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江北集中区大龙湾片区银瓶山路(吴越路-上海路)道路项目-供电通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10sz24sg2890
预算金额329.9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江北集中区大龙湾片区银瓶山路(吴越路-上海路)道路项目-供电通信 | |
项目编号 | WH010SZ24SG2890 | |
标段名称 | 江北集中区大龙湾片区银瓶山路(吴越路-上海路)道路项目-供电通信 | |
标段编号 | WH010SZ24SG289001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启动区11-12层 | |
联系人及电话 | 章工 0553-88009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市鑫泰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绿地新都会A座805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延玉 18155363358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08日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兴宽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 | 3299061.78 | |
项目负责人 | 李京京 | |
证书编号:皖234162137210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红森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元) | 3370088.48 | |
项目负责人 | 茆丹丹 | |
证书编号:皖234212120192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利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 |
投标报价(元) | 3384409.17 | |
项目负责人 | 陈震 | |
证书编号:皖234232312759 | ||
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无 | |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证书无手写签字且未附其本人知情承诺。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评标基准价:3338764.66元 2、样本值单位:安徽兴宽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檑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红森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利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市从众建设有限公司、安徽天江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皖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栩汉建设有限公司、芜湖创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敦丰建设有限公司、无为鑫隆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瑾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嘉耀建设有限公司、无为而治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乔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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