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c1z241036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先生0755-2640823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C1Z2410366项目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云锦园社区菜市场
起始日期2024年12月27日 09时00分00秒结束日期2025年01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未租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凤新路与凤台路交叉口西北80米
面积/数量1000.00平方米权属情况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其他类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10年免租期4个月(含在租赁期内)
租金是否含税签订合同期限《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29.7元/平方米/月租金的递增第一、二年租金不变;第三至六年,租金采取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的方式,逐年递增3%;第七至十年,租金采取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递增的方式,逐年递增5%。
租金支付方式月付资产用途限定其他(社区菜市场)
履约条件1.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充分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目前租赁情况、装修情况等),并了解物业招租的其它信息、知悉物业租赁合同条款。
2.本项目业态设置要求:优先设置日用百货、生鲜超市、蔬菜水果零售、熟食中心、美容美发、干洗店、小五金零售、奶茶店、服装(鞋帽)零售或维修等经营项目,以满足小区住户多样性、便利性的日常生活消费需求。同时要求后续承租方将业态规划报我局备案后实施,其中非自营区域比例不得高于20%。
3.若最终获得承租权,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且签订租赁合同的名称须与递交联交所的资料一致。如因承租方原因未签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租期内,承租方应按时交纳租金、押金等各项费用。如承租方不按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履约,出租方有权没收其押金,押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5.承租方需自行自费对菜市场进行装修,对该物业装修前,须把装修方案、图纸及申请报出租方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且应达到消防要求和环保标准,同时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具备投入运营条件后,向出租方申请退还装修保证金。
6.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20日内完成菜市场的装修,出租方有权对装修进度进行监督。如不能按时完成,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已投资金额承租方无权要求出租方返还。
7.承租方应承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责任书》,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承租方须按有关规定进行装修申报、消防验收,按规定配足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因违反消防规定被查处的,所有责任由承租方负责。在租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火灾、物损等)由承租方承担相关责任,若造成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应进行赔偿。
8.承租方不得将本物业整体租赁管理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如承租方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没收押金。
9.租赁押金: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为准,签订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10.承租方须每月自行交清管理费、水电费、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等,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业管理公司收费为准。
11.菜、肉、生鲜等价格要合理,避免引起居民投诉。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底价。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的交易方式。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且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含本数),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后增加注册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
2.截至本次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需有自持物业经营或正在租赁经营管理的面积不少于1000㎡(含本数)的单个菜市场或生鲜市场项目。提供经营案例的现场照片,运营情况报告,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经营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自有物业的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
3.意向承租方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用评价、经营异常三个类别中无记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无记录。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单;信用中国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询;
3.提供正在自营或整体经营管理的面积不少于1000㎡(含本数)的单个菜市场或生鲜市场项目,提供经营案例的现场照片,运营情况报告,意向承租方需提供经营案例的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自有物业的以房屋产权证明为准;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6.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7.意向承租方登记表(联交所领取);
8.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8楼
联系人郑先生;宋小姐联系方式0755-26408234;0755-26566482

出租方信息

名称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科润大厦A栋

交易保证金

金额178,200元
收款信息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缴纳截至时间2025年01月10日 21时30分00秒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1.意向承租方如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其他意向方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返还。
2.该物业目前处于已交付未运营状态,装修情况为毛坯状态。
3.在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到期时,承租方对物业装修所形成的固定设备、设施以及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不得进行损毁或拆卸,应完整地无偿移交给出租方处置。
4.意向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物业用途,必须按照业态规划进行运营管理。
5.若因承租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故意哄抬租金价格、承租后单方面违约、提供虚假合同信息材料、法人材料代签、未按期交纳租赁押金等),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资格,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6.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承租资格并没收招租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在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办理后续竞价手续的;
(3)在竞价程序中包括意向承租方在内的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4)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5)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6)与其他意向承租方进行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的;
(7)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的;
(8)存在违反其它规定或者违约情况的;
7.租金支付方式: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每月在10日前支付。
监督电话0755-83693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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