清理完毕,通过岳塘区人民政府组织的验收,且验收合格。
2.5验收要求地面表层清理完毕,且未造成二次污染,所有危险废渣按照相关规定运输至具有危险废渣处置资质的处置单位。
2.6 招标范围:原湘潭颜料化学有限公司、原湘潭湘大比德化工技术有限公司、原湘潭金鑫颜料化工发展有限公司、原湘潭陈氏精密化学有限公司、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遗留的暂估1823吨危险废渣的收集、贮存及运输至具有危险废渣处置资质的处置单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具备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同时包含HW12<264-012-12、900-299-12>、HW49<900-041-49、900-999-49>),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具有环境工程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人如不具备危险废渣处置资格,需提供与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格的单位签订的书面合作协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5.2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 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4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从2018年 7 月 24 日~2018年 7 月 30 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8 月 15 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岳塘区环境保护局。电话:0731-55568260。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荷塘街道团山铺街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1-52688090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湘潭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邮 编:411100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0731-58560896或0731-85160666 85163777
传 真:0731-58563896或0731-85161719
电子邮箱:hnhxxtgs@126.com
网 址:www.hxgl31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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