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信会展酒店发展有限公司
旗下酒店接驳用车租赁询价项目
询 价 文 件
(采购编号: )
招标机构签章位置
采 购 人: |
|
采购代理机构: |
二〇二二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公告/邀请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一、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
第五章 响应人须知
第六章 合同范本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商务部分:
(一)响应函(格式)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询价保证金
(五)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六) 响应人基本情况
(七)响应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八)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资料
(九)企业荣誉情况
(十)商务条款差异表函
二、价格部分
(一) 报价说明
(二) 报价表
三、技术部分:
询价公告
青岛国信会展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受青岛国信旅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天红岛会展酒店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青岛国信会展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旗下酒店接驳用车租赁询价项目(项目编号: )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资质要求且有兴趣的单位参与该项目询价。
一、项目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 青岛国信会展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旗下酒店接驳用车租赁询价项目
2.项目投资估算/工程概算: /
3.采购范围:考斯特车型(17-23座),含仿考,车辆购置5年内。
4.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2022年11月6日至2023年7月31日
5.项目实施地点: 青岛市城阳区
6.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400元/单趟(含税)。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民事主体,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原则上应获取总公司或总部的授权;
2、响应人资质最低要求:.响应人应具有的资质或业绩要求: 营业执照;响应人需具备车辆营运租赁资质;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3、响应人业绩最低要求: 至少提供一份2019年至今的汽车租赁合同;
4、响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5、响应人其他要求: 请响应人在提交响应佐证材料时在响应文件中体现,便于专家进行评判 。
三、采购文件获取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qdgxjt.com/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报名时间:#报名开始时间#-#报名结束时间#
3.采购文件下载:报名成功后即可在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_2022__年_10__月_26__日_9_时至_2022__年__10_月_31_日_9_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为_2022__年_10__月__31_日_9_:_,递交地点为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联系方式
5.1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 址:青岛市香港西路48号;
联系人:_赵云;
联系电话:_18353269921__;
邮箱:hzjdzbcg@qdgxjt.com___
六、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查看。
2022年10月24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详见第一章 询价公告 |
2 |
采购方式 |
公开询价采购 |
3 |
采购类型 |
□工程□货物■服务 |
4 |
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响应人需在_2022__年__10_月_31__日_9__时前通过采购平台发出澄清问题; 采购方将在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回复。 |
5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响应人自行踏勘时,请提前与采购人联系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6 |
投标货币 |
人民币 |
7 |
投标报价说明 |
为含税全包价。■一般计税方法 □其他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其他___/___ |
8 |
最高投标限价 |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400元/趟 |
9 |
询价保证金 |
是否要求响应人递交保证金: □要求,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保函 保证金的金额: / 万元 ①响应人若采用电汇形式递交: / ②响应人若采用保函形式递交: / ■不要求 |
10 |
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
■ 无需支付 □ 采购人支付 □ 中标人支付,代理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联合体中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费用包含在其投标总报价中,不单独计列。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或计算办法为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标准,向上(下)浮动 / %。 本项目属于□工程 □货物 ■服务 |
11 |
询价有效期 |
自开标之日起 277 个日历日 |
12 |
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址 |
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
13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询价公告 |
14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R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13 |
其他 |
备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是对响应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本项目响应人所报价格应为含税全包价,包含提供相关服务/施工/货物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2.服务要求
1、车型:考斯特车型 (17-23座)
2、运行路线:国信红岛国际会展中心—胶东国际机场。载客须走高速。
3、运行时间:05:00—次日凌晨2:00(具体根据航班用车计划确定,平均每天约3-8趟左右)
4、合作期限:2022年11月6日-2023年7月31日
5、费用结算:按趟结算(单程,空载运行不计费),月结。
6、车辆要求:
车辆购置年限不超过5年,0公里新车可优先考虑;
车辆座位数17-23座;
车辆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等);
按照规定配备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须配备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车辆须有营运资格。
7、驾驶员要求:
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历;
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无致人死亡或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无犯罪记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吸毒行为记录。
8、其他要求:
租赁公司需有备用车辆,一旦运行车辆发生故障,可以在30分钟内替换辆;
酒店提前8小时通知增加车辆,租车公司应按照酒店要求及时增加车辆;
酒店可有偿提供工作餐(15-25元/餐)、宿舍(单间约1000元/月)。
3.商务条件
★3.1服务/供货/施工期限
2022年11月6日-2023年7月31日
3.2服务/交货/施工地点
青岛市高新区火炬路326号。国信红岛国际会展中心—胶东国际机场。
★3.3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每月10号前双方对上月度用车数量进行对账确认,确认无误后出租方开具发票,租赁方按照国信集团共享付款流程进行付款。
★3.4成果验收
无
3.5质量保证期
用车需严格遵守酒店用车安排时间表。
3.6售后保障(若需)
无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响应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询价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采购人指定的方式确定。 |
2.1 |
初步评审(形式评审 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 |
(1)响应人资格条件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以询价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条件为准); (2)响应人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交询价保函或金额不足; (3) 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响应文件有重大技术偏离或商务偏离; (6)响应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 (7)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响应人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
2.2 |
详细评审 标准 |
(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资格条件、交货时间、付款条件等。 (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主要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3)价格评审,谈判小组按照响应人须知中的价格修正和调整原则评审。 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和技术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响应人投标。不再进入后续评审。 |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中所述项目。
2. 定义
2.1 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响应人: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 成交人: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响应人。
2.4 采购文件:本文所称采购文件与询价文件表示同一含义,均指采购人发出的询价采购文件。
3. 合格的响应人
3.1 凡是符合第一章询价公告/邀请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采购项目服务的响应人均可参加询价。
3.2 响应人必须在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报名、下载采购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后方可参加询价。
4. 合格的服务
4.1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服务,均应来自上述条款所规定的合格响应人。
4.2 服务系指响应人按询价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相关的服务。
5. 询价费用
5.1 响应人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响应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现场踏勘
6.1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响应人踏勘项目现场。
6.2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响应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响应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二) 询价文件
7. 询价文件的构成
7.1询价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采购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询价公告/邀请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需求
评审办法
响应人须知
合同范本
响应文件格式
7.2 响应人下载询价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询价文件下载期内联系交易平台在线咨询客服热线。如果响应人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7.3 响应人应认真阅读询价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响应人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询价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响应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询价被拒绝。
7.4 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响应人确认询价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询价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7.5 由于响应人对询价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响应人自负。
8. 询价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的响应人,均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向采购人提出,如有必要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采购人将同样通过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送澄清或修改、补充通知至每一个潜在响应人,潜在响应人应自行关注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采购人不再逐一通知响应人。响应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如果响应人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8.2 采购人如果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已下载询价文件并已登记备案的响应人参加答疑会。
9. 询价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响应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询价文件进行修改,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9.2 询价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下载询价文件的响应人。询价文件的修改作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响应人具有约束力。响应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确认,24小时内采购人未接到回复确认的,采购人将视其已收到,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响应人自行负责。
9.3 为使响应人有充分时间对询价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延长询价截止期。并通知所有下载询价文件的响应人。
10. 通知
10.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通过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登记并下载询价文件的响应人。收到通知的响应人应以同等方式立即予以回复确认。
(三) 响应文件
11. 编制基本要求
11.1 响应人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询价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的基础上,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11.2 询价文件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项的,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11.3 响应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响应人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11.4 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1.5 响应人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内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逐项逐条回答询价文件。如响应人没有对本询价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响应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询价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偏离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11.6 响应人只能推荐一个方案参与竞标,询价文件另有要求的,需注明“备选、可选项”等类似字样加以区分。备选方案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只有成交后,采购人才有可能考虑其备选方案。
12. 语言和计量单位
12.1 响应文件及响应人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询价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12.2 除非询价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13. 响应文件的构成
13.1 响应人准备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组成部分:商务部分、报价部分和技术部分。
13.2 响应人编制的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其内容应至少包含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全部构成。
14. 响应文件格式
14.1 响应人应按照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制作响应文件,并完整的进行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对于响应人擅自更改格式而带来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14.2 分标段进行询价的,响应人应按标段编制、递交响应文件。
15. 响应人报价
15.1 响应人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5.2 响应人报价应包括响应人成交后为完成采购项目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15.3 响应人必须根据询价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响应人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15.4 响应文件中每一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可供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询价文件另有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5.5 响应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6. 询价货币
16.1 一律采用人民币报价。
17. 询价保证金
17.1 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保证金的有效期截止期同报价有效期截止期一致。
17.2 询价保证金是用于保护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受响应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7.5款,发生这种行为其询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采购方损失的,响应人依法还应对超出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7.3 任何未按第17.1款规定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响应人,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7.4 采购方最迟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成交人交纳履约保证(如合同要求)后5日内退还询价保证金。
17.5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询价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响应人在响应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
(2)响应人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
18. 询价有效期
18.1 询价有效期自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截止时间起开始生效,并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询价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8.2 采购人可于询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响应人同意延长有效期。响应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询价保函有效期,此时响应人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响应人若不同意延长询价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响应人被视为自动退出询价,询价保函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没收询价保函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询价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 响应文件制作和签署
19.1 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响应人可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提出比询价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19.2 响应文件需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盖章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19.3 响应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不加遗漏的编制相应、连续的页码。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响应人应在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21. 询价截止期
21.1 响应人应在不迟于“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21.2 根据本须知规定,采购人通过修改询价文件可适当推迟询价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响应人受询价截止时间约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将延长至新的询价截止期。
22. 迟交的响应文件
22.1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3.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3.1 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询价截止期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23.2 询价截止时间之后,响应人不得要求修改响应文件。
23.4 响应人不得在询价截止时间起至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询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撤消响应文件。否则将按规定没收其询价保函。
(五)开标与评审
24. 开标
开标采用网上开标的方式。
24.1 响应人须在询价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确认已完成网上响应文件的提交(考虑到系统上传速度,请自行于12小时前错峰进行网上提交)。
24.2 网上开标将于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上开标大厅准时进行,届时请响应人、监标人及主持人自行登陆并进入网上虚拟开标大厅。如因系统故障、监标人迟到等非响应人原因,导致开标不能正常进行,采购人将在交易平台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24.3 开标由项目经理和监标人共同开启后,网上开标结束。
24.4 网上逾期递交(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后,系统返回响应文件递交成功的提示,此时为成功递交未逾期),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询价小组
25.1 采购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询价小组。
25.2 询价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25.3 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不超过三家的成交候选人并排序。
26. 评审方法
26.1评审依据
评审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
(2)《询价小组和评审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12号令);
(3)询价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6.2评审原则和方式
26.2.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6.2.2询价小组成员相对独立工作,但有义务在询价小组组长的协调下,相互之间提供评审所必须的资料;
26.2.3询价小组将根据询价文件、谈判过程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最终谈判结果,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做出了实质性的并且完整的响应通过综合评审,没有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6.2.4询价小组对所有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推荐成交候选人。
26.3评审对象为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6.4采购人不承诺最低价成交,对未成交的原因,采购人不予解释。
26.5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27. 响应文件的澄清
27.1 评审期间,询价小组有权要求响应人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询价小组将书面向响应人发出澄清,响应人必须按照澄清内容和时间做出澄清回复。除按本须知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响应人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2 响应人对澄清问题的说明或答复应登陆国信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操作。
27.3 响应人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8. 对响应文件的初审的确定
28.1 询价小组将审查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询价文件的响应程度等内容,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询价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并且完整的响应。
28.2 询价小组将确定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完整以及是否对询价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没有重大偏离。
28.3 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询价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8.4 没有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响应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
28.5 询价小组决定响应性只根据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响应文件本身所载的内容进行评审,询价小组不接受响应人在评审期间主动提交的任何资料;对于与客观事实明显不符的响应文件,询价小组有权否决。
29 价格修正及调整原则
29.1 询价小组在初审时将检查其报价是否有算术错误,对价格的算术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如果总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分项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单价与分项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分项价;
(3)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与以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4)如果分项价格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29.2 若响应人报价存在缺漏项,缺漏项部分按其他响应人报价中该项价格的最高值进行调整;如有缺量,则按该响应人所报单价进行数量和价格调整。调整后的价格作为响应人的评审价,供评审使用。但如果该响应人综合得分为第一,且为成交候选人时,其成交价仍为开标价,且视缺漏项的内容已含在总报价中,合同结算时一律不予支付。
29.3 报价如果存在多报项,评审价不予核减。
29.4 如果响应人对于缺漏项或者多报项的调整不予接受,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0. 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30.1 询价小组将对通过初步评审并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30.2 详细评审以询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以响应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对象,按照询价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对所有实质上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以确定成交候选人。
(六)授予合同
31. 定标
31.1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先后顺序确定成交人。
32. 成交通知
32.1 根据定标结果,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响应人。
32.2 《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 成交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法人代表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询价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3.2 询价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询价文件中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人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七)纪律和保密
1)从询价截止日期开始,有关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响应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2)参与评审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3)响应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4)响应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
5)询价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响应人,扰乱采购市场,破坏公平竞争。
6)响应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审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审或授标工作。
7)响应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询价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车辆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
签订地点: |
|
签订时间: |
甲方(出租方):青岛国信旅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天红岛会展酒店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自愿原则,就双方租赁车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车辆基本信息
序号 |
车型 |
品牌 |
车牌号 |
含税单价 |
保险情况 |
1 |
17-23座考斯特车型(含仿考车型) |
待定 |
不固定车辆;甲方提供车辆使用年限为5年内。 |
甲方所提供车辆应购买车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司乘险等法律规定的保险费用。 |
2、租赁情况
2.1 租赁数量: 租赁数量根据机组接驳计划调整,甲方需保证每天安排1辆车(带司机)在酒店随时接受调度 。
2.2 人员配备:
□不配备驾驶员。
?每辆车配备驾照符合该类型车辆的驾驶员1名。驾驶员须持有A1驾照,且驾龄在5年以上,年龄25-55岁之间。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车辆使用期间能遵章守纪,服从甲方专职人员的管理和调度;驾驶员费用: 已包含在租赁单价中。驾驶员为出租方工作人员,由出租方承担其工资、社保等并签订劳动合同,驾驶员与承租方无任何劳动、劳务或劳务派遣关系。
2.3 租赁期限:自 2022 年 11 月 6 日始至 2023 年 7 月 31日止,共计 268 个日历天; 车辆租赁费用根据用车趟数据实结算,根据乙方机组接驳用车计划调整,乙方在提前告知甲方后,有权提前停止实际用车安排或解除合同。合同期满,自动顺延需经甲方综合考评合格后另行签署合同。
3、租赁费用及支付:
3.1 合同总价(含税)大写:人民币 \ ,(¥ \ )。按月结算。
3.2 价格的调整:上述租赁费为红岛会展酒店至胶东机场的往返接驳费用,结算标准为 元/趟(单程),接送产生的空车运行费用包含在内,不另行计费。期间内车辆燃油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违章罚款等均由出租方承担。
3.3 付款计划:满足付款条件后依付款流程 分笔支付
付款条件 |
付款比例(%) |
付款金额(元) |
按月结算,双方就费用明细签字确认后支付 |
100 |
结算金额以实际产生的用车趟数为准。 |
3.4 承租方付款前出租方须提供:
?与合同总结算额度相同的,税率为 %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与付款额度相同的,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但需在返还质量保证金/质保金/瑕疵担保金/保修金之外的最后一笔付款前提供发票额度至总结算额。
3.5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财税政策变化的:合同价款中已开具发票并且已付款部分,按原税率结算;未开据发票或未付款的部分,按新税率开具相应发票。出租方在承租方付款前,为承租方提供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承租方有权顺延或拒绝付款,相关责任由出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方为一般纳税人的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出租方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行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6 付款方式:1、结算标准为每月承租方用车明细表,酒店营销部、综合部负责人签字确认; 2、结算周期为 按月结算,双方就费用确认后支付100% ;3、双方终止协议时,甲方需将未完成的入帐单交给乙方,入账单经甲方确定后按照3.7条付款流程支付用车费用。
3.7 付款流程:出租方向承租方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付款申请资料于达到付款条件当月20日前向承租方申请,经审核无误后,次月25日前支付。若未能及时办理完成,结转至次月办理支付,对此双方均无需向对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利息。付款日遇有国家法定节假日、银行休息日或承租方休息日时则顺延。
3.8收款账户和发票信息:收款账户、发票信息见签章处。
4、交接
4.1 租赁开始交接车辆时,交接地点: 根据承租方实际使用需求指定 ,交接验收需达到: \ 。
4.2 租赁结束交接车辆时,交接地点: \ ,交接验收需达到: \ 。
5、保险、维修、年检与事故处理
5.1 本合同第1条所约定的车辆保险到期后,保险费由 出租方 承担,投保标准不低于 100万 (第三者责任险) 。出租方对保险期间做虚假陈述的,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并赔承租方责任。
5.2 车辆维修保养由 出租 方进行,由 出租方 承担费用。维修前应正常 。
5.3 车辆年检由 出租方 方进行,由 出租方 承担费用。年检应合格。
5.4 车辆租赁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相应的赔偿责任由出租方承担,若由承租方先行赔偿,承租方有权向出租方追偿。
5.6 车辆年检及因出租方造成事故而进行维修期间,出租方司机发生违章受到处罚或造成事故以及发生其他任何意外情况,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均由出租方负担。如因为出租方行为引起承租方对航空公司机组客户、第三方、乘车人员等承担责任的,相关责任赔偿由出租方承担。
6、权利义务:
6.1出租方确保所提供车辆始终保持良好车况,保证车辆的手续齐备,可合法使用。
6.2 承租方包租期间,未经承租方同意其他人员不得使用车辆。
6.3承租方提前1天以微信形式安排用车计划,告知出租方用车需要,出租方需立即响应,甲乙双方共同协作配合;
6.4出租方按承租方要求,准时提供对应车辆;
6.5出租方所提供车辆应购买车辆交强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司乘险等法律规定的保险费用;
6.6出租方需努力服务好客户,全力支持承租方工作;
6.7出租方需做好用车记录,按时提交各类表格、票据;
6.8出租方会在承租方提出用车后第一时间落实情况,并告知乙方;
6.9出租方需如实填写服务记录表,在服务结束后让客人签字确认,并保留所有相关票据。
6.10出租方使用车辆运输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如违法使用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承租方完全承担。
6.12出租方按车辆的性能用车,不得任意承载与车辆用途不相符的运输任务。如出租方违背用车规定而造成车辆损坏或事故,出租方应承担相关费用。
6.13车辆在运行过程中,若出租方司机发生行车事故时,由出租方处理,按交通法执行;给承租方及乘车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的,出租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6.14出租方根据客户不同要求及客户数量的要求有权更换不同车型的车辆;
6.15承租方若要取消用车计划需提前2小时通知出租方;
6.16承租方对安排的司机不满意,有权提出更换司机的要求;
6.16当所需车辆无法提供时,出租方提前一小时通知承租方后,可以同等车型车辆代替;
6.17出租方为承租方客户提供服务时,驾驶员需具备过硬的驾驶技术;
6.18出租方需做好承租方客户的服务工作,接人时要准时到达;
6.19双方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可合作的增值服务项目,需经双方协议后方可执行;
6.20出租方为承租方服务时尽量保证司机的固定性;
6.21出租方为承租方免费提供有关现行工作的相关咨询(如路线、一般价格、最新消息);
6.22双方所计算的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6.23出租方接到承租方合作计划时需以最快时间回复给乙方;
6.24出租方接待承租方客户需提前10分钟到达。
7、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7.1 因甲方原因导致机组人员不能按时到达目的地,乙方可拒绝支付此次服务费用,并给予100元/次罚款。
7.2 如甲方违反合同,无故不放、停车、早开、晚开,每出现一次,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50元/次,同时甲方应据实赔偿乙方损失。
7.3甲方服务遭到投诉时,经甲乙双方核实确为甲方自身原因造成的,甲方需于三日内进行整改;投诉问题严重,对乙方造成不良影响,乙方可拒绝支付当次服用车费用。
7.4 乙方应当按期支付甲方车辆租赁费,如逾期支付超过3个月,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欠款及违约金。
7.5 协议任何一方有违反、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的视为违约,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6任意一方需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5日向对方发出书面通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业务进行结算。
8、留置
为索回已付不应付的款项或因出租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承租方有权留置车辆。
9、通知与送达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的所有通知、函件、数据电文等文书,均以本合同所载明的地址为有效送达地址,且适用于仲裁机关开庭通知、裁决书或法院一审、二审、再审及执行等程序法律文书的送达,若一方发生变更,应当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文书一旦按照约定地址邮寄(包括变更后的)并被证明已寄出,即视为送达,对方是否签收,均不影响送达的效力。
10、其他
10.1 本合同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影响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本合同各条款相互独立,任一条款不生效、无效或被法院撤销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合同当事人对合同部分条款的争议不影响对合同其他没有争议条款的继续履行。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后,并不影响知识产权、保密、保证、责任、合同解释、通知与送达、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本合同约定的通用条款和其它具有持续性效力的条款继续有效。
11、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除专属管辖的情况之外,按如下第【A 】项方式解决:
A.提交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程序法及实体法诉讼解决。
B.提交 青岛仲裁委员会 按照提起之日该会有效仲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进行仲裁。
12、生效
12.1 本合同及附件,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 生效。签约各方共同接受本合同(含附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相关标准的约束。
12.2 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持【2】份,乙方持【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条款为双方协商一致后打印而成,手写文字或涂改部分一律无效。
(以上为正文,以下除合同签署处/页外无内容)
甲方: [ ] (盖章) |
乙方: [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地 址:[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电 话:[ ] |
电 话:[ ] |
电子信箱:[ ] |
电子信箱:[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联系人:[ ] |
联系人:[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人电子信箱:[ ] |
联系人电子信箱:[ ] |
项目询价
响 应 文 件
编号:
响应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响应函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致: XXXXXXX公司(采购人名称)
很荣幸能参与上述项目的询价,我方 (响应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询价文件,包括询价文件的澄清资料和补充资料。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询价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2、我方报价在询价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3、若我方成交,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履约,为项目提供优质的服务。
4. 本询价有效期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响应人在询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询价保函将被贵方没收。
5、在整个采购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询价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方完全接受。
6、若成交,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响应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响应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 月 日
询价保证金
若采用银行电汇,响应人应在此提供汇款凭证的扫描件。
如采用银行保函,参考格式如下。
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鉴于_________(响应人名称)(以下称“响应人”)于___年___月___日参加_________(项目名称)___标段的询价,_________(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响应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交询价保证金,或者发生询价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月日
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致: XXXXX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响应人资格、业绩等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我公司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成交、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特此声明!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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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企业性质 |
||||||||
成立时间 |
电话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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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及证号 |
营业执照编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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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
1、总人数: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2、高级工程师人数: 工程师人数: 助理工程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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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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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体系认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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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每年承担的合同收入(人民币万元): | |||||||||
年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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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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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 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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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介(包括组织机构、资质情况、业绩情况等) |
注: 本表后应附
1、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资质证书(如有)
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中标价 |
合同签订日期 |
项目负责人 |
委托单位名称 |
备注:响应人应按完成时间顺序,将同类项目业绩的合同扫描件附于本表之后。其中同类项目以本询价文件评分办法中关于业绩评分要求为准。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资格证书名称 |
资格证书编码 |
备注 |
备注:
1、响应人应将上述人员的有关证书等材料附于本表之后,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
名称 |
颁发部门 |
级别(国家级、省级或市级) |
获得时间 |
备注 |
备注:响应人应将上述企业荣誉的有关证书附于本表之后,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导致其响应无效。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差异表
序号 |
询价文件 |
响应文件 |
说明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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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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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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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公司已将此次询价的所有差异列于上述表格,除上述表格中的内容再无其它差异。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
1、响应人要将响应文件和询价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响应文件对询价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询价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2、对于响应人提出的上述差异,如存在重大偏离,导致采购人无法承受,则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否决。
表1 投标报价一览表
货币: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编号:
项目名称 |
青岛国信会展酒店发展有限公司旗下酒店接驳用车租赁询价项目 |
项目编号 |
|
响应人 |
|
报价 |
不含税 元(大写: ) 含税 元(大写: ) 税率 元(大写: ) |
备注 |
响应人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表1.1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货币: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编号:
品名 |
规格 |
路线 |
单位 |
价格(含税) |
增值税专票税率 |
备注 |
机组接驳用车租赁 |
考斯特17-23座 |
国信红岛国际会展中心—胶东国际机场 |
趟 |
响应人名称: (盖章)
年 月 日
三、技术部分:
(一)技术实施方案
(二)技术条款差异表函
技术条款差异表
序号 |
询价文件 |
响应文件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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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简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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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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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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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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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公司已将此次询价的所有差异列于上述表格,除上述表格中的内容再无其它差异。
响应人: (盖章)
年 月 日