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镇铁西街绿芳公司处级楼010402室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23bj1000620-2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培010-6629567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镇铁西街绿芳公司处级楼010402室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嫩江镇铁西街绿芳公司处级楼010402室 项目编号 GR2023BJ1000620-2
转让方名称 嫩江中储粮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方承诺
    承诺函 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转让底价 41.31万元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3-07-28 信息披露期满日期 2023-08-04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北京金羊泰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13521369671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李培 / 联系电话:010-66295679

  • 资产情况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信息披露期
  • 交易方式
  • 其他信息


一、资产情况
房屋建筑物 坐落位置 嫩江镇铁西街绿芳公司处级楼010402室
房产证号 黑(2017)嫩江县不动产权第0000731号 目前用途 住宅
附属设施 建筑面积(平方米) 231.81
使用年限 已用年限


二、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转让方名称 嫩江中储粮服务有限公司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存货资产处置的批复
批准单位名称 中储粮北方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2、若挂牌期间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或2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无息返还。
3、标的房产挂牌转让期间即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认可本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披露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及现场踏勘,对标的房产现状予以认可,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且自愿承担相应风险。
4、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对照国家以及标的房产所在地关于商品房购买资格的有关规定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须承诺:
(1)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的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转让的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帐户;
(3)同意按照标的物现有状况受让标的房产并且完成标的房产的现状交接;
(4)同意本转让标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变更登记等后续事宜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及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5)同意因转让方须向有关政府部门办理缴纳房产土地使用税、增值税、印花税等完税手续,审核报批时间较长,且不受转让方控制,本方对此表示理解并同意在双方配合办理权证变更手续情况下,不追究可能超过《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完成权证变更手续期限的违约责任;
(6)同意自行了解本转让标的所在地相关各项法规及政策要求,如因自身不符合相关法规或政策而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则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7)同意因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资格等自身原因导致本次交易无法完成的,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以补偿转让方等交易相关方的损失;
(8)同意标的房产物业、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如有欠缴,办理过户手续之前产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办理过户手续之后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9)同意并接受转让方按照标的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易和交付;
(10)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房产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以及现场踏勘,接受以房产现状进行交付,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费用及风险;
受让方资格条件
踏勘安排 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21369671(集中组织现场踏勘,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1、转让房产目前处于空置状态。
2、意向受让方需按照《现场踏勘管理办法》及挂牌公示条件的相关规定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3521369671(集中组织现场踏勘,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提前电话联系)。所有意向受让方均必须到标的资产现场进行踏勘。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时,需提交经转让方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现场踏勘管理办法》)。
3、转让底价为含税价格。
4、受让方收费标准及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12.00万元
交纳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交纳截止时间 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的17时(以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事项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的。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处置方法 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先用于补偿北京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④受让方未能在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⑤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的。 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四、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
在权利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可以协议转让。



五、其他信息
相关附件材料 附件: 现场踏勘管理办法.docx
意向受让申请电签文件附件 承诺函.pdf
图片
VR全景:请点击查看本项目的"VR全景"展示
意向受让方登记受理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路71号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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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房地产交易服务中心









出口



确定













































50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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